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實之間的差異----「軍中樂園」的時代背景及原貌
葉先生說:「樓房的二、三樓,分隔九百個房間,同時容納九百位小姐營業。」它的面積有多大,我們不置可否,但可以肯定的是;「陸軍第二軍團鳳山特約茶室」是全國「第一室」。而這些從台灣各監獄被徵召來充當侍應生的女犯人,還必須扣著手銬,由士兵押著到美容院洗頭剪髮。這些小姐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竟讓軍方如此地對待她們?試問:在自由民主的國度裡,在被稱為美麗寶島、人間天堂的台灣,難道真會有這種事情的發生?葉先生的說法,的確不可思議。
當此文發表時,主編特別加上一個「回應與挑戰」的小標題,但時隔多年,並無人敢於站出來「挑戰」,可見老朽並非無的放矢,而是「回應」有理。然而即便我提出反駁,並把這篇文章收錄在拙著《金門特約茶室》乙書裡,可是這兩段不符合常情常理的情節,卻偏偏被豆導運用在以民國五十八年為時空背景的金門軍中樂園影片上,讓人有一種錯亂的感覺。
回顧爾時,金防部特約茶室侍應生,均透過台北召募站從台灣本島召募而來,絕無徵召女受刑人充當侍應生為三軍將士服務。當年金門各地從事美容美髮業者少說亦有數十家,又有那一家業者或那一位美髮師,見過士兵押解扣著手銬的侍應生到她們店裡洗頭美髮?金門軍中樂園雖為軍方直營,但從金城總室經理到各分室管理主任,從各單位管理員、售票員、工友到炊事,全都是聘雇人員,並沒有調用現役軍人在裡面服務的情事。甚而侍應生亦具有軍中雇員的身分,如果真是犯了法,依案情的輕重與體制,通知的不是憲兵隊就是警察局,押解她們的也絕對是憲警人員而非一般小兵。豆導根據葉祥曦先生的作品做如此的安排,是否有妥?相信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平日,侍應生除了公休外,幾乎都忙於接客,且收入又可觀,她們換洗的衣物及枕頭被套,全都委請附近的阿婆或阿嫂按月計酬幫她們洗滌。每天早上趁著營業時間未到,那些受雇的阿婆阿嫂,會利用時間到特約茶室收取侍應生換下來的髒衣服,下午再把洗淨、曬乾的衣物用包袱巾包好送回。片中出現著軍裝的現役軍人小寶,到侍應生房間收取她們褻衣的畫面,更是令人匪夷所思。雖然豆導企圖以不同的面向與誇張手法來凸顯軍中樂園的趣事,可是如此,即使能達到取悅觀眾的效果,讓他們留下深刻的印象,但對一位戍守前線的戰士來說,情何以堪啊!
特約茶室雖訂有嚴格的管理規則,但並沒有背離人性與人道,軍方對她們的照顧更是無微不至。一旦侍應生不小心而懷孕,為了不願替自己增添麻煩和負擔,大部分都會選擇到醫院做人工流產,只要取得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特約茶室隨即發給她們五百元營養補助費,並要求她們必須恢復健康後始能營業。如果自願把孩子生下,亦會讓她們選擇在茶室或回台灣待產。妊娠期間,她們亦會斟酌自己的身體變化,以及顧及母體與胎兒健康,只須將實情向管理人員報告,即可停業護胎待產。反觀影片裡,有一位侍應生在接客中突然「落紅」,讓客人驚訝地提著褲子往外跑,原來是該女已懷胎十月即將臨盆。果真在眾姊妹七手八腳的幫忙下,不久孩子即呱呱墜地。
試想,一個懷胎數月頂著大肚子的侍應生,會為了多賺那區區的幾十塊錢,而不顧自己性命的危險去接客嗎?特約茶室基於她們的安全,亦不可能讓一個即將臨盆的侍應生掛牌賣票。況且,那時金門已有醫院,衛生院不僅有婦科名醫梁大夫,更有好幾位學有專精的護理人員在產房負責接生。大部分懷有身孕的當地婦女,為了自身的安全與胎兒的健康,除了會按時到醫院做產前檢查,對自己的產期亦非懵然無知,因此在臨盆前夕,幾乎都會提前幾天到衛生院住院待產,侍應生何嘗不是也如此。豆導片中做如此的鋪陳,縱然能博君一笑,卻也讓人感到突兀,更是特約茶室未曾發生過的情事。
彼時侍應生房間,只在門框的上方寫上紅色的阿拉伯數字,以方便客人對號入房,並未如片中書寫的「第○號」或安裝「紅燈」做為「接客」的識別。侍應生從事的工作雖然與台灣的妓女沒兩樣,但卻在兩種不同的環境中討生活,故而其營業場所是有差異的。侍應生每當接完客,她們會端出一盆使用過的髒水,隨手倒在房門口的水溝裡,並順口呼喚在門外等候的客人。管理員對她們的內務,也會做最基本的要求,室內除了公家提供的床鋪、衣櫃和梳妝檯,亦為她們準備了床單、枕頭和棉被,即便亦有侍應生個人自備的被套及小型家具,但軍方為她們提供了一個整齊舒適的營業場所,則是不爭的事實,並沒有如片中那麼凌亂。
然若依當時的軍紀,海龍士官長老張揹著槍械四處走,又在特約茶室踹門鬧事,非僅不容許,也嚴重違反軍紀。即使有些蛙兵出生入死,深入敵營,為國家立下汗馬功勞;但軍隊有軍法,部隊有軍紀,一旦犯法、違紀,照樣送辦。倘若海龍蛙兵個個都像片中士官長那麼隨便,卻又沒人管得了他們,那軍法組、憲兵隊,以及督導防區監察與軍紀業務的政三組,不都要廢除了嗎?
再者,由阮經天飾演的小寶,左上衣口袋鈕扣上,別的是「58擎天職員證」(擎天部隊為金防部番號),臂章則是三角框內加T的金東師,如此地張冠李戴,即使能矇過其他觀眾朋友,卻騙不了金門鄉親。
同時,海邊為管制區,假如