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第一雙新鞋

發布日期:
作者: 周文章。
點閱率:658

你在幾歲擁有自己的鞋子?不怕你笑話,上了高中以後,我才滿足地穿上屬於自己腳圍的鞋子。
七歲怯生生地踏進學校,體會父親那一代說的-「讀書才有出脫」的初體驗。那六年的小學經歷不是愉快的,除了因為自己來自一個家境普通的近乎清貧的家庭,進學校之前,唯一聽到的「之乎也者」等的說文解字是從每次讀書都不及半小時就打瞌睡的大哥的嘴裡聽來,或是從收音機聽到流行歌曲的一些詞曲,才會問識字較多的鄰居小孩:這曲好聽,可惜歌詞我聽不懂,你能寫給我嗎?
穿著母親接收親戚家裡小孩穿過的舊布鞋,心裡已經有點疙瘩了,還是女生穿過的舊鞋。小學班上的同學,有新鞋的不多,穿舊鞋的頗有一些,然而,這雙突兀的女鞋,還是讓我成為同學的笑柄。我個子小,脾氣倒不小,因為這雙鞋,我跟母親說,我寧可跟父親上市場賣菜,也不要上學,雖然挨了幾頓毒打,我的執拗益發堅定。母親厚著臉皮向住在一街之隔的二叔,問他家裡有沒有不要穿的男鞋。二叔給了她一雙鞋襯破洞的男布鞋,母親將破洞的部份縫補好,前鞋跟再塞上幾球舊報紙,終於,我穿著這雙人家不要的布鞋讀完六年的小學。鞋子破了再補,補了再穿,這一雙鞋從不合腳穿到合腳,六年之間,這雙鞋子的縫線密密麻麻蔚然可觀。
上了國中,渴望能擁有一雙皮鞋。只是,窮酸小子一個,我父親是在菜市場裡賣菜的,家裡又有七個小孩,他當初沒有把我賣去鐵工廠當學徒卻讓我進國中,這已經是偌大的福份了,想再叫父母買雙亮晶晶的鞋讓我足下添光,真的是像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做夢。腳下穿著哥哥的舊布鞋,該知足了。
有一天下午跟父親到高雄市去找他的朋友,途中,經過一家裝潢極為時尚,鞋品種類繁多的皮鞋店,內心的渴望在那個角度被釋放出來,我站在櫥窗外,足足駐望了好一會兒,眼前那一雙是同學張小明穿的純牛皮皮鞋,那一雙比較圓的軟皮皮鞋是王大同他爸爸買給他的,我的爸爸幾時才能給我買一雙鞋…。店員機敏地走出店外,問我父親,是不是想看鞋,父親不好意思地微笑,趕緊拉我離開。
其實,我也不能苛責我父親。他腳下那雙球鞋已經穿了五年了,鞋底脫落了再用黏著劑黏住。母親告訴我,父親擁有的第一雙皮鞋,也是唯一的一雙皮鞋,就是他當年結婚的那雙皮鞋。因為擔心穿壞,除非要參加親友的喜宴或重要聚會,那雙鞋才有機會被穿出亮相。其實,家裡唯有穿過新鞋的人是大哥,他的新鞋功成身退後,就成了我們腳裡的舊鞋。想一想家裡的光景,望一望父親的補了又補的舊鞋,想穿皮鞋的心願,就從此打住。
其實,讀小學那段時間,從家裡到學校,每天上下學,要走二十分鐘路。最怕的是中午日正當中時回家,或是剛好路面鋪上瀝青要乾不乾的時候,薄薄的鞋底,怎麼耐得住來自地面的酷熱。腳底冒泡是常有的事。
不能換鞋,總有可以防禦熱氣的替代方案吧!天氣燠熱的時候,要進校門前,會先到校外的草地,割一些葦草,裁成鞋底的尺寸,裹上一塊布,先備好,中午回家前,先用麻繩綁在鞋底,走在燙灼的路面上,就不用忍受地面的熱氣。同學見我以這種方式隔絕路面的灼熱,有些人笑我老土,家庭背景與我相仿的同學,開始仿效我的方式快快樂樂的上下學。
