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風問俗與入鄉隨俗
《大英百科全書》對「民俗」有這樣的詮釋:「民俗,是普通民眾始終保存的、未受當代知識和宗教影響的、以片段的、變動的或較為穩定的形式存在至今的傳統信仰、迷信、生活方式、習俗及儀式的總和。」從中我們對「民俗」可以有個大概的輪廓。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民俗似乎無處不有。大凡歲時俗節,冠婚喪祭,祠礿嘗蒸,服飾飲宴,迷信遊戲等,都有一些帶著區域性、約束性、穩定性、延續性的民俗內涵。這些體現群體需求和行動統一的民俗事象,核心內容是「祈福禳災」。因此,良好的鄉風民俗,可以引領人心向善,也就是英國哲學家休漠所說:「習俗是人類生活的重要嚮導。」所以歷代有識之士能從民俗現象中來辨風正俗,觀微察隱。漢代設「樂府」,采詩官員深入民間,采詩制樂,使「王者所以覘風俗,知得失,自考正」(《漢書藝文志》)。三國曹操認為「街談巷議必有可采」。北宋宰相王安石,旅途中也不忘「聊向村齋問風俗」。南宋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朱熹首仕泉州府同安縣主簿時,也泛海浯洲(金門)「采風島上,以禮導民」(《滄浯瑣錄》)。他49歲到南康任太守,也是「下車首詢郡志,覘風俗,以施教」。因此,筆者二十多年前提出這樣的拙見:一位有作為的地方官員,應該走入民間,先去「遊山玩水」(也即采風問俗),進而知山知水,方能治山治水(《廈門日報》1991年3月27日「海燕」版)。
凡是民俗,都有緣由。有對祖先美德的崇拜,有對志士行為的謳歌,有對歷史事件的緬懷,而絕大多數是對大自然的敬畏。筆者孤陋寡聞,僅把閩台一些特殊民俗介紹給讀者,祈求賜教。
一、祖先定例或流傳的習俗
祖宗是神聖不可褻瀆的,他們訂立的「祖規」、「家訓」代代相傳,不能更改。有的是後人根據他們生前的懿言美行而訂立的一些俗例,其中帶有敬祖睦宗的感情色彩。例如,木匠的祖師爺魯班小名「雙兒」,所以木匠、泥匠、瓦匠蓋房子上瓦時,忌排雙行。鐵匠祖師爺李老君的小名「吹兒」,因而九月九日老君生日禁止吹哨子。這些是對「行業神」人名避諱而形成的習俗。各個地方都有某些奇特的習俗,但都其來有自。安溪感德鎮石門村祭祀保生大帝時不用竹筍,據傳吳 母親黃氏到湖尾林石橋邊挖竹筍時被老虎叼走,吳 發誓「不食竹筍」,爾後村人祭保生大帝吳 時遂不上竹筍。(吳 為宋代同安白礁人,據李文貞考其先居安溪石門)據《同邑棲柵金嶝田墘鄭氏家譜》記載,田墘鄭氏二世鄭文曲(1372-1459),幼孤由姐萬娘撫育成人。待弟成家後,終身未婚的萬娘自縊歸天。閩南稱懸樑自盡的人為「吊嘉禮」,所以祖傳正月初五「祭姑婆祖」日禁演「嘉禮戲」,此俗至今未廢。金門「後湖許姓,獨不做佛事」的習俗,是因為「許會元鍾斗,入後浦觀音亭,曾以摺扇撾佛首」(民國八十年增修《金門縣誌》卷三)。明代金門才子蔡復一,小時到塔後村母舅家看送王船的祭祀活動,傳說他戳破王船小洞並說過「准去不准回」的話,後來蔡氏官居二品,該村也就不做「送王船」的習俗了(楊天厚、林麗寬《金門匾額人物》)。又據馬來西亞《黃氏族譜》記載,同安馬巷西爐紫雲金柄黃氏四十一世黃超營,乾隆年間因家貧除夕到富戶田中挖拾番薯頭尾度歲,遂發誓,「此後凡吾家子孫,即便發跡致富,新年初一,都要喝番薯湯,以志不忘祖先生計之艱難困苦」。所以至今分居在馬來西亞、澳大利亞、新加坡、臺灣等地的裔孫都保留正月初一喝地瓜湯的祖例。此外,同安馬巷後濱不作普渡,晉江青陽莊氏家廟大門不畫門神等奇特習俗,都說是宗族歷史上出了大人物,足以讓神鬼敬懼的緣故。
這些俗例,多為「祖公留下來的」,只在宗族中流傳,沒有形成眾人參與、共同認可的民俗。但隨著族人的播遷,這些至今流傳的習俗有的成了臺胞、僑胞尋親認祖的標誌。
二、紀念重大歷史事件的民俗
有些民俗源自重大歷史事件。歷史上朝代更迭,外夷入侵,天災人禍以及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都會給人造成生活中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恐懼。凡是重大的歷史事件必定會死人,由此而形成的一些民俗,既表達後人對亡靈的哀思,也寄託了「男耕女織天下平,千秋萬古無戰爭」(元惠安盧琦)的願望。同安嶽口四月初一「走康王公」的民俗,是紀念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同安縣郊民眾抬著康府元帥擊敗倭寇竄犯的事件。廈門與同安正月初三忌訪親的風俗,也是與明代倭寇除夕攻城殺人至初二,初三日滿城大出殯的事件有關。