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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香」文化

發布日期:
作者: 莊舒惠/李媛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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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以來約制人們的力量有二,一為外在的法律,二則為內在的自我約束力;外在的約束力是被動的,而內在的則為主動的。為了強化內在的動機,「宗教信仰」在民間可說是非常的重要,我們更時常藉由許多活動的推展來加強此一信念,「割香」即為其中之一。
割香為閩南語口譯音,是閩南對神明遶境的稱呼。割香主要的儀式為請火->放軍->行香、鎮符->收軍。請火的意義一是向祖廟的神明祈請祂加強子廟的神力,二來是向祖廟神明分調兵將,補充子廟五營的兵力,另外也藉由這個儀式加強雙方之間祖靈的聯繫。割香前幾天需先「放軍」、「犒軍」。「放軍」就是將境內東、西、南、北、中五營的兵將及馬匹安置在轄區內的五方鎮守,儀式由道士舉行,除祭拜的牲禮、金紙外,尚要準備乾淨的盆水與一把糧草供予兵將的馬匹使用。「犒軍」意為犒賞境內五營兵將,家家戶戶自備菜湯飯,通常在黃昏、接近晚餐時間,於門口放張桌子、或者是一條長板凳,上面放幾碗的葷、菜,向門口方向拜拜。
在割香當天,家戶要準備祭拜的香案拜拜。割香隊伍有二,一為道士為主的鎮五營,二為神輦為主的村里遶境行。鎮五營的意義所屬特性有二:一為劃分領域,二為精神性的防禦,有制煞、除魅、安定人心的作用。在古代,村里之間的交界常模糊不清,藉由鎮五營的作用,可將彼此間的領域劃分出來,有宣示主權之意;而鎮五營時所安插的兵將亦有象徵保境安寧的意思。而「食香案」,有些甲會在門口祈拜遶境的隊伍,有些則是集中在廟宇,依各甲風俗不同,其中有些甲會請道士逐戶讀疏文。且割香隊伍行進中拿頭旗的人,為當年輪值的頭家,而選頭家的資格依各甲不同,有的是當年新婚的少年家,有的則是家中兒子剛娶媳婦的。最後則是收軍,意謂將放出去的兵將收回,須將放軍時準備的盆水及糧草潑灑在地及燒掉才算完成儀式。
農曆正月時四甲的「割香」,是小金門固有之傳統習俗,割香的日期與路徑多為固定,惟民國三十八年政府軍撤退至金門之期間,適逢戰亂,以及有所謂「破除迷信」之說法,暫緩舉辦數年矣,故其歷史久遠。而今日社會變遷急遽、科技之進步、帶動了建設與發展。相較之下,傳統文化該如何保存與延續卻是一大隱憂,年輕學子對於如割香這樣的活動,多半是一問三不知,且參與意願與投入程度亦不如往,活動主力依舊是由年長者籌畫辦理,因而產生了「文化斷層」之問題。面對此一課題,應建請政府單位擬定更完善具體的配套措施、推展社區力量,結合當地居民協同文化存續的維護。「歷史必須透過記載才能廣流於世間,而文化更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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