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水頭新厝內的崛起和沒落
水頭(為怕和同名的金沙鎮水頭混淆而加前字)聚落大型建築的第一個時期為乾隆年間,最先為乾隆八年的黃氏家廟後落的落成,繼而創建小宗宗祠,皆由黃汝標獨資完成。接著船王黃俊在乾隆三十一年(西元1766年)興建酉堂,乾隆四十年完成黃氏家廟前落,更有黃厝頂「十八支樑」古厝群也是在這段期間陸續建造,此後大興土木的場面就少見了,直到一百多年後的光緒19年(西元1893年)才有黃清泉資助黃清蒲、黃清蟬二位兄長蓋新房子,所以鄉民便把這棟房子叫做「新厝」,或泛稱為「新厝內」。
新厝內就是現在前水頭門牌號碼85號的民宿,戰地政務時期除了軍隊入駐,還開了福利社、理髮店、洗澡堂,建築因而毀損嚴重,於是屋主後裔設定地上經營權30年給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在89年修復完成,並委外經營民宿,先開設了「水頭邀月」民宿,屆滿被曾任戰地記者的陳怡良標得,現在的招牌是「離家500哩」,標榜的是戰地味,佈置與軍旅生活密切結合,去年還由駐縣藝術家許萓庭指導七位青少年辦了一場音樂會,可以說是另類的創意,但在部分老一輩鄉紳的看法,新厝內的建築特點:前落石雕精緻的櫃檯腳、屋頂中脊華麗的剪黏裝飾、正面榻壽鏡面色彩豐富的泥塑,郤彷彿失去了焦點,只有以往作為曬物、休憩場所的寬闊前院,臨時充當舞台聊備一格。
去年冬至,新厝內的主人之一的黃集美返鄉祭祖時駕臨寒舍小敘,集美宗長未退休前任職金門地方法院書記官長,宅心仁厚,行事低調,常為抵金就職同仁子女安排就學問題,因而與我有多次謀面。當天聊到黃啟政所寫的「前水頭-新厝內」一文,其中對新居落成的一則軼事避而不談,個人怕日久失傳,主張略為記述,以供醒世殷鑑。集美宗兄寬宏大量,以「俱往矣!」的心境來看待此事,才使我放膽提筆寫出這一段小插曲。
談到新厝內,要先談到孫厝,因為新厝內是由孫厝繁衍而來。孫厝之祖為金水黃氏十四裔孫黃濟,由長房長孫之「五欉」派出嗣,繼承長房次孫之「小宗」派,育有六子孫寶、孫庇、孫景、孫影、孫、孫烈,名字中間各有一個「孫」字。黃濟經商有成,乾隆年間也蓋了一棟二落大厝,座落在前水頭門牌號碼85號,前面有個半月池,鄉民都稱為「孫厝」,不知是巧合還是有緣,連房子所在地的「下界」保護神也是「孫」府三千歲,我想居民對「居之安」的期待,基於「人神同姓」的心理,應該會有加乘的效果。黃濟第四個兒子名孫影,其次子熟朝,生了成法、成顯二個男丁,因長子玉和弗嗣,由成法出承,成法、成顯二兄弟各生四男,一家晚輩共八丁,在熟朝暨夫人的主持下,不分彼此的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成法長子清麟早亡,次子清蟬身體虛弱,栽培他讀書成為塾師,三子清蒲種田為生,四子清泉字宣源,為金水黃氏第十八世孫,生於咸豐四年(公元1854年),外貌出眾,交遊廣闊,外交手腕靈活,與衙門人士來往密切,非常注重自己的儀表,雖然家境不富裕,僅有一襲較像樣的青布長袍,但他都利用晚上漿洗乾淨,白天外出再穿上,把「勤儉」的精髓發揮到極致。據耆宿相傳,當時內地有一武師到村莊傳授武藝,習武者眾,像黃清泉這麼「外向」的少年家,豈有缺席的道理,他從小時候就開始練武,騎馬射箭,樣樣精通,在他出生前後十年間,道光十四年(西元1834年)黃炳南任金門守備,同治3年(西元1864年)黃金絡任金門遊擊,與黃清泉均為黃氏小宗人士,可證此傳言不虛。此外,又受到伯父任教私塾的影響,對於周易頗有研究,後來到南洋用於經商,未卜先知,致富自是必然的道理,此是後話。
同治年間,南洋墾荒,需體魄強健的勞工,黃清泉二十餘歲,熟朝夫人(是他的嬸婆,也可以說是祖母)養六隻大肥豬,賣了當作他下南洋旅費,對他說:「人家都往南洋發展,你也下南洋去吧!」,所以便和堂弟們結伴往南洋謀生,這一趟花了十幾塊銀元的旅費,先在新加坡打工,不久轉往印三馬林達,以買賣山藤起家,開設「魁元藤棧」,因緣際會結交了殖民地宗主國荷蘭到此遊旅的王子,復開洋行、購輪船、築店屋,經營許多的關係企業,在有人又有事的情況下,迅速成為百萬富豪,錦上添花的事也接踵而至,首先是荷政府授以雷珍蘭之職,旋擢「甲必丹,雷珍蘭」(Lieutenant)或「甲必丹」(Captain)或高階的「瑪腰」(Major),都是政府委任的華人領袖,協助政府執行政務。甲必丹有權委任鄉村長老,在華人之間若有財產繼承轉移,或有其他瑣事糾紛,均通過族長依據習俗慣例自己解決,如果甲必丹不能解決,則提交荷蘭政府解決,此時的黃清泉,可以說是有「錢」又有「權」,朋友就勸他向清廷捐納官職,增加威望,他派人回國辦理,捐了同知,官章怡濟,並獲光緒皇帝賞戴藍翎並欽加三品銜,父親誥贈中憲大夫,祖父授儒林郎州司馬。同時,他也幫二哥清蟬捐案察司知事,官章怡聲;三哥清蒲務農並操持家務也捐了把總,官章怡慶,連已逝的大哥清麟也貤贈中憲大夫,官章怡燦,滿門官宦,盛極一時。
黃清泉致富之後並沒有像一般富豪為富不仁,在南洋,對剛到三馬林達的鄉親,短時間人生地不熟,在他的企業免費提供食宿之下,可以從長計議的思考下一個步驟,接受他的聘用也好,自行創業好,他都樂觀其成,最明顯的例子是民國至抗戰金門西半島首富黃廷宙(老一輩人暱稱黑面宙仔),初來乍到做工,半年升為工頭,又轉往麻里巴板(ma lib ba ban),在黃清泉協助下創立「中和合記」商號,後來富甲一方。此外,當地籌建大伯公宮,他個人捐了五萬盾,大伯公是新加坡華人廣泛崇拜的神靈之一,信眾僅次於觀世音。星馬的大伯公崇拜其實是從閩南的土地神崇拜演變而成的,大伯公的正式名稱「福德正神」和福建、臺灣人民供奉的相同,早期移民帶來星馬,又進一步的本土化,成為大伯公,不僅是華人的神,信眾當中也有馬來人和印度人,不但發揮其傳統的保佑功能,廟裏上香的時候,和其他人交往,又可鬆懈心靈的疲憊,所以,大伯公的「神」和建廟的「人」在當地影響力是非常大的。談到他所捐的金額,現在的匯率一塊的新臺幣兌換印尼幣338元,但是清朝末年,印尼盾與唐山幣值比為1:10,換句話說,一塊的印尼盾可以兌換成10員(當時的貨幣單位),更具體的說,普通的二落大厝最多兩萬,他出的錢足夠蓋二間以上的雙落大厝,可見他捐官固然是大手筆,公益捐款也絕不手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