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苦短憶婆婆
清明節當日沒有雨紛紛,亦無多霧在雲層,前一天下午,為婆婆匠身,清明當日上午先以三牲、膨粿、紅圓、菜碗拜婆婆,中午接著拜祖先,前一晚未能闔眼,煮了數十碗,雙腳發軟,這樣的景象,爾後必然常見。當清明祭祖告一段落,第一年的新墓,除追思、亦感傷,公公更是感觸良多,而孩子們攙扶著他,要他別難過;在打掃墓地後,掛墓紙,燒金紙,至於供品,頭年新墓,倘若以牲禮拜拜,需連拜三年不能斷;喪事剛辦妥,家裡的牲禮、祭品何其多,而喪家之物,不是每個人都敢要,幸好喪禮期間的堆積如山,有人不忌諱,吃了保平安,幫忙除去此麻煩;而基於多項考量,膨粿、紅圓必備、餘者以其它物品取代。規矩是死,人則是活的,如何在傳統與現代之間取一個平衡點,的確是考驗當今媳婦的智慧。而民情風俗,總有兩種版本以上,每當遇到荒謬至極的禮儀規範,如何拿捏,全憑自己一念間,家務事自己決定就好,當自己的主人、做該做的事才是不二法門。
以婆婆過世當日算起的四十九日為四月十四日,亦即農曆三月十五日,轎子已於頭七燒給她,接著為其添購一輛賓士車,車頭GO已印妥,車號則要自己寫,○八五七應是不錯的數字,傳統紙糊店,用手工完成,如今台灣很方便,寄來金門做組裝,四百元的價碼滿好賺。他人來「鬧熱」的庫錢非常多,搭上蓮花、元寶……等陰間使用的紙鈔,一箱一箱裝,在家中的騎樓作擺放,不好意思祖廳佔空間,那是堂兄居住的地方;從婆婆待於水床至請入龕,這段漫長的時光,堂兄每天清早幫忙泡茶招呼大家,我雖幫他料理三餐及整理環境,但婆婆入住後,確實造成他生活上許多的不便,而礙於習俗中的見祖先,必須請他多包涵。
而農曆三月十五日為大道公作醮,喪家不能入廟宇拜拜,但依然必須準備兩份金紙至廟中祈求平安,於商家購買後,附上公公、大伯一家及我們一家人的生肖,請其代送到廟中;住家大門仍可貼符令,此為「門口符」,下午四點以飯菜和草料水犒軍。
百日要扣日,婆婆本身扣一天、兩個兒子扣兩天、長孫亦要扣除一天,五月三十一日,亦即農曆五月三日為其「做百日」,祭拜方式與四十九日雷同。而「對年」則是過世的日子,此日須以數桌便餐與親友共聚,感謝喪葬期間的協助;「請入龕」必須先過兩個節日,亦即清明與七月半,而後於八月擇日入龕。
從婆婆移至水床之日起,基於方便,三餐數人頭叫便當,但姑婆們讓我很難看,數落花他人的錢不手軟,女人不懂節儉,不會自己煮飯;我曾手術過,吃冷吃辣跑廁所,在這冷冽的天候,便當到手再遇風兒吹,上面嘴巴吃,不一會兒功夫脫褲子,在祖廳與自家之間來往穿梭,「男人怕咳、女人怕拉」,這樣的情景我何嘗願意?但我只有兩隻手,大事有他人張羅,瑣事還是要自己處理,一人分飾多角,實有分身乏術之感。甚且熱心人士都幫我家規劃好,大伯夫婦在台,事業與前途重要、大娘姑身體不好宜多休息,至於我們這對夫妻長住金門,較有時間,男的須請假、女的須顧家,守候靈堂天經地義,這是居住金門的責任。無論身在何方,肚子餓了沒力量,一樣要吃飯,尤以公家機關,捧人飯碗更不得怠慢,隨時都有走路的危險;但無情的字眼如一把利刃,深深地刺入我的心坎,實際上,婆婆往生後,月治嫂即要幫我料理三餐,但考量身為長媳的她,除擔負他家數十年家務,亦侍奉公婆多年,她的公公往生後不久,現在婆婆仍在病榻,而她亦有事業,如今身體亦欠安,將心比心,我豈能再勞煩?況且喪葬期間所花的每一分錢,均屬蔡家,不是用別人的拳頭母、掙石獅,而每筆款項均有專人負責記帳,實在無須急死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