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詩三十五年
西元1975年,我讀了「徐志摩全集」,深深喜愛「再別康橋」詩中:「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的優美詩句,於是我開始學習寫詩。高一的時候,我發表的第一首詩,刊登於當時的北市青年月刊。該詩描寫杭州西湖的美景,詩內容已經忘記,只記得我將蘇堤與白堤形容成西湖姑娘的兩條黑髮辮。有了這靈感我就覺得這詩一定行的,因為我自認文字功夫只是創作的底子,靈感才是創作的靈魂。
大學一年級,我的詩得到學校文學獎的肯定。得獎的詩,題目是「原詩」,內容如下:
如果只能被詩人看懂的詩才現代
我願自己寫的是散文
不是一株栽在副刊留白處的
變葉木
是一口鐘
掛在危危世局懸崖上
由不畏一切的勇士
以頭顱去撞出一句使全世界
蟄伏的靈魂都
昂首的鐘響
「原詩」一文中,含有對現代詩的看法也含有年少的我對詩的理想。
剛開始寫詩純粹是因為好玩,發現筆寫的詩,竟然變成報章雜誌上的鉛字,讓人非常感動、非常有成就感。
有詩評家說我的詩有超寫實主義的特徵,因為詩中常有明確的數字:
「自嘲二十四」(曾入選爾雅版詩選與兩岸詩選):
驚覺第二十四個秋天的死亡
北風中,我將自己雕塑成
一具只會前進的
布偶,雙眉微揚目光炯炯
音調,仍保持溫和有力
永遠帶著微笑的那種
所謂正義
讓它獨立在哲學論文中與邪惡博鬥
所謂公理
讓它獨立在天平兩頭搖擺
理智如我,不容感情囂張
只許目標佔領我支配我
因此,二十四歲的我
電子計算機是絕不離身的
「作品二號」(曾入選爾雅版詩選):
以蚊蚋為頸飾
直徑三十公分高五公分的水窪中
哺育著五十八隻蝌蚪
詩是文學的起點,一個片語或數個單字就可能成就流傳千年的好詩。這是詩迷人的原因。
我認為一首好詩最好能包括以下元素:
1.美。
2.創新。
3.流暢:絕不故做藝術而令讀者看不懂。
4.時空價值:作品內容的時代意義。
5.豐富的內容。
寫詩難,寫詩真難,剛完成新詩作,總覺得自己像造物主般偉大。但絕大多數的新作,耐讀的程度竟然不超過三次。能讀超過三次而不膩的,放上一星期,大多就會開始腐壞。寫詩真難,寫詩難,但是寫詩四十年,我覺得很值得。因為這箇中滋味,很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