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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前水頭角頭老大散雲溪仔軼聞

發布日期:
作者: 黃國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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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雲」是閩南語,和它相似的國語就是「流氓」─不務正業,為非作歹的人。溪,是姓名的最後一個字。在一○年代的前水頭,提起散雲溪仔,誰人不知,那個不曉。從鄉老的訪談之中,他是一個游手好閒的人毫無疑問,但還沒有到「不務正業」的地步。他的行為模式,的確是喜歡做一些放刁、撒潑的事,可以列入品行不良的鐵證,充其量,僅能稱之為「無賴」,還沒有壞到和「流氓」同一等級的程度,並不是我袒護自家黃姓的子弟,看完他的生平介紹,相信你也會贊同我的觀點。
前水頭自金門城設守禦千戶所以來,就位於軍事城寨兼政治首府的郊區,又有「前水頭渡」港口碼頭之便,自然形成商業城鎮,再加上水源充沛、耕地充足,很容易吸引有工作需要、志趣相投的人來到本村居住營生,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產生許多利益糾葛,還有自我保護的需求,因此開設了許多的武館,影響所及讓本村清代的武將為數甚多,如宗祠中「驃騎將軍」、「懷遠將軍」、「明威將軍」、「游擊」、「都司」等匾額,可惜在金門縣志中最高官階僅列入「副將」級,缺少「總兵」、「提督」的方面大員層級,所以大家都把前水頭人士擔任武職的表現忽略了!當然,學成武功用於正途是投身軍旅,保國衛民,登壇拜將,光耀門楣;如果行為偏差,那就是做一些好勇鬥狠、聚眾滋事、圍賭包娼、欺壓良民的事!個人以為,在報導正面新聞供人取法的同時,也不忘提出一些負面的訊息,讓大家知所警愓,以昭火冏戒。
清宣宗道光年間(西元1821~1850年),思明(今?門)開埠,前水頭居民乃一改以往到「北頂」(北平、天津一帶的泛稱)經商的習慣,轉而前往南洋群島謀生,僑匯從此變成鄉民最重要的經濟來源。光緒末年,第一批出洋的人「回頭」了!最傑出的例子如清光緒參拾壹年(公元1905年)黃怡濟捐銀陸佰大員蓋金水寺,「甲必丹」的義舉,讓鄉人興起「有為者亦若是」的豪情,於是呼朋引伴,相約「下南洋」的人絡繹於途,黃怡濟論輩份是「散雲溪仔」的宗叔,以「散雲溪仔」平日愛招搖的個性,不「庵雞趁風飛」(閩南語,雞庵就是雞籠。全句形容很喜歡跟著流行走)才怪!可是他到了南洋,改不了「散雲」的本性,經過一陣子就混不下去了,於是「提前」回到唐山來,為什麼說是提前呢?像「稍後」回來的黃廷宙,就是民國二十年左右金門西半島(青山坪)的首富,「前」和「後」是不是差很多呢?倒不是要求大家在「六亡、三在、一回頭」能倖存回故里的人,都要成為百萬富翁才是正途,但絕對不能像「散雲溪仔」一樣,帶回來一支「餵」過劇毒的扁鑽,閒來無事時把它插在鞋子裡,再將褲管放下來掩蓋住,如果和人家起了衝突,他出其不意拔刀刺向對方,不幸被刀「劃」過見血,那對手可就回天乏術了!
散雲溪仔也是在武館練過功夫的人,身手不錯,再加上身材魁梧,人高馬大,他自己也很有自信,曾經誇下海口:「我敢和任何人打賭,一起到海邊比試比試,我在沙灘上蹲個馬步,如果有人能『扳』得動我雙腳其中的一隻腳,我就認輸,請他喝一瓶酒,什麼酒由他選擇!」可見他口氣有多麼狂妄和自負。但他不會像「地痞」一樣,欺壓家鄉的左鄰右舍,反而遇到前水頭的人被欺侮,他還自告奮勇要代為報仇。有一次,住黃厝頂的黃國柱看到他經常逞勇鬥狠,就消遣他說:「你們不用再學武術了!我只需要兩角半就可以嬴過你!」因為當時一顆子彈兩角半就可以買得到,而「南洋客」有些人擁有自衛槍枝。黃國柱和他父親都是麻里巴板的歸僑,買下「十八支樑」的其中一棟,改建成現在前水頭6號洋樓。依我猜想,他家有這種實力,才會無意中講出這種含有「財大氣粗」味道的話,「侄」輩竟敢當著他的面「嗆聲」,可見他對本村的人不會耍威風。
民國時期到南洋的交通已不像以前那樣恐怖,來來往往的人多了,船隻及航海技術也進步了。有些初到南洋的新客,或水土不服,或想家想得快發瘋,或受不了外界的誘惑,「賺七吃十一」,到最後大多是不好意思回唐山,只好流落異鄉,能有「路費」回到家鄉啃地瓜的,稱得上是祖上積德。散雲溪仔在家鄉時已經是花天酒地,這一次又「過鹹水」,眼界更高了!在村莊裡有幾個狐群狗黨整天圍在他身邊,一來是可以狐假虎威,再則老大吃肉時也撈點湯喝。那時候前水頭的經濟景氣在金門還算不錯,再說他吃喝嫖賭的錢,並不是像外人稱呼他的流氓「綽號」,靠收取保護費來過日子,而是有錢時「今朝有酒今朝醉」,沒錢了才上山砍柴火,或挖掘「紅目刺仔」的根部,挑到後浦出售。「紅目刺仔」是一種植物,根部「紅目刺仔頭」是祛「寒」(閩南語,行房感染風寒之謂)的聖品,也許是這些鄉前輩們「竭澤而漁」,漫山遍野再也找不到這種植物了!雖然賺錢很辛苦,但他完全不把錢當一回事,大有千金散去還復來的豪氣。
