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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昇月落之謎──我對基督教的辯證抒情篇下

發布日期:
作者: 黃克全。
點閱率:766

十八、
聖經新約中的「你不可……」命令式語彙,為的是要表達出造物主的「絕對性」。而這絕對性較之命令的內容更基本、更重要。
十九、
杜思妥也夫斯基在其生前最後一部長篇小說「卡拉馬助夫兄弟們」對人為何需在人世間受苦,此大哉問,作了番自問自答。
在書中第五卷「贊成與反對」裡,伊凡與阿萊莎在酒店相會,以宗教大審判官的幻景,表示出他對上帝竟然讓純潔的人受苦感到懷疑及不滿。而在第六卷中曹西瑪長老提供了解答:受苦乃是為了罪的赧免。但杜思妥也夫斯基毋寧是不滿意曹西瑪長老這個解答的,他認為受苦應非為或非僅止於罪的赧免,卻應是表現,塑造出人性之尊貴、尊嚴。赧罪說是為了「生命的意義」,而為了人性之尊嚴則是「為生命本身」。
這時候,杜思妥也夫斯基跳過了上帝。
二十、
理性的無能,既表現在無法證明上帝存在,也表現在無法證明上帝不存在。
二十一、
當我們說上帝,或天啟觀念是社會產物時。的確容易啟人疑竇。
但不必驚慌。因為社會是社會意識的產物,社會意識難道不也是藉由愛、永生渴望這些心靈及肉體的需求所導引的嗎?而愛和永生渴望難道不也是基督教的本質嗎?
二十二、
費爾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質》說:「生命愈空虛,神愈充實。」
這是無神論的宣喻啊!但何嚐不能再隨後補加上一句:「神若充實了。」成為有神論?
可見,無神論和有神論彼此間或並不存在著多深的鴻溝。
二十三、
上帝嚴懲人,也憐恤人,嚴懲和憐恤是同時而行的,這在人不能,因為這違反了自然律則,而在神卻能。
二十四、
赫塞說他不反對崇拜耶和華,但更應該崇拜整個世界。赫塞此語很容易遭誤解為泛神論。不,他的意思是,整個世界是包含一切的,包括善,但也包括惡。耶和華時而裁判世界為二,那必須是策略性的,因為只偏執一邊的神並不完全。
二十五、
彼拉多問耶穌:「真理是什麼呢?」
耶穌稍早不已經說過:「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顯然的,彼拉多和耶穌在講兩件不同的事。彼拉多懷疑耶穌言行為真,或進而懷疑世上有所謂真理此事,或認為真理為可游移的相對之物。但耶穌斬釘截鐵地說:「我就是真理。」這是不容置疑,具絕對性,甚至連內證也不必的。彼拉多思考的是外在的事物對象,而耶穌則是抿除內外,當下立判。他回到了事物原點,在那裡,懷疑還沒有開始,真假尚未分立,耶穌此話的世界是一絕對的,既最渾沌,又最澄明。在那裡,你可以說,最謙卑、或最跋扈,但究真實,他作了如實的表露及宣喻。
二十六、
信仰上帝就是創造祂,就是藉著自己塑造上帝,並且藉著上帝塑造自己。同樣的,上帝也是藉著人內心塑造祂自己。
上帝具人格的一項最主要的意義,是賦予空無的宇宙以意識,以人格激情及渴望。所謂塑造,就是賦予存在,而屬於人的存在,就是經由受苦及愛,達到一種意識的覺醒,澄寧,或自由,這種狀態,我們稱之為「重回生命本身」。受苦是為了愛,因為受苦使人彼此付出愛、滋生出愛。愛以本身為目的,這就是「重回生命本身」的意思。
二十七、
由偷吃知識善惡樹禁果而墮落於罪,而有神的救恩,表示人須經由某一過程,非此即彼。只是在基督教,是採取此一救恩過程而已,在此過程中,人的智慧、精神的覺醒。被視為墮落,被視為罪。「被視為墮落、罪」亦只是完成此意義的過程之一。只在這項過程中具有意義而已。
二十八、
最終摧毀宗教本身的是「不寬容」,宗教的不寬容來自人性的不寬容。人性是由兩個對立面組成的,如何從對立中取得秩序與和諧,是我們的一大課題。譬如「縱容」不是一種和諧,「寬容」才是。
所有宗教徒都應該學習「互相讚歎」。讚歎對方美好的資質。
二十九、
祈禱宜靜默無聲,只在內心進行,因祈禱是你和上帝間的對話,或者說是你和自己在交談。出聲的禱告就有了社交的意味。或說禱告出聲不過是為了讓自己更清醒,這我相信,也能接受,但我也要提醒一點,即寂靜時而較聲音更震耳欲聾,靜默時而遠比出聲更讓人儆醒。
三十、
人格神──不管他有沒有扮演一個創造者的角色,在許多宗教裡都是必要的。神,而且位格,這樣他就不僅止於一個虛寂的概念。這位神,祂既是神又是人,他的身分連結了神、人二者。上帝比起耶穌,較虛寂些。耶穌,不管他是從神而下降為人,或是從人而被高舉為神,他實際上把神和人的身分都兼備了。
