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雞排的故事
那一天急著下班,走了大老遠就為了要去還書的圖書館竟然休館!
悻悻然轉身,看見竹林路市公所旁,好久沒吃的雞排攤。
打了電話回大姊家,問從金門來台北的小妹:〉買塊雞排給妳吃好不?
老闆娘把重重一袋香味撲鼻炸雞交給我,同時收過我手上的三百塊。
這使我想到2年前,窮困到買一塊雞排的滋味來嚐都沒有。
我連買一塊雞排吃的能力都沒有……
把鼻頭湊過那一袋熱騰騰撒了提味胡椒粉的炸雞一聞,還沒開動的妹妹露出滿足的表情。她用了比平時加倍可愛的模樣賴皮的說:〉我要跟妳一起吃同一塊雞排,我要吃有肉的那一邊,妳吃有骨頭的這一邊,像小時候一樣。她知道,我知道,她真正要的不是有肉的那半塊雞排,而是我對她的疼愛。
我看著她說話的臉,已經不是小時候的臉。因為我們都二十好幾了。
雖然看起來還是天真又傻呼呼的樣子,但是小時候的她,就是有種「妳是我妹妹」的稚嫩。
而現在她整整身高高我一顆頭又和大家一樣喊我叫了二十來年的外號「妹妹」,在那一段情感與生活陷入斷層的日子,我常常巴著她哭。
我就不知道到底我還是不是那個可以保護她,跟欺負她的男生打架的那個姊姊。 小時候,還很小的時候,我們常常會湊著媽媽包包裡或是抽屜裡的零錢,買一塊雞排兩個人分著吃。
我會把有肉的那一邊給她,自己吃有骨頭帶些肉的另一邊。那時候為什麼會這樣做?因為零用錢有限,因為兩個人還小吃一塊就夠,可是為什麼一分為二的不同等份,我會把完全都是肉的那一邊給她,有骨頭的那一邊給自己?在那零食不是垂手可得的時代,一塊香酥多汁美味的炸雞排對小小的心靈理應來說是一種只想躲在角落自己獨享的貪心。現在我才知道那是還小不懂,可是又因為我愛她的一種本能。
她可以得到多一些,我少一點沒什麼關係。
寫下這個故事是要給我最愛的妹妹─綿綿。因為有次她對我說:〉直到我長大,妳離開金門去了台北,我自己買雞排吃,才知道原來一塊雞排不是兩邊都是肉……
(只要妳知道,姊姊從小就用著自己能做到的方式在愛著妳,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