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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留給我們唯一的紀念品

發布日期:
作者: 林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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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去世了一段時間之後,就收到國稅局的通知單,原來父親名下還有一些土地,這是祖先共同買的魚塭留給後代子孫,傳到父親這一代,每個人占有四十五分之一,算一算也只有五十來坪左右,雖然土地少又不值錢,可總也是一件沒有處理好的事情擱在心上,而且沒有在期限內辦理完畢還會被罰錢。
把這個當做是父親留給我們的紀念品吧!收拾起傷痛的心情,把這件繼承的事處理好,我跟妹妹兩個人分工合作,她住屏東市,由她到屏東的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由於土地是座落在永安鄉,而我住鳳山比較近,土地繼承的部分則由我接手,其他的人則必須提供他們個人的資料。
在先入為主的觀念裏,我們都認為辦理繼承的手續可能非常煩瑣,我們都在上班,沒有那麼多時間耗在這件事上,加上土地所在地離家有二個鐘頭之遠,到底正確的座落地點在那裏都搞不清楚,為了省事,我想就請代書來辦吧!
當妹妹把遺產稅申報好時,我想到當時買房子時幫我們辦過戶的代書,請他幫我處理,由於這個土地所在地不在他業務的轄區內,他不接這個case,他建議我找當地代書比較方便,根據他辦的行情大概要二萬塊左右,然後他跟我說了一大堆手續,還說什麼如果是農牧用地還要跑鄉公所,聽得我頭皮都發麻,我只好先問他大概要準備的文件有那些之後,跟妹妹商量完,還是決定自己來跑吧!因為如果要請代書辦,還是要跑一趟永安,與其這樣,不如自己來。
既然決定自己來,我先利用中午時間,到地政事務所詢問是否像戶政那麼方便,可以跨區辦理?卻因為地政還未全面連線,所以無法就近辦理,不過還好永安的地政事務是在岡山地政辦理即可,鳳山到岡山,坐火車半個小時就到了,我先在鳳山地政拿齊所有的表格,再參考櫃檯陳列的範例,有空就跑去看,研究表格怎麼填?需要那些證件?不懂的地方就問。
怕填寫錯誤,拿回來的表格影印幾份備用,先練習填填看,可是一直寫錯,印章也蓋錯地方,寫錯又重寫,後來上網查詢,才發現有現成的表格可以下載,這樣即使寫錯也很容易更改,不用一再重寫。
當我把所有表格填好,資料也找齊時,每天拿著火車時刻表,算算怎樣花最少的通勤時間辦這件事?跟妹妹約好時間一齊到岡山地政,為了想縮短辦事時間,我連文具用品都帶齊了,到時候需要用到什麼,馬上可以拿出來用,不用到處張羅而浪費時間。我們到了地政事務所,服務台有義工為民眾服務,我們把資料先請他看一下,結果少貼印花,而且妹妹以為權狀用影本即可,沒有帶正本來,所以這次還是無法送件,必須再跑一趟,第二次再送件就OK了,送件完等候通知,其中還是有一些小問題要處理,我再跑一趟,這次是缺了到稅捐處查詢有無欠地方稅,承辦的先生還好意的借我腳踏車騎呢!
等所有問題處理好,不到一個禮拜,就拿到新的權狀了,也不過花了219元印花稅暨964元的罰款,火車費·一些零散的雜支·三個半天的休假而已;經過這件事後,覺得要跑公家機關辦事也沒有那麼難,只是前提要先把有關的書面說明有耐心的看清楚,才有辦法接下來的手續,想到這張權狀是父親唯一留給我們的紀念品,想念他時,拿出來看一看,一解思親之苦,看到它,覺得父親彷彿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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