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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母親的第一篇自傳

發布日期:
作者: 壬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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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當代女性主義衝擊,越來越多女人寫自傳,有意識地打破女人的千年沈默,發表具備性別身分的個人經驗,藉以反制正史(男人的故事),為女人的歷史打樁。同時,女人也回頭挖掘出許多湮沒不彰的女性自傳,尋求與過去的聯絡。自傳性的呈現(書寫、口述等)更被自覺團體之類的組織採用,作為凝聚女性共同經驗的重要溝通方式。
班昭開中國女性自傳先河
在台灣,女性自傳的寫作及研究卻尚未獲得應有的重視,歷來有關女性文學的著述幾乎不曾特設過「女性自傳」此一文類。其實與我們相關的女性自傳,傳統至少可以上溯到東漢的班昭,她為女兒們寫《女誡》,其中〈女誡並序〉一篇雖只有兩百餘字,卻言簡意賅地自訴了「女之一生」:「……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今四十餘載矣。戰戰兢兢,常懼黜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夙夜劬心,勤不告勞……。」
從這段短短的開場白裡,我們看到的是女人班昭(而非學者曹大家)的經驗。戴著性別的烙印,充滿生存的焦慮,謙稱自己只是為夫家執箕帚賤役的工具,無時不在恐懼得罪夫家,受到譴責或驅逐,使娘家蒙羞或增加負擔,因此晝夜辛勤,不敢叫苦。這就是我們最早的女強人的家庭生活寫真。班昭選擇這一部分(而非備受帝后禮遇、學者尊崇的那一部分)來寫自傳告知女兒及女人,顯示出這一部分才是她體認到的女人核心經驗。
呈現女性切身經驗,《女誡》成為女兒求生指南
從讀自傳、分享及反省女性經驗的角度切入班昭的〈女誡並序〉,這就構成了嶄新的閱讀《女誡》,也提供了另一種詮釋的角度。歷來頌讚或譴責班昭鞏固父權禮教的人,大抵都預設了以下的立場:班昭寫《女誡》是為了提出她對女性規範的觀點,亦即她意在制定女性的應然。更由於《女誡》的內容大致不脫當時父系社會的價值,就又推衍出班昭是男性代言人之說,否定了她的女性聲音。
我們的讀法完全不同。我們一開始就以讀自傳的方式切入,讀到的是班昭對女性的實然(從她的切身經驗出發)的敘述,而非理論。前段引文中清楚地呈現了班昭對女性實況經驗的個人焦慮;接下來,她說到自己因為生命將盡,與生俱來的女性苦難也終於接近尾聲(「而今而後,乃知免耳」)。然而心念一轉,她又將她自己的經驗投射到同為女人的女兒身上,知道女兒勢將重新活過母親曾經歷過的苦難,所以她接著寫道:「男能自謀矣,吾不復以為憂也。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他門,取恥宗族。吾今疾在沈滯,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悵。」
從這段話中我們讀到班昭將女性個人的憂慮(可隨生命而終結)轉化成了母親對女兒的憂慮(將隨父系社會之存續而延綿不盡)。與第一段引文比較,班昭在摹寫自己生平及預想女兒未來時,所呈現的實況完全平行,情境是嫁入夫家,心情是一個出現兩次的「懼」字─怕被夫家驅逐而失去在社會中的生存位置及道德合法性。母親與女兒的經驗如此一致,顯示這不止是女性的實然,更是女性的必然,造成這種必然的則是父系社會異化女人的婚姻制度。如此嚴絲合縫,班昭看不出它有可能出現罅隙,改變女性的必然。做母親的絕不可能叫女兒去革她自己尚不可能革的命,於是她只能將自己的圖存經驗寫成給女兒的求生指南,這就是有名的《女誡》七篇:〈卑弱第一〉、〈夫婦第二〉、〈敬慎第三〉、〈婦行第四〉、〈專心第五〉、〈曲從第六〉、〈和叔妹第七〉。
洞悉母女共同體宿命,不唱虛偽道德高調
