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碎碎說莫言
超級快手莫言
在中國大陸,稱得上「寫作勞動模範」的不多,老舍是其中之一,一生的長篇無數。《世代同堂》、《正紅旗下》、《駱駝祥子》《小坡的生日》、《貓城記》、《二馬》、《離婚》、《月牙兒》、《茶館》等都是他的代表作。但他的寫作速度不算快。
香港的科幻小說家倪匡,在最高產的時期,聽說一小時可寫五千字,一手抓筆不動,另一隻手按著稿子拉,有點像用舊式縫紉機車衣服,一生至少寫了三百多部小說和劇本。香港一流名家劉以鬯寫作速度也極快,在為稻粱謀的五十至七十年代,一天寫13個專欄,平均一天生產一萬多字。
剛獲諾貝爾文學獎的莫言,今年剛剛57歲,已經寫了《生死疲勞》、《丰乳肥臀》、《紅高粱家族》、《酒國》、《蛙》、《天堂蒜薹之歌》、《檀香刑》、《四十一炮》等11部長篇和無數中短篇。其中構思長達四十年的近五十萬字巨構《生死疲勞》只花了43天一氣呵成,據莫言說要歸功於摒棄了電腦打字而純粹用「爬格子」,一筆一畫寫出來。另一部著名長篇《丰乳肥臀》,也是幾乎五十萬字,構思的時間長達十年,那是在1994年的春天,莫言的母親剛去世不久,狗在院子裡大喊大叫,爐火在熊熊燃燒,莫言說他前後用了不到90天的時間,「醒著用筆寫,睡著用夢寫」,日以繼夜一氣呵成,期間除了出門兩次到教堂外,他關在高密東北鄉的一個地方足不出戶地拚命寫,寫完體重竟然增加了10斤。別人寫作變瘦,他相反,他覺得不可思議。我們也覺得不可思議。更不可思議的是,一些人用這樣的速度,寫出來的往往是文字垃圾或粗製濫造式的東西,莫言寫得愈快質量越高,正是這兩部給他帶來比其他長篇更多的聲譽。從速度到密度,莫言在中國和世界,都創下了驚人的文學奇蹟。
莫言寫得快,一氣呵成,難怪我們感到他的文字暢酣淋漓,猶如一股大洪流一瀉千里,文思洶湧,氣魄宏大,看來和他一氣呵成的寫作態勢很有關。
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還應該頒給他一個「文學創作勞動模範獎」--如果有這樣的獎項之設的話。
童年的莫言一直挨餓,劉再复覺得很驚訝,他說莫言不但沒有餓死,「竟然活了下來並生長出一個充滿活氣的大腦袋,這顆大腦袋竟生產出第一流的小說」,並視這為「黃土地上的奇蹟」,真的是奇蹟!奇蹟啊!幾乎所有和他同時代的中國作家都一致地對他說一個「服」字。
忍餓高手莫言
莫言出生於1955年,正是生不逢時,土改的極左、錯殺導致許多問題叢生。不久是五八年的大煉鋼、大躍進,五九年的反右傾運動,一系列的天災人禍為國家帶來嚴重的後遺症,也給老百姓帶來許多災難。六十年代初期的大飢荒,令他這個九歲十歲的生活在貧窮農村的孩子嘗盡飢餓的滋味,小學三年級他還穿開襠褲。小莫言的胃口偏偏特別好,吃不飽就愛哭,吃了一些,還是不飽,直哭。哭個不停。好想再吃。永遠吃不飽似的。那時節,他和好幾個小夥伴整天在大街小巷裡闖蕩,像小狗一樣嗅來嗅去找食物吃。冬天,他窮得只穿一件單衣在雪地上滾爬。有一天從外面來了一車的煤炭,他們餓得抓住煤塊就吃了起來,還覺得十分美味。他們村里的樹最可憐,遍體鱗傷,原來,他們將樹葉啃完了,就啃樹皮!
進入寫作狀態的他胃口特別好,以九十天完成《丰乳肥臀》後竟然體重增加了十斤。連自己讀嘖嘖稱奇!
