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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

發布日期:
作者: 徐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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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金門水頭村的百萬民宿裡,一連四天,都沒碰見過民宿女老闆,聽說女老闆在鎮上開店,十分忙碌,我們都是以手機聯絡,期間,女老闆兒子來收過兩次房錢,最後兩天,千拜託萬拜託,女老闆還是沒來收房錢,連我人已經回台灣,還來電問我,要續住嗎?
初初入住,我便發現金門民風和台灣大不相同!這裡的房間和大門都不上鎖,我問女老闆:「難道不怕液晶電視被搬走嗎?」她哈哈大笑說:「不會的!我們這裡治安很好。」這句話忽然讓我想起小時候,住在泰山鄉義學村的往事。
三十多年前,我住在類似水頭村的紅磚厝村子裡,那時代,說保守很保守,說開放也很開放!男性為了工作方便,可以一天到晚只著一件四角內褲,從這村逛到那村。務農一半內急,就著自家田地出恭,也不怕人看到。那時代真是雞犬相聞、夜不閉戶。什麼叫做門鎖?頂多只有栓子,那也是颱風天為了擋風雨,才會啟用的東西。
就算真的關起大門,那還有很多通道可以夜間潛入他人家裡,所以說,以前的門或鎖,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因為這種風氣,我們去別人家,就像走進自家廚房一般,吃飯時間,有時候端著一碗飯,四處串門子,最後在別人家吃飽了。
但是這種開放和信任,有時候卻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那天鄰居一位大嬸的皮包不見了!剛好我去過她家。她問我有沒有看到她的皮包?我說去是去過妳家,但是沒瞧見皮包,就算有,也不敢動它。在民風純樸的鄉村作奸犯科,不待法律懲處,可能就得先受村民一陣追打。就算沒有皮肉傷,被貼上犯罪的標籤,以後在村子,一輩子都抬不起頭。
因為沒有真憑實據,鄰居大嬸只能懷疑我!雖然我沒偷東西,但後來,我不太敢隨便進鄰居家,除非確定有人。
幾個月後,鄰居大嬸跟我道歉,說小偷已經抓到。
大嬸故意再把皮包放在冰箱上,那小偷不知是無知還是手癢,不多久,又潛入大嬸家行竊,而且是在大白天,人家午睡的時刻。
小偷就住在隔壁,且是大嬸的親戚,只好從輕發落。老實說:我也偷過東西,我偷過母親的錢去買糖。偷過鄰居的芭樂和蔬菜。偷過人家的電線和鋁窗去變賣。這些事都發生在我被鄰居大嬸懷疑之前。
懷疑,就像頭頂隨時罩著一朵烏雲,不只生命變的暗淡,也影子都似有若無,弄得人不人鬼不鬼。
可能是,那次的小偷事件影響了我,從此,我沒有再偷過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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