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我見
在金門忙忙碌碌的過了五年多,前陣子突然有人問我說:「小黑,你在金門或是在外面生活了這麼久,你最大的收穫是什麼?」其實我當下不知道要怎麼回答,只是淡淡的回他了幾句:「歷練吧…常犯錯的人很可悲也很可喜。可悲的是他每天面臨犯錯的機率跟次數比一般人多;但可喜的是…他每天都比別人多很多改進自己犯錯的機會。」但當我說完這段話而他還在思考含意的同時,我發現我說錯了!我趕緊補上:「在外面工作生活這麼久,我沒有累積很多財富,也不敢說朋友有多少,人脈有多廣。只是如果要用一種東西串聯我的感受,應該是『愛』吧!」
朋友的一個問題,卻讓我的思考陷入無盡的漩渦。
連續好幾天到現在,我好想把自己對於「愛」真切的感受用冰冷的文字表達得很有溫度…但心裡很清楚我也不過是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在這個年紀談「愛」都太粗糙、太矯情了一點。我甚至不知道怎麼整理我複雜的思緒,讓我對於「愛」的表達可以具象化一點,從生活經驗中微妙地發現愛的存在,感受到愛以後,再充當一個愛的無線訊號基地台,把一點點微弱的訊號散佈給別人。
我相信每個人心中都是有愛的,只是感受愛的功能還未被開發。舉例來說:殺人犯心中充滿仇恨,他有愛嗎?其實是有的…男人可以為了一個心愛的女人砍殺陌生人,甚至因為愛不到而殺死另一半的新聞我們時有所聞。但追根究柢的我們該讚嘆愛的力量,愛可以小至化成氧氣散佈在空氣中讓人存活著,也能化為大到令人無法想像的武力去捍衛自己的『愛』。而愛卻也可以用寬恕、奉獻、依靠、承諾、關心、責任等不同的形態出現。小時候我們從擁有愛到抗拒愛,從抗拒愛到追求愛,從追求愛到失去愛,從失去愛到珍惜愛,從珍惜愛又到散播愛;從以為天塌下來都有父母擋住地擁有愛,到覺得親人的管教是一種不能擺脫所以抗拒的愛,然後看見自己欣賞的異性便開始追求另一半的愛,直到心愛的你們因為種種原因所以分離而失去愛,你會回頭發現很多真正愛你的人並沒有離開所以去珍惜愛,久了以後你知道「愛」是可以讓人快樂的能量,所以慢慢學著散播愛。
德雷莎修女說:「愛是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我很喜歡這句話,但並不認為這是足以概括「愛」的解釋,原因是因為別人的需要,並不是一定是你覺得他需要的需求,而你覺得你該有的責任,也不一定是他覺得你該負的責任。關於「愛」的本質或解釋名詞,我想用我微小的人生經驗去套入,接下來我想簡陋的從「親人的愛」、「情人的愛」、「朋友的愛」愛的三大面向去描繪我的經歷。
如果我還在國小時迷戀神奇寶貝的年代,我很想說「親人的愛」就很像裡面的「百變怪…」,而最能夠應證「愛是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這句話的愛,無庸置疑就是親人的愛了。小時候懵懂的我們,總以為親人是百寶箱,要買文具隔天就有文具;想要一雙可以運動的鞋子,沒多久又咻得變出一雙球鞋;甚至我們開始在意行頭,跟同學炫富比物質的時候,家人也會義無反顧的去完成。但到一個年紀,出來自己嘗試工作賺錢的時候,我們才徹底發現:「原來我們以前以為必須的生活跟物質,都是家人用無比的愛去堆疊出來的。」而父母會看到你的需求而給自己不同的責任去完成它。
而父母親對子女的愛,我想再往下延伸,在我幼年成長到半出社會的過程中,我有一個好媽媽跟一個壞媽媽。好媽媽對我真的很好,我想抽菸的時候她會買菸給我抽,頂多叮嚀我不要抽太多;當她跟我說讀書很重要的時候,我跟她說我對讀書沒興趣,我想出門賺錢看社會,她也尊重我的選擇;就算我領了薪水在外頭跟朋友玩樂到很晚才回家她也不會多罵我兩句。可是壞媽媽就不同了,她總是對我的成績要求是一百分,書不只要讀完還要倒背如流;每天強迫我十一點以前要睡覺,早上六點起床吃早餐順便看書;除了面對龐大的課業壓力,她還要求我學會做家事煮飯的生活技能。
我一直覺得壞媽媽總是百般刁難我、欺負我,還是好媽媽比較疼我,不會阻止我的任何決定,反而尊重我。但「好媽媽」跟「壞媽媽」的這兩個角色,在我半出社會的第五年已經完全對調了…我很感謝壞媽媽從小給我的訓練,讓我在職場或是學校擁有比別人牢固的基礎,甚至一個人在外面生活,可以自己打理其他人不一定有辦法應付得來的生活瑣事。反而是好媽媽,讓我抽菸到現在第十年,我有時候還想像時間如果能夠重來,我希望她強迫我戒菸,我希望她逼我完成高一點的學歷,甚至有一點點怪罪她對我這樣的「尊重」是否是一種愛的表現?