那時,莫言的母親和村里幾個婦女為公家磨豌豆,她們為了帶一些回家給家中老幼,就偷,將豌豆藏在綁住的褲腿內,但還是在例行檢查時被發現了。她們還偷食,但在下班時保管員請她們以清水漱口,發現碎屑就證明偷吃過。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莫言的母親學精了,採用囫圇吞棗的方法將那些豌豆吃進肚去,一到家裡就取了一個盛滿清水的瓦盆,跪下來,彎腰低頭,又取了一隻筷子,伸進喉嚨,將那些豌豆「挖」出來,吐在清水裡清洗。後來,她連工具都不需要了,人一跪在瓦盆前,就會出現條件反射,喉嚨和肚腹裡的未經咬碎的糧食--玉米呀、穀子呀、豌豆呀……就都嘩啦啦地吐出來。每一次,母親都很滿足地躺在草地上。就憑這,母親養活了奶奶、莫言和他的一家人。這個真實的題材,莫言寫成了《糧食》,告訴我們,糧食是珍貴的,母親是偉大的。讀著這樣的小說,在不自覺中,我已經熱淚盈眶了。
您還忍心在一些飯局中將米飯丟棄嗎?
受罪、挨餓的經歷令莫言的生命力異常堅韌,生命意志極為強大,特殊的經歷成為他一生用之不完的寫作資源。他為人一向又勤快,有著與他人不同的天才感覺,幾種優勢造就了他的成功。
幻想妙手莫言
莫言小說創作的經驗之談是素材不怕虛構和想像,但要把自己的觸覺、視覺、味覺、聽覺、嗅覺等感覺調動起來,開展想像,創造出許多奇異的感覺。他的小說確實也那麼做了,一些細節他都寫得很具體,彷彿他看過、經歷過一樣。讀完他四十幾篇短篇,我還發現和感覺他讀了很多書,許多字見所未見,看來是與他童年時期沒書讀時就讀《新華字典》有關。
他讀福克納,不可能不讀魯迅。也是那麼深刻的莫言,必然從前輩作家的文學作品中汲取了許多營養豐富的乳汁。例如,魯迅的《示眾》屬於場面小說,主角是群眾,莫言的名篇《長安大道上的騎驢女人》也是場面小說,主角也是行人。前者魯迅想刻畫老百姓看殺頭的愚昧和麻木不仁;後者莫言想刻畫的是現代人性中的好奇、好色心裡。側重雖然不同,但在小說結構和形式方面卻驚人地相似。
再如,魯迅的《藥》寫華老栓為了給自己的孩子醫病,竟聽信傳言,說吃了人血饅頭會有效,一個革命志士被殺頭了(名叫瑜兒,聽說影射烈士秋瑾),華老栓那天很早出門,千方百計將饅頭蘸上血,但最後還是無法救得了兒子的病,他還是死了。小說最末,兩個墳墓相對遙望。莫言的《靈藥》也是寫醫病的故事。病者是奶奶,主角爹聽人家說人膽榨汁可以治病,他也就和兒子苦候地主惡霸和偽村長被槍斃後的屍體,居然乘他們還未最後斷氣時開膛剖肚挖下他們的肝臟,然後榨汁給奶奶喝,當奶奶知道竟然喝的是人的膽臟的汁,突然怪叫一聲斷了氣。魯迅揭露的是「喝革命者的血」,老百姓是多麼無知可憐;莫言則寫出了人性的自私和殘忍,為了自己的生命不惜做出可怕的行動。其中挖膽的過程描寫,雖然沒有《檀香刑》那樣細緻具體,但同樣叫人毛骨悚然。
莫言小時候餓怕了但也餓慣了,他從台灣民間傳說哪裡聽到一個故事,說的是一個部落,經常對著美味食物繞圈圈,從來不吃,只是不斷地用力嗅,他們就飽了。莫言很感興趣,也許想到了自己的童年,如果有這樣的食物那就太好了,可不用挨餓。於是,他寫了一個題目叫《嗅味族》的小說,幻想有一個部族,生活在鄰居後花園的井下。有一天被他無意發現。從此他經常下到地底下偷他們的食物吃,嘗遍了美味的食物。
