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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小說》迢迢歸鄉路

發布日期:
作者: 黃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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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關係的,再過兩年意祥大了,我也要早點把媳婦娶了,等到時勢轉變,我要和兒子住台灣或者回金門找女婿,甚至將來回蓮河找大女兒都可以,我又不打算長久住在台灣,你說是不是啊?水清嫂!」
「是是是,淑女你想得遠,想得透。」
這年新曆年,水清伯把大兒子順宏和秀玉的婚事在台北辦好了,過了舊曆年後,就帶著全家人回金門定居了。
其實水清伯也不是金門本地人,他和淑女一樣都是祖籍南安,出生在蓮河旁邊一個相距不到一里路的村莊:下吳。下吳是一個居民半數以上都姓吳的小漁村,而且水清伯也是以挑布下鄉販賣做生意,他們三人:淑女、水清和後來嫁到沙美街開布店的布姆一樣,不但都是同行而不相忌,反而都成了同行好朋友,三人早年都是常在蓮河渡口進進出出挑布販賣的人,大家同行相知相惜,所以才有後來幾乎是為子女「指腹為婚」的這件事,沒想到當時僅是淑女的一句話,就是一項決定性的承諾,也是中國傳統社會中對這於「人言謂之信」的重視,甚至讓大大小小的商人們奉為圭臬。
為兒子順宏和秀玉辦好婚事後,水清伯就帶著家人回到金門了,他們繼續在新市街上開起了布店做生意。而淑女把女兒的終身大事完成了,總算放下了心上的第一塊石頭,另一塊更大的石頭雖然還是牽絆著她,但這卻是她只可牽絆而無法置辦的事,遠在福建蓮河家鄉的大女兒秀金,今年也二十五歲了,是不能再拖的結婚年齡,自己就是在二十五歲那年結婚的,她相信只要父母健在,秀金的終身大事兩位老人家自然會為她操辦,不會委屈了秀金才是。
想起女兒,想起父母,又讓她想起了死去的丈夫和小叔,那些雖然都已經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但往事有些是可以隨著歲月的推移而逐漸沖淡,有些卻只能隨著時間的累積而更加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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