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學藝7-2書法美學
2011年北京師範大學書法專業碩士研究班的「書法美學」課程,由鄧主任寶劍老師擔任。鄧主任發給我們一本書《探尋元形式--書法美學述要》做教材。該書從材料、形式、神韻以及元形式之祈向四個層次,對書法藝術美進行講授。鄧老師說:「書法能夠成為獨特的藝術門類,緣予其擁有特殊的材料與表現形式。書法家為紙、墨、文字形體諸材料賦形,材料的造型潛能,便現實化為書法藝術作品。」又說:「書法藝術呈現為「點畫-結字-章法」所構的形式,而這形式又全然為了表現美的神韻和意趣………。」
鄧老師探尋元形式,認為藝術形式創生不息,應有一種理想形式-「元形式」的祈向。「元形式」昭示著一種絕對的美,意味著藝術活動中的潛能的完備實現。這大美的境界,引領藝術活動,從潛能不斷走向實現,又不斷蘊蓄著新的潛能,無休止地探尋新的境界。由此可體會書法的絕對的美,大美的境界,值得我們終身無休止地學習、精進、創新、探尋,還似乎不可能達到圓滿的絕對的美,大美的境界。
在對美的形式的創造中,「趣美之心」與「賦形意欲」祈向一種非可形之于經驗的「絕對的美」。經驗中的美總是呈現為可感的「有意味形式」,心靈祈向中的「絕對的美」,則人以一種至高的形式,鄧老師就叫它「元形式」。我們都有「趣美之心」美又總是關聯于形式,因此人人皆有一種「賦形意欲」,這在人本然自明的心靈趣向。在對美的祈向中,我們為聲音賦於形式,於是產生了音樂;為線條與色彩賦於形式,於是產生了繪圖;為木頭、石頭賦於形式,於是產生了雕刻;為語言賦於形式,於是產生了文學………。鄧老師說:「書法藝術同樣源于這「趣美之心」與「賦形意欲」任何在書寫文字的時候,總是希望將其寫得美觀一些,對於那些寫得美輪美奐的字形,也總是心生愉悅。我們每個人的身上都蘊含著書法藝術創造的潛能,書法家們通過經典作品的創造,將這潛能高度的實現出來」。又說:「『元形式』昭示著藝術潛能的至高實現;「元形式」是永不能達致的,藝術中的聖境也永不能形之于現代性實,然而人們總在對「元形式」的祈向中,提升著自身的『賦形意欲』」。誠如知名書法家劉洪洋老師在書法學習過程所說的:「我們要讀帖→實臨→背臨→意臨→初級創作→綜合臨摹→高級創作→再讀帖→再實臨→再背臨→再意臨→再初級創作→再綜合臨摹→再高級創作→繼續不斷循環努力,書法學習是終身一生的事,是追求至高的實現」。
鄧老師在《探尋元形式--書法美學述要》教材中,秀出近百張歷代書法作品,介紹書法藝術中的材料的造型潛能;書法藝術的形式和神韻等內容,篇幅有限,不能盡敘。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是一件書法作品常常這樣被看待,文字的書寫樣態是「形式」,文辭表達的意義是「內容」,書法是書寫樣態(形式)與文辭意義(內容)疊加。你認為是形式重要還是內容重要?你是重視形式還是內容?
站在一件書法作品前,我們面對兩個文本,一個是可閱讀的文本,一個是可觀賞的文本,也即是書法藝術文本,他們是相互關聯,卻本質不同的兩個文本。王羲之的《蘭亭序》是一篇優美的散文、但一般人只注重它的書法美,忽略它的文辭;蘇東坡的《寒食詩》二首,詩文淒美,我們也是注重它的書法美,也忽略它的詩意。
鄧老師表示,古代書中的一些字被書法家在旁邊加了幾個點表示被刪除,這些字雖然在文辭中失效了,可是在書法中依然有意義,我們不會因為刪除符號的存在,就放棄對文字書寫形式的欣賞。書法文本與文辭文本,就是如此的不同。
一個不懂得欣賞書法的人也可能解讀文辭,同樣,一個不能解讀文辭的人也可能欣賞書法。所以站在藝術觀點,寫書法重視書法美,許多人寫草書,如不加釋文,一般人很難懂其文辭,只可能欣賞其書法。但站在宣教的立場,寫書法要能讓人看得懂,更有意義,因此我在進入北師大進修前很排斥寫草書,現在觀念已有改變。不過我還是認為寫書法,不管是草書或篆字,都應加釋文,讓人暸解文辭內容,才能兩全其美。已故北師大書法大師啟功先生曾對北師大學員講話說:「文字代表一個民族的語言,民族的文化。我們寫的字,寫得正規,寫得讓人家看見都能認得,這才能溝通我們的文化,溝通我們的思想。我寫得了,你不認得,那就不是中國文字。」
書法美學課程,鄧老師要我們臨「鄧石如的泰山崇獄詩軸」:「泰山崇獄以立身 明鏡止水以居心 青天白日以應事 光風霽月以待人(落款)」。詩二十八字分四行,每行八字,留下四格落款。這首詩這樣布局,比較書法美,但也比較會忽略文辭內容。如我把他改成分五行,每行七字,最後一行落款。這樣無形中彰顯文辭的意義:「泰山崇獄以立身 明鏡止水以居心 青天白日以應事 光風霽月以待人」。你是否有此感覺嗎?可知重視書法文本或文辭文本,勢將影響書法藝術創作,站在教育立場,我希望大家多重視文辭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