當我們如此把班昭還原到一個活生生的人、自傳主體,而不率爾認定她是父權體制的盲目工具時,我們接著閱讀《女誡》本文時,才能探索歷來讀者所不曾觸及的領域,諸如:作為母親的班昭對女兒的叮嚀,與後世諸多父親為女兒、媳婦、女人寫的訓令有何異同?作為作家的班昭如何啟發了後世所有(至少在二十世紀前)女作家對她的(有性別的)角色認同?班昭的自傳是不是一種女性書寫?又在何種意義上是與既有的國內外女作家研究比較?等等。
在探索這些問題之前,首先要澄清過去多數人對班昭的明顯誤讀,最具代表性的莫過於陳東原的這段話:「男尊女卑的觀念,夫為妻綱的道理,和三從四德的典型,雖然是早已有的,但很散漫,很浮泛?……班昭《女誡》,才系統的把壓抑婦女的思想編纂起來,使它成為鐵鎖一般的牢困……」(見《中國婦女生活史話》)。陳東原此說早被許多不直接閱讀原始資料的人誤信,連接上他、她們原有的「女人最會壓迫女人」信念,據此苛責班昭。事實上,陳東原在比對資料時就已經犯了大錯。若細心比對《女誡》及成書在《女誡》之前的典籍,就可看出如《禮記》對女性的性別規範之繁瑣細密顯然遠遠超過《女誡》,班昭在通篇《女誡》中並沒有制定任何一條新的壓迫性訓令。
那麼班昭在引用古已有之的男性典籍,據為己用時,到底有什麼女性意圖呢?首先我們要讀出她在《女誡》正文中的作者身分與自傳體的自序中是一致的,始終是母女共同體(共同面對婚姻強加給女人的從屬地位)中的「母親」在說話,這就大大有別於具備創制父權統治資格的父親那種異化女兒的訓示性口吻。母親班昭的口吻大多數是敘述性的,她敘述文化賦予女性的性別角色,那是女人的生存現實,但她從不曾加入生物決定論或其他玄奇的觀點去合理化這些事實。她甚至不曾道德性地斥責女性違背戒令,一貫只是寫實地描述女人犯規的現實後果,如被打罵(「侮夫不節,譴呵從之;忿怒不止,楚撻從之。」)、被休。而務實之計,則在於策略性地求存,那正是母親的經驗所在。單看她描寫女人與小叔小姑的關係:「夫嫂妹者,體敵而尊,恩疏而義親」─亦可體會她多麼現實而犀利,不唱虛偽的道德高調。由此我們可以歸納,班昭的第一項女性意圖是母女聯線,經驗傳承,建立弱者求存的叢林法則。當然,以苟活為主的書寫免不了內化弱者的自卑情結,但強求班昭作革命家卻犯了時代錯亂的錯誤。
無奈皮裡陽秋,主張女性寫作權
然而,班昭的意圖還不止於這麼個人性的層面。她利用傳播男性禮教的藉口,爭取女性受教育的機會,已是如今大家看穿的策略;但值得深思的是這套身段至今仍然管用,許多婦女現在仍然用「女性成長有益家庭幸福」等說詞來委婉爭取受教育的權利。古今輝映,除了讓我們見證自己去古不遠,倒還揭示出班昭所具備的一種女性書寫特質,和西方婦女學研究的發現足可互相印證,就是女性在重重禁制下寫作,經常耍弄皮裡陽秋(play doubleness)的手法,以退為進,意在言外。你看班昭姿態擺得多麼低:「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婦之不可不御,威儀之不可不整,故訓其男,檢以書傳,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義理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於彼此之數乎。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至於學矣。獨不可以依此以為則哉!」事實上卻是在鼓吹一點折扣也不打的平等教育權呢!當然,因為她不握有制度化的權力,也就落實不了這番教育改革了。
最後要點破的,是班昭連說都沒說出口的一項主張,那就是女人有寫作的權利。她之所以不說,是因為她的行為已經不言而喻,奠定了女人為傳播男性喜聽的話語,可以陳倉暗渡地說自己語言的傳統。歷代所有女子最知心於班昭的,恐怕就是這一高招。作為班昭精神上的女兒,從左芬(晉代)、宋若華姐妹(唐代)……,以迄李晚芳(清代),她們寫作時,言必稱班昭,藉以鞏固女人寫作的合法性,抵抗男人所說的「女人識字必誨淫」。
班昭,第一個把寫與未寫的自傳留給我們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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