人和上帝中間無法從內在作聯結,因此也就無法作內在的超越。因此人和上帝彼此間有所隔閡,耶穌基督便沒有這種缺憾,人可以從自我內在和耶穌聯結,直言之,人不可能成為上帝,但卻可以成為耶穌。
三十一、
生命約略可區分成偏向「情」的「熱」,和偏向「智」的「光」。「不屈服於死亡」,這是一種「熱」,或不知是一種「光」的「與死亡共和諧」來得透徹及超越。
但或不如說「光」就是「熱」,「熱」就是「光」。
但或更不如說,光和熱都不是根源,根源是人的意識,讓我們抿除意識的界限,意識的發動,讓我們止息意識本身,將「死亡」的意識拋忘。
三十二、 
在我看來,科學、哲學、宗教無不都在尋求一個完整、單一的觀念。如統一場論、人存原理、渾沌、複雜、理氣、太極、理型、意志與表象、唯識、一心開二門、創世紀、天居末世、救恩計劃等等。這樣單一、完整的概念源自人性自身的需要。
但我們不也需要繁複、多變及玄幽?這也是為什麼生命總是讓人感到既費解又迷人。
生命需要許多神秘及費解。
三十三、 
新約〈馬太福音〉十章三十四節:「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這番叫人驚愕的話到底作何解釋?莫非端在表敘有別於相對性倫理的,宗教的絕對性?而這份絕對性是如此專斷,所以非得用那麼強烈的比喻不可。
不過,或許仍不如將這番話視之為一種抒意,一種人性的姿態。許多關于聖經的表述,莫非也是如此。齊克果說:「到達終點的,只有個人」。李常受說;「沒有一個人能獨自作基督徒」,他們無非都各自表抒一己情思。這種情思,毋寧接近無所為而為的歎息或呼叫,接近情理而非事理。這種對精神的召呼的情思,既榮耀了主又獲罪於主,一事二義,是相對性,但也正由於這份相對性,它吻含了包含一切的上帝的全貌。
原來,比喻是一種相對性的抒情的表達。
三十四、 
「你們認為福音中描述所引的預言,目的是要你們相信嗎?不是的,是要你們不相信。」巴斯噶在其冥想錄如是說。巴斯噶的宣喻,無非再一次表明了宗教是建立在超乎理性的荒謬之上的,福音書裡,神和眾先知有十幾個預言,如馬太福音的第一個預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未婚前從聖靈懷了孕,這事在現實界是不可能的,也唯獨不可能,所以在宗教信仰的範疇裡得以成立。
宗教信仰可以視那些因果關係為無物,換言之,宗教信仰就是用絕對性掃除、滌蕩一切阻礙身前矛盾扞格之物的。預言越荒謬無稽,世俗越難予置信,信仰的力量也就越牢固。
三十五、 
因為妻子王學敏的緣故,我從學佛轉而信望耶穌的救恩之道。每天,點點滴滴的,我逐漸發現佛陀和主耶穌兩人的宣喻及訓誨,其差異並不如表面所顯示的那麼大,在這之前,自己始終以為這兩個宗教判異處在於「天人之道」。依基督教,人不能成為上帝,依佛教,人卻可以通達而成佛。
但讀到魏華倫(Warren Wiersbe)〈三一真神的祝福〉一文,這才察覺,人之不能成為上帝也許是我們的誤解。「三位一體」的教義,不也影綽綽向世人表示了人和上帝是二而一的?哥林多後書十三章十四節保羅的祝福:「願主耶穌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同在」。在這裡,聖父、聖子、聖靈,三種位格是以平等的地位同時存在的,那麼,難道不可以說人同時既是聖父,又是聖子,又是聖靈?
三十六、 
「主啊,我不配,我不配…」一位牧師在廣播電台佈道詞裡這樣呼喊著:「不配的,不配的,哦,主啊,不配的…。」
巴斯噶說:「不配認識上帝是因為人的墮落」。一逕自稱不配,強調自己罪的墮落,是拐彎抹角冀求上帝的恩典,使得基督教偏向於一種他力救濟的宗教。基督徒必須覺知到,在強調陰暗已罪的同時,也要把目光投向心性光明的另一端。巴斯噶說:「能認識上帝是人的本性」。我們或應更進一步地說:「人也配認識上帝」。基督教原來也有自力宗教的一面。
上帝和人必須彼此榮耀。
三十七、 
量子論隱含著一個擴大至無限的因果律。
其主調之一愛因斯坦稱為「詭異的遠距離作用」,那就是一個粒子發生任何狀況,另一粒子必定同時發生相應改變,無論它們各自飛到宇宙的哪個角落。許多宗教觀念可以和這種思考相借鏡。聖靈、贖罪,復活永生,甚至連輪迴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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