時間已經應證了「愛是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這句話的深刻,壞媽媽當時看到了我未來的需求,所以找到對我嚴苛的責任;而好媽媽一點都沒有錯,她在我當時不成熟的需求上,也同樣找到讓我學會自己負起責任。到現在我對於她們的愛是一樣感激的,我覺得愛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形狀,它可以是巨人的雙臂緊緊圍繞在你面前阻擋著你受傷,也能化為刀槍盾牌讓你安心的握著開疆闢土,親人的愛很像小孩子充滿幻想的黏土,當你捏成不同形狀的時候,它會知道你的需求而給你不同的力量跟憧憬。
然而親人的愛之於「自由」,則是我們從擁有愛到抗拒愛的一個很重要的表徵。我曾經在很年輕的時候,無法接受父母的管教,甚至願意拿這輩子全部最重要的東西交換「自由」,很慶幸的是我成功換到了自由,有好長一段時間到現在,我每天都不用為了配合任何親人而改變自己什麼,大家忙著過年的時候我一個人,清明祭祖的時候我一個人,中秋團圓的時候我一個人,自由的權限大到我可以在家裡睡一個月的長覺都沒有任何人會嘮叨半句,這是事實。但非常可悲的是,「自由」的背後藏著很深沉的「責任」,因為自由的人不用替任何人負責任,所以別人也不用替他負責任;譬如在職場表現的好或壞,回到家總是空蕩蕩的無法跟人分享那種辛酸,比任何事都被管死死的來得痛苦上千萬倍…無論賺多少錢,帶領多少人,完成多艱鉅的任務,內心總有一個缺口存在著,這才知道「親人的愛」可以乘載多少的「自由後的產物」。
很多小時候或是不成熟狀態下所想像的未來,往往都要脫離親人保護後的羽翼才會明白陽光的烈、冷風的寒,就算我們之後經歷了數段美好的愛情,親人的愛總是在身邊圍繞著。要說「情人的愛」之前,我想感謝對於「情人的愛」在我生命中扮演非常重要角色的三個女人:
第一個女人是我媽媽,讓我擁有愛人的權利。
第二個女人,是讓我相信只要真心對一個人好,對方一定感受的到,讓我相信愛。
第三個女人,是在濃情密意後狠狠將我甩掉的人,就算當時失魂落魄的我來看,我不會因此不相信愛情,而是相信人要愛自己比愛別人多。
如果有人問我說:「對你而言什麼是情人的愛?」
我會說:「以我現在的人生經驗,談的戀愛也不一定以結婚為前提,我覺得二十五歲前的戀愛很像上了一台你所愛的人開的計程車,你口袋的錢代表真心,真心越多,他才有可能帶你到更遠的地方;可是下車後,車子走越遠的路,你的真心就會遺留在他身上越多。情人的愛像是自私一點的親情,面對一個非親非故的人,我們在他身上看到了不同於家人的責任,時而朋友般的陪伴玩耍、時而像家人般的關心問候、再多一點點親密的舉動就是情人萌芽之初。尤其真心愛上一個人的時候,跟染上毒癮的人沒什麼兩樣;我們會開心到睡不著覺,想著每天都可以陪伴著另一半,即使犧牲睡眠也無所謂,因為從來不知道這世界上可以有人的世界為了他而旋轉,禁斷症狀是思念、傻笑放空,嚴重一點還會有幻覺、脾氣暴躁,甚至由愛生恨。但其實我覺得兩個相愛的人最好的結局,不是交往也不是結婚生子,而是就算白頭偕老後,沒有對方,自己也能活得很好;不是自私的說我過得很好,而是跟心愛的人說:沒有你,我也可以不用你擔心而過得很好。」
對於「情人的愛」,很多時候大家會拿「喜歡」跟「愛」來做比較。常常有人說:喜歡是淡淡的愛,而愛是深深的喜歡;就我的人生經驗而言,喜歡多了一分佔有,而愛多了一份成全。「喜歡」好比喜歡一件衣服、喜歡一雙球鞋、喜歡某個事物,所以想盡力去擁有它;但「愛」的本質不同,就好像你愛你的家人,即使知道他在遠方打拚,不用他一直陪在你身邊,只要他過得更好更順利,遠遠的關心祝福也是一種愛的表現。如果用味覺來區分這種感覺,想像喜歡的人在遠方思念著他,心裡的感覺是甜的;但如果你愛的人在遠方,想到他的時候心裡則是酸的。
曾經在年輕的時候,我不懂什麼是「情人的愛」,甚至懷疑我母親有沒有生給我這項技能,而經過了這一段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人生,經歷過為愛付出一切的瘋狂時期,也有過痛恨愛情的殘酷,甚至面對社會現實的時候,也不只一次懷疑未來婚姻的愛情是該用心灌溉,還是用財富工作去穩固;這顆似懂非懂的愛情樹,好像也在風吹日曬雨淋後有一點點茁壯了,我很感謝第二個女人,讓我知道真心對待一個人,對方一定感受的到;但有過被愛情狠狠重擊過的經歷後,我真的不會因此不相信愛情,也不會挾以這種有點恨有點痛的心理去報復別人,而是在真心全給一個人以後,告訴自己不能因此失去自己,甚至是該提升自己的能力來守護自己所愛的人。愛的表現在一開始是很簡單的你愛我我愛你,但總必須要面對社會現實,如果愛一個人的力量,不能昇華成另一種具體的表現時,那單純的愛是無法接受現實考驗的。所以情人的愛像自私一點的親情,也像更艱難的親情表現,自私的原因是因為說到底愛人不是親人,即使成家立業了也不知道另一半的心在哪裡飄;比親情更艱難則是因為對親人的愛,不管高矮胖瘦、不管貧窮富有,都可以義無反顧的付出,但對於情人的愛,始終挾帶一點點的未知、一點點的挑戰、一點點的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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