莫言的想像力極其豐富,感覺也和他人不一樣。想像力豐富加上他調動一切感官的感覺來描述,令他的小說疑幻疑真,真假難分,精彩細節層出不窮。雅俗共賞的、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包含了深刻的、帶著哲理性的內涵意蘊。
莫言的最愛
在旅途中用斷斷續續的時間讀完莫言的散文集《給父親的信》。讀過莫言的短篇小說四十幾篇,再來讀他的散文,感覺很過癮。他的小說想像力豐富,一些幻想的情節也寫得很細膩,調動了所有的感覺,但他的散文卻直率,不尚偽飾,非常好讀。一是一,二是二,毫不含糊,見解常常有異於他人。
讀散文我最怕扭捏作狀,最怕淺入深出,將一句很簡單的句子弄得扭拗口不堪,讀半天才搞清楚是什麼意思,還被冠於「典雅」「優美」等美譽。莫言的散文充滿血肉感,都是他的生命感覺、生活感受,他的文學理論也一樣,都是創作經驗之談,很有啟發性。不像一些人,理論一大套,未必有用。
《給父親的信》是莫言的舊編的散文集,在福建石獅之旅的2012年11月17日上午偶然瀏覽新華書店時買到。如獲至寶!此書包括莫言少量的遊記、創作談、演講講稿、書序等文體。最感興趣的是其中有一篇,是莫言為出版社選編的自己最愛的十篇短篇小說寫的序言。他將十篇小說的情節簡要地介紹,說上自己喜歡的理由,令人驚訝的是其中九篇都是外國短篇小說,但排第一的赫然就是魯迅的故事新篇、短篇小說《鑄劍》。原因是《鑄劍》那種大膽的、超凡的想像力。看來莫言也是很喜歡《藥》《示眾》,要不然他不會寫出像《靈藥》、《長安大道上的騎驢美人》這樣的小說。雖然內容不同,但看得出來其中受到影響和感染,莫言又大大地加以發展和超越了。
《鑄劍》寫的是復仇故事。它收在魯迅的《故事新編》裡,七十年代我初讀時也覺得非常震撼。因為那種想像力絕非一般,在小說中,眉間尺、黑衣人等幾個人物的性格都刻畫得鮮明生動,三個人物的頭顱在滾水鼎裡追逐啃咬的場面,驚心動魄,令人難忘。魯迅的語言素來非常精煉,從不羅嗦,這一點可以說比莫言強,但論小說(尤其是長篇)結構,莫言的《生死疲勞》的六道輪迴手法,《檀香刑》的戲劇般的形式,《酒國》的象徵意味,都是前無古人的。莫言欣賞魯迅的《鑄劍》,說這才是真正的小說,一個作家一生人能夠寫出這樣一篇小說也就足夠了(大意)。莫言也批評過魯迅,說他後期的思想很深刻,可惜沒有在他的小說裡反映出來。
作家談作家其實最為精彩,小說家談他最愛的小說也非常有啟發性。
撇開諾貝爾文學獎不談,平時作家談論作家,有些難免帶個人偏見,文學史上就有幾個作家紅得莫名其妙;後來讀莫言得獎感言,他謙虛,說他得獎只是評委幾個人的看法。他覺得有不少大作家就有資格評上,但始終和諾獎擦身而過;而有的被評上了,卻是資格不夠,水平不怎麼樣。我們就可以明白,文學偏見是多麼厲害,我們不妨只當參考,完全可以有自己的主見。
七十年代我初到香港的初期,編寫過一本《魯迅<故事新編>淺釋》,裡面就有那篇《鑄劍》,因此莫言提到它,一時感到親切。我覺得學寫小說,魯迅的幾本書《徬徨》、《吶喊》、《故事新編》,還有莫言的百來篇短篇小說,都不能錯過,可以當學習範本來讀,必有大大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