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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紅雜誌

發布日期:
作者: 響菲。
點閱率: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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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紅」陳盛與我們想辦一份雜誌。名字取好了,就叫「口紅」雜誌。
陳盛之所以有「口紅」的綽號,那是因為他生來就擁有兩片厚紅唇。據他說,剛認識不久的朋友,尤其女性,總會以懷疑的眼光問他:「陳盛,你是不是天天擦口紅?」可見他的嘴唇有多紅,稱「口紅」實在貼切。
「口紅」陳盛與我們想辦的雜誌,並不是什麼偉大、正經八百的雜誌,可是也非僅能供讀者打發時間,看完即丟的「垃圾雜誌」。
現代社會,大家都忙碌,天天在工作中忙得團團轉,精神緊繃自不在話下。工作之餘的休閒活動,也顯得格外重要。然而,現代社會也是個知識爆炸的社會、科技日新月異的社會;因此,休閒固然重要,但是休閒活動後回到工作崗位上,卻發現自己已經落伍甚至被淘汰了,該是多麼的可怕。
所以如果能有份雜誌,既能提供人們休閒時的愉悅,又能在不知不覺中學習新知,該有多好。
我們在市場一直找不到一份如此的雜誌,所以我們決定自己辦一份。
「想像力」就是我們的著力點。
擁有豐富想像力的人,無論身處任何行業都不會落伍。
有想像力就有點子,有點子就可以改變現狀,創造更好的未來。
所以我們希望我們辦的雜誌既能娛樂讀者,又能增加讀者的想像力,最好還能是在幽默當中增加讀者的想像力。俗語說:「要害一個人,就鼓勵他去辦一份雜誌。」真是說得一點都沒錯,「口紅」與我們為了辦雜誌,竟然付出事先難以預料的代價。
事情是這樣的:陳盛有位長得像伊能靜與曹蘭的「綜合版本」的女友。擁有伊能靜的眼、口以及曹蘭的鼻、耳的她,身材也如伊、曹二人般小巧玲瓏,人見人愛,我們都稱呼她「小妹」。
小妹纏人的功夫一流,每次她有事託我們(例如帶漫畫書借她看,要偶像的簽名),一定纏著「人家」(小妹用語)幫她辦妥才肯罷休。對陳盛,她更是纏著不放,陳盛走到哪裡,小妹就跟到那裡。每次陳盛與我們聚會,她都跟著來。
不過,小妹纏人的功夫也有其極限。雜誌的籌畫工作進入緊鑼密鼓的階段時,我們幾乎天天熬夜趕工,起先小妹還會待到最後一班公車才肯回去,後來她只好另外與陳盛約時間見面。
有一天,陳盛與小妹約晚上九點見面。可是因為那天的討論太激烈,陳盛也太專注了,他竟然錯過約會時間,直到晚上十一點才想起來。
陳盛趕緊打電話向小妹道歉,講了一大堆賠罪的話,但電話中的小妹只大聲地回了一句:「我已經不愛你了。」就將電話掛斷。
當時陳盛還瀟灑的說:「沒關係,讓她氣一氣,明天氣消了,就沒事了。」
然而,怪事才剛開始而已。
從此以後,小妹就不曾再出現陳盛的身邊。
起先陳盛還瞞著我們,裝得一副沒事的樣子,今天託詞說:「她家裡有事不能出來。」,明天託詞說:「她朋友有事找她幫忙。」
不過他像巧克力廣告中那個沒有巧克力吃的女孩一樣,一副悵然若失的模樣,令我們看了都難過。
在一次我們的例行聚會中,陳盛才哭得像一個失去奶嘴的娃娃般,向我們傾訴一切。
「你們知道嗎,她竟然不見了,聽好,是不見了。」陳盛斷斷續續地說:「不是失蹤。不但她不見了,連她家人都一起不見了。真的,既不是失蹤,也不是搬家,她突然躲進電話裡了。」
我們都以為他是酒醉亂講話,但他卻否認。為了表示自己沒酒醉,他以頭頂了一個裝滿酒的大酒杯繞餐桌走了三圈,果然沒有濺出一滴酒。
