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憶往兒時頑皮事十二則
「兒時頑皮,似乎天性」,在我同學當中,尤其是國中小階段的男生,不皮者幾乎寥寥可數;當年的頑皮事,僅止於純玩笑性質與無知的戲鬧行為,絕非傷天害理、違法亂紀之行,甚至連傷人害人的念頭也絲毫不存,當年由於物資匱乏、玩具短缺,我們只能從枯燥的生活中去尋找一些小插曲,以來逗趣取樂,不僅無傷大雅,而且還增添了同學之間的情誼。
一、撼樹淋身
金門樹多,每在雨停之後,枝葉上匯集了些許的雨水,正當一群同學行經樹下或停留樹下聊天嬉戲,常會有位頑皮者,出其不意地用力搖撼枝葉,讓枝葉上暫留的雨水一傾而下,此時同學已被淋得一身皆溼,而頑皮者早以迅雷之速逃之夭夭,淋人者一旁雀躍,而被淋者破口大罵,直呼倒楣,最後的結局還是歡笑收場。
二、跺水濺衣
金門早年鄉村道路,皆是泥巴地面,路面坑坑洞洞,每當下雨過後,窪地積水處處,一群同學行經該處,總有一位頑皮同學「身先士卒」,藉著「地利之便」,用力跺水,此時水花四濺,周邊同學一身泥水,頑皮者也難逃泥害,算是另類的「犧牲小我」,也「完成大我」。
三、轉角嚇人
金門古厝與古厝之間,有些巷弄狹隘,尤其夜間,沒有路燈,一片漆黑,每見同學走來,正要轉角之際,頑皮者早已事先「埋伏」,而後大喊一聲「哇啊」!對方無疑有他,本就提心吊膽,經此一喊,對方大吃一驚、魂不附體,正當對方驚魂未定,頑皮者此時目的達成、沾沾自喜,對方只能自認倒楣,徒嘆無奈。
四、高處嚇人
從高處往下看,許多人都有手腳發軟無力的經驗,每當一群人聚精會神地俯看深處,頑皮者先是抓緊其中一人,而後做一推下的動作,此時被推者早已魂飛魄散、面無血色,而頑皮者見了此狀,自是樂在心頭,爽了半天。
五、藏書取樂
每當上課之前,老師將來之際,總見同學翻箱倒櫃東找西找,但是無論如何,總找不著,因為課本早被同學暗藏起來,此時畫面,一邊是心急如焚、暴跳如雷,一邊是暗自偷笑、樂不可支,直到這位同學抓狂將要引爆之時,課本才及時出現,玩笑總算落幕。
六、不雅綽號
當年取綽號,風氣鼎盛,幾乎無人倖免,取同學綽號,絕不追求高雅,而以不雅取樂,愈難聽的愈有「價值」,經常加上「臭」字「憨」字,不然就用一些難登大雅的字詞。換言之,越難接受的綽號,便是取樂的「極品」,當年不雅綽號,比比皆是,同學互取綽號,「禮尚往來」,不分軒輊,算是另類的「公平互惠」。
七、放金龜子
金門鄉下,昆蟲唾手可得,我們捉了金龜子,除了當玩具外,就常拿來捉弄同學,將金龜子活生生地從同學脖子後面放入衣內,金龜子的腳爪,頗為尖銳,加上同學也不知放入何物,一時驚嚇不已,也刺癢難忍,看著同學一副抓耳撓腮,難受不堪的表情,捉弄者在旁觀賞,得意洋洋。
八、玩盪鞦韆
就讀國一時,幾位何浦畢業的同學途經金門高中運動場,運動場有座老舊的鞦韆,我們一時興起,數人一起蹬上鞦韆板,也不顧鐵鍊牢不牢、板子夠不夠我們站立,便一擁而上,每人只踏上半個腳尖大的位置,就搖搖晃晃地盪了起來,就在此時,陳立德同學不慎滑落墜地,我們也無法即時煞住,板子直往他的腰部重重地砍了過去,所幸安然無恙。這次是大家始料未及的意外,雖然殷鑑不遠,然而未隔幾日,便又故態復萌,照玩不誤,這種頑皮習性,還真難改!