下面就談一則他惡整別人的故事,事情就發生在現在惠德宮的廟埕前面。大家都知道,宮廟在以往是全村或角落的聚會場所,也是調解糾紛、議決公共事務的地方,更何況當年宮前的東南方還有一棵大榕樹,不只村民們夏天都來這裡乘涼休息,連農夫們耕田的牛隻中午也栓在榕樹的鬚根上,來躲避炙熱的太陽。用現在的眼光來批評當時的衛生環境,人牛雜處,實在有夠噁心!但在當年人人爭取燃料的情形下,曬乾的牛糞還是上等的柴火呢?幾堆乾牛糞,抵得上一大綑柴草。言歸正傳,有一天大伙兒還是和平日一樣,聚在大榕樹下納涼,樹下的青草石椅子上,今天「旁若無人」似的坐著一個人,他是類似現在的「管區警察」,名叫徐斌(化名),大嶝人士。由於他常常在村莊裡東逛西幌,又有一點貪小便宜的毛病,喜歡拿著雞毛當令箭,自古正邪勢不兩立,散雲溪仔也早就看他不順眼了,今天合該有事,散雲溪仔不知道去那兒喝完酒,趁著幾分醉意,朝著徐斌大步走來,先是不懷好意的的搭訕,接著是一連串的挑釁語句,雙方衝突自是難免,不等徐斌發難,散雲溪仔向前揪住他胸口的衣服用力一提,再用力重重的向一團拉稀牛剛製造出來的熱騰騰牛糞使勁一摔,徐斌屁股剛好完全「蓋」在牛糞上,濺得衣服滿滿都是糞便。結果呢?徐斌身為警務人員,對散雲溪仔的拳頭實力當然瞭如指掌,好漢不吃眼前虧,衣服骯髒洗一洗就好了,打起架來結果可能讓他更難堪,再說,樹下乘涼的人少不了有一兩位地方仕紳,挺身出來喝斥散雲溪仔一番,等他酒醒,要求他向我擺一攤,賠個禮,自己賣個人情原諒他的莽撞衝動,還賺到一個「大人不計小人過」的美名!如果出手懲治惡徒,不幸「邪不勝正」,傳揚出去,以後要如何管理治安呀!這一件借酒裝瘋打人的事就這樣不了了之。
散雲溪仔自從「出國深造」回來,吃喝嫖賭的功夫更上層樓,「檔次」的要求也更高了!當時從事性工作交易的場所,閩南語叫做「三間仔」。進得門來,不是先遞過茶來,就是先遞根香煙,所以上門嫖妓,又有一個別名叫做「敲煙盤」,至於出錢的人,不是第一個人,就是最後第一個人,端看他們之間如何「設局」。以前的三間仔也像現在,當然要請一些保鑣,防止客人鬧事,同時也保護那些長頭髮的「搖錢樹」。那時候東門有這種場所,散雲溪仔是那兒的常客,也許是他常常看人家很礙眼,別人也看不慣他那種調調;也可能是他平常惹事生非,積怨很深,有一次,七八個壯漢躡手躡腳的到他房間外窺伺,想要衝進去給他一頓教訓,幸好他的小弟阻止他們:「你們敢靠近阮『溪大』的身邊,他要是抽出那支餵過毒的扁鑽,碰到身體見血,你們必死無疑!」所以這群在東門混的少年家便知難而退。這一位小弟事後在回到前水頭的路途上,也將這一幕驚險的事實向「溪老大」報告。當時前水頭通往後浦,是一條蜿蜒曲折的道路,最寬的大約可容手推車,尤其是從賢聚的下坡走向城裏,沿著空大後面的金山池,走的是一條小「土堤」,最低的地方農曆九月「漲九降」也會暫時被海水淹沒,鄉下人進城一趟,真是不容易啊!散雲溪仔從「南門海仔」走著走著,海風一陣一陣的吹來,聽到「手下」對「敵情」詳細的分析和研判,登上了現在還存在的「下路亭」,腦中閃過了「猛虎難敵猴群」這一句話,上得路亭來,返家的路得繼續往上邁進(現在的金三角餐廳附近),走到坡頂來,就是一大段平坦的路途了,散雲溪仔此時也感覺到向上確實是比較要「費力」一些,但攻上「頂端」之後的坦途,走得是這樣的順暢,想著想著,不知不覺走到三板橋(現在的宏玻陶瓷廠)了,望一望路旁的後大潭(陶瓷廠前面的池塘),散雲溪仔拔起褲腳下的扁鑽,往潭中一丟,發誓今後金盆洗手,再也不幹這一些江湖上打打殺殺的勾當了。回到家裡,想到一票人開銷一次比一次大,木柴和「紅目刺仔根」是越砍越少、越挖越沒,這時候武館僅剩一兩家,同時拜師學藝的師兄弟和族裡超過半數的人都往南洋跑,自己又是識途老馬,留在家鄉的生活越來越難過,實在有夠窩囊,不如再次下南洋闖出一番事業。不久,他又再度啟程前往南洋。然而俗語說:「一歲身根,百歲朝內」(閩南語,朝,沾粘。意思是以往養成的懷習慣,一輩子也改不了),而且「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經過一段「正常」的日子,他又患了「散雲」的老毛病,最後在星加坡被仇家殺害,沒有妻子兒女替他處理後事,人生最終得到這種結局,不知是見證違反誓言的下場,還是用自己的生命告誡後人歹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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