陳盛放下酒杯,繼續說:「我忘了赴約的隔天,我再打電話向她道歉,並想約她出來,可是她還是不肯原諒我,說什麼對我已經沒感覺等等的話。我想了一下,特地去買了她最喜歡的蛋糕然後到她家。說來也真奇怪,那天我到她家,不但沒看到她,而且她爸爸、媽媽、哥哥、姊姊統統不在,反而有一對陌生的中年夫妻住在她家。這對中年夫婦竟然說,他們已經在小妹的家住二十幾年,從來不知有小妹這個人。」
雖然陳盛不像酒醉的樣子,不過我們當時都以為他是悲傷過度才講了如此荒誕的話。
閩南語有一句話:「妨礙他人的姻緣八代窮,拆散別人的姻緣萬世窮。」,所以我們當晚就陪陳盛去找小妹,想盡力打圓場,使他們復合。
我們先打電話給小妹,確定她在家,然後就到她家找她。
小妹家住泰順街,我們抵達她家時,已經是深入十一點過後。出來應門的果然是一對陌生的中年夫婦,起先他們以為我們要搶劫,拚命喊:「我們都是教書的,家裡沒有錢,請饒了我們。」還向我們下跪。(也許是治安的確太差了,也可能是我們去的人太多了,連同陳盛在內,我們一共去了八個大男人)。
經他們這麼大喊,驚動了左鄰右舍。附近一帶瞬間燈火大亮。我們本來以為這下子可好,省得到處問,沒想到左鄰右舍沒人出來干涉。
任憑我們再怎麼解釋,中年夫婦還是不敢開門。不久,來了一位勇敢的守望相助巡邏隊的老先生。老先生問了我們的來意,好心地為我們打圓場,中年夫婦才開門。我們進屋子後,看到室內佈置與小妹家大不相同。
「請問你們住這兒多久了?」我們很客氣地問。
「二十幾年了。都快二十五年了吧。」
一切果然與陳盛所描述的一模一樣,令我們覺得非常奇怪。更奇怪的是,中年夫婦家的電話號碼與小妹的電話號碼完全一樣。
「你們沒有記錯住址嗎?」
「你們確定是我家,這個地方嗎?」
「會不會是小妹他們根本就不住在這裡?」
…。
中年夫婦七嘴八舌地反問了我們一堆問題。我們八人都非常肯定地址絕不會有錯。中年夫婦與守望相助巡邏隊的老先生也肯定他們在此地住了幾十年,根本沒聽過有小妹這一家人。
老先生因巡邏的職責在身,先離開後,我撥行動電話到小妹家。結果現場的電話沒響,而小妹家的電話竟然撥通,而且是小妹本人接的電話。電話裡的小妹,仍然重申她家沒有搬移,而且謝謝我們的關心,只不過她對陳盛已經沒有感覺。
事情越來越離奇,但是我們雖不明所以,卻也越來越絕望。只好向中年夫婦辭謝,走出屋外。
走出屋外後,突然有一位老婆婆迎面而來,並對陳盛說:「你不就是小妹的男朋友嗎?」
老婆婆拄著一根銀拐杖,穿著淺藍色長袍,皺紋盤繞的面龐帶著微笑。
「婆婆認得我?」陳盛的臉上難得的露出了欣喜之色。「當然認得。」老婆婆雖然手拄拐杖,但講起話來卻中氣十足:「你這個小夥子,每次騎車送小妹回家,卻又依依不捨,兩人在巷口旁親親熱熱的,正是我老人家最喜歡看的精彩愛情戲。」
聽老婆婆如此說,陳盛不好意思地滿臉羞紅。
「不過,你實在不懂禮貌,不會做人。送女友回家,應該跟她父母打聲招呼,也好得到她父母好感才是。你卻完全不懂這一套,實在糟糕!」
陳盛很恭敬地向老婆婆行禮,表示受教,並問:「婆婆,那您應該知道,小妹他們一家人搬到哪裡去了吧?」
「搬到哪裡去了?」老婆婆說:「都過了八百年了,你才來問小妹他們家搬到哪裡去了?」
「八百年?」
「沒錯,都過八百年了,你竟然還如此年輕,一點也不覺得老。」老婆婆伸出顫抖的手摸一下陳盛的臉,說:「你能不能告訴我是如何保養的?」
「八百年?」
陳盛整個人瞬間呆住。
看陳盛沒反應,老婆婆不再理我們,手拄拐杖有點歪斜的走了。
事後,受不了打擊的陳盛,搬回中壢老家去了。而「口紅雜誌」的編輯工作,也就這麼停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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