九、桌腳綁鞋
這是就讀國中時的把戲,趁著後面同學上課打瞌睡、兩腳伸直之時,再利用老師轉頭寫板書,前座的同學先將後座同學的鞋帶解開,而後緊緊地綁在桌腳上,待同學醒來之後,發現兩腳已是動彈不得,而且痠麻無比,前座同學見狀,玩笑達成,樂在心頭,直到下課,才向其他同學求援;終於化解被綁之苦。這種玩笑,從另一角度看,似乎是對上課打瞌睡的一項另類的懲罰。
十、絆倒同學
教室裡面,每當行走於走道行間,常有頑皮者忽然伸出腳來,故意絆倒對方,幸好同學反應敏捷,加上兩旁有桌子扶助,並未構成傷害,只是身往前傾、將倒未倒的樣子,已令絆人者眉開眼笑、得意一番。
十一、抽離座椅
坐在最後一排的同學常會碰到這類玩笑,每當他起身與同學聊得入神之際,自己的座椅已被抽離而不自覺,當他本能地坐下之時,卻是坐了個空,頓時瞠目結舌、大吃一驚,此時頑皮者也不忍見他摔傷,在千鈞一髮、將欲著地之時,出手一扶,一位是有驚無險,一位是取樂成功,總算皆大歡喜。
十二、練功比武
國小階段,武俠電影盛行,同學有樣學樣、熱衷追求,每人都想成為片中主角,希望飛簷走壁、武功蓋世,我們以手臂代刀,較量功力,誰先碰觸對方頭腳,即為勝者,以此考驗反應與敏捷。
我們趁著老師不在,就在教室內打起擂臺,以桌椅為木樁,站立上面切磋武技,每在移位跳躍之際,稍不留神,隨即摔得鼻青臉腫、血流如注,雖經多次教訓,仍然無所畏懼、樂此不疲。
我們曾在浦邊的樹林裡、池塘邊,一群人分成兩國,互相「廝殺」一番,我們自稱俠義之士,點到為止,雖然有人躺下「陣亡」,全是虛擬場面,好玩而已!不像今日血氣方剛的少年,真刀實槍,非死即傷。
國中小時期是我一生中彈性最好的階段,為了學練輕功,常從浦邊洋樓的二樓或四周圍牆上面,直接跳下,卻能毫髮無傷;或從地面亦可輕而易舉地躍上任何桌面,跳下躍上,對當年的我們簡直易如反掌。
記得國小時,我們高年級的同學從二樓要跑下樓集合時,一群男生魚貫地從離地七、八階梯處直接跳下,一個接一個,我的前面是何振耀同學,他跳下之後,蹲了下來,未立即閃開,說時遲,那時快,我已控制不了我的衝力,直接跳到他的身上,不僅踩傷何振耀,我的腳踝也腫得像麵龜,這些都是頑皮的下場,雖有前車之鑑,卻未曾牢記於心。
當年同學,對這些頑皮惱人的舉動,似乎不太介意,也不會生氣,因為「君子報仇,三日不晚」,「開玩笑者,人恆開之」,有來就有往,今日我遭殃,明日你倒楣,今日你不生氣,明日我也回笑臉。然而看了本文之後,切勿仿效,因為開玩笑難免發生意外,而且要有開玩笑的「本錢」,彼此要有相當的默契與感情基礎,倘若未經慎選對象,便貿然嘗試,其後果常會自討沒趣,甚至引發難以收拾的局面。我常跟導師班的學生要求,開玩笑要具備三個原則:「一是保證安全,二是適可而止,三是彼此樂意」,否則即是惡作劇,即是欺負人,甚至害人害己,奉勸愛開玩笑的諸君:平日謹慎從之,千萬不可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