我的父母觀念極為傳統,最重視長子。我大哥小時的確了了,讀書雖然不是很用心,國小及國中成績卻很好,畢業前,班導師還當著我父親的面,稱讚大哥若好好栽培,以後會很有前途。大哥考上高雄市當時最好的高中-高雄中學,我父親終於敢在別人面前說:「歹竹出好筍。」大哥聰敏,個性開朗活潑,應該會為家裡爭光。可惜他貪玩,愛冒險,高二時,不知道誰找了他外出,不知道他闖禍時騎的那部摩托車是誰的,他們一夥人,乘著黑夜在人煙較少的道路上飆車,一閃神,他的車撞到安全島。家裡的好筍,因為這場車禍,不是進了大學,因為傷重撞及腦部,造成智力神經受損,還有,他騎的那台車是贓車。高三那一年他不是在學校準備大學聯考,而是在家庭與醫院,醫院與法院的路程穿梭,面對闖禍受傷的大哥,父親氣得說不出話,母親含淚陪著大哥上醫院,找關係為他的罪陳情,希望法官網開一面,給予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事情終於落幕了,大哥不再升學,而是透過三舅的介紹,好不容易進入一家塑膠工廠做工。我再也不敢有一絲穿新鞋的綺夢,在家裡,父母親也變得更加沈默。
考高中時,我考上岡山高中,在成衣廠當女工的大姊,知道我考上高中後,有一天晚上,提著一個袋子給我,只說,「要上高中了,不要再穿別人的舊鞋了,要穿屬於自己的鞋子。」從她手中接過袋子的那剎那,我只知道我的眼眶好像有點濕潤了,卻感動的忘記對大姊說聲:謝謝。
袋子裡,是一雙球鞋,一雙皮鞋。這兩雙鞋足足陪隨我經歷三年火車通勤的校園生涯。鞋子破了,我補它;太窄不能穿了,我找鞋匠師傅將鞋面拓寬,真的穿不下了,鞋子的後面剪一個四方洞,還可以穿。而這兩個鞋盒,我至今存留著,每次看到盒子,我就想到賺錢辛苦的大姊的用心良苦,也叮嚀我,自己心裡不要有怨氣,要爭氣,以後自己有能力時,要為父母親買雙新鞋。
我平常上學可以穿球鞋,上軍訓課得穿皮鞋。從來沒穿過皮鞋,第一次坐火車到岡山上課時,下車時,腳底已經像是千萬隻螞蟻在咬你。到了中午已發現不對勁。軍訓課的折騰後,我的腳跟已被皮鞋磨去了表皮,腳底也起了泡,「舉步維艱」的成語還不足以穿上皮鞋時的痛苦折磨。
勉強忍耐到放學,我立刻把皮鞋脫掉,拿在手上才匆匆走到火車站,坐下等車子。
「你怎麼把鞋子脫掉了?」原來是負責校外糾察的教官,板著臉走到我面前說,「鞋子不穿,拿在手上,又穿著校服,成什麼體統?」
我不答辯,我把雙腳抬高彎起來給他看滿是皮裂起泡的雙腳。
他嘆氣,皺眉,「你從來沒穿過皮鞋?」我點頭,據實以告,「是的,上了高中,我才開始穿皮鞋。」
教官不說話,搖搖頭,走了。 坐在附近的旅客好奇地看著我,有的還竊竊私語,雖然我聽不見他們在說什麼,但眼光投射在我身上,不,在我那雙起泡的雙腳上,好像是在嘲笑我這個土包子,好想找個洞可以躲進去。光著腳,坐在火車上,還是避不開一些好奇旅客的眼光,那一段回家的路,好久好長,眾人暗地竊笑的目光,從上車一直持續到下車,真想把那雙皮鞋子扔掉。
回到家,一氣之下,不向父母示意說我回來了,他們叫我吃飯,我也不理。我得先修理這雙會磨皮的皮鞋。找出一隻鐵鎚,一塊厚布,將厚布蓋在皮鞋上面,前前後後敲打了幾十遍,在家裡打著赤腳的父親聽到了鐵鎚的聲響,進門觀看,當他開口要問時,我故意將起泡的右腳伸長,他默看我幾眼就不再理我了。我一直打到皮鞋好像變軟了些,日後穿它上軍訓課,好像比較不會痛了,慢慢的才完全習慣。
這兩雙鞋,伴我三年寒暑,至今,我仍然捨不得丟,放在衣櫃裡。
大學畢業後,第一個工作第一份的薪水,我為三個人買了新皮鞋:父親、母親、大姊。
那時,大姊已覓得好歸宿,有自己的家庭。不習慣穿皮鞋的父親,穿上我為他買的皮鞋後,穿著也開始不再是背心、短褲就出門見人,上街看熱鬧,找朋友下棋、辦事,套在腳上的一定是我為他買的那穿鞋。母親外出洗頭,逛街、到社區學苑上課,在路上走的,一定是那雙鞋-我為她買的那一雙。
不過,最讓我快樂的一件事是,他不再常常提及大哥當年的傻事。回家時,偶爾鄰居會告訴我:「恁爸有著說,咱最細漢的兒子給我買那雙鞋確實好穿。」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