同安八月二十六日「祭陷城祖」的習俗,是紀念順治五年(1648年)八月二十六日清兵陷城屠殺三萬餘人的哀悼日。臺灣高雄岡山九月十五日的「義民節」,是紀念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九月十五日二百多位兵民抗擊海盜殉難的日子。長泰縣王圭後村普濟岩正月十七的「落水操」民俗,相傳是紀念陸秀夫抱帝昺投海、當地漁民沿著海岸線尋找落水忠魂的一種懷念形式。河南魯山縣馬樓鄉老將莊浯洲(金門)陳氏移民每年提前一天過年的習俗,源自先人於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正月初一奉命自魯山出發到雅克薩征討沙俄軍隊的事件。同安浦頭「十八墓公」信俗,是紀念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農曆四月二十八日夜特大洪水被溺的十八名男女。
這些反映兵燹、海難、天災的民俗,是研究當時社會生活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有的還具有深刻的愛國主義教育意義,不失為具體且生動的鄉土教材。
三、閩南方言諧音形成的民俗
普通話和閩南話很多辭彙是音同義異,所以給小孩起名、地名命名或商店號名時,還要用閩南話讀音「校對」一下,以免口誤。比如「堯壽」普通話意思並不壞,可是閩南話「夭壽」就不祥了。現在廈門市的翔安區,最早起名時,我提出用宋代「翔風里」的里名作為區名(現在的金門縣及翔安區的部分地域原屬同安縣翔風里),地名專家也一致贊同。後來有人指出,「翔風」閩南話讀重音會變成「傷風」,於是將古代「翔風」和「民安」兩個里各取一字作為新設的「翔安」區名。在民眾生活中,因為諧音而形成的民俗不勝枚舉。如清兵入關頒發「雉發令」,強逼漢人剃頭。有些漢人聯合在正月不理髮,表示對舊明朝的思念。結果「以鵝傳鴨母」(以訛傳訛),變成「正月理髮死舅」。「思舊」與「死舅」詞義相去甚遠,但卻蘊含了一段共同的民族情感。又比如閩台婚俗,很多禮俗也是源於方言諧音。如定情物忌送扇子或雨傘,因「扇」、「傘」與「散」諧音,有「送扇(傘)無相見」之嫌。新娘起轎,媒人挎「紅籃子」提前到男家「撒緣錢」,紅籃中有用紅線捆紮的木炭。閩南話「炭」有繁殖的意思,盼望新娘早生貴子。婚宴上最後有道菜是「豬肺湯」,因「肺」與「戲」諧音,這道菜不能吃,叫「看肺」,表示菜上完了可以到外面看戲。新娘懷孕,生下小孩不讓見姑姑,因閩南話「姑」與「孤」諧音,況且民間又有「見姑面會黑」之俚語(民國八十年增修《金門縣誌》卷五)。凡此種種,不一而足。有的是出於聯想,如送鐘就想到「送終」,「分梨」想到「分離」。早時有的婦女元宵夜特意偷拔人家菜園的竹籬子,因閩南話「竹籬」與「得兒」諧音。這些都是百姓生活中一種趨吉避凶的心理折射,有的也沒有任何科學依據。但在科技文化滯後的農耕時代,心地善良的老百姓只好隨大流,「舉香隨拜」,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因而那些可信可不信的舊慣習俗能夠流傳至今。
歷史的長河總會夾雜泥沙,一種習俗的形成,有它起因、發展、變換、淘汰的過程,不能簡單視為「封建迷信」。隨著整個民族思想文化素質的提高,一些與時代不能並行的民俗自然會退出民眾的生活圈。比如常見的月蝕,現代人都知道是一種自然現象,可從前的老百姓,以為是月亮被天狗咬了,不但有了敲鑼救月的習俗,還有「壞某(老婆)會煮糜,破鼓會救月」的俚語。「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溪流」是早時民眾憫惜動物的一種處理方式,隨著環境的改變和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這種習俗也已逐漸消失。因此,對於一些傳統民俗,只要不影響社會正常的生產生活,就不用操之過急。可以適當引導、改造,本著「古為今用,以古勵今」的原則,使之逐漸與現代社會生活相適應。
有道是「入港順彎,入鄉隨俗」,瞭解各地一些不同的風俗習慣,對於觀光旅遊,經商貿易,探親訪友乃至為官施政都有裨益。現在各地都在進行舊城改造、城鄉一體化建設,新外來人口日益增多,當地人歷代相傳的習俗,外地人不一定瞭解,因而廈門就有外來人把「射擊」說是「拍槍」(槍斃),「下山」說是「出山」(出殯)的笑話。廈門市人民政府為了讓「新廈門人」儘快融入當地民眾生活,編印了我國首部《廈門市公民文化手冊》。其中介紹了廈門地區一些共同的歲時節俗、人生禮俗、社交禮俗、禁忌習俗、閩南方言等,竊以為這也是一種傳承民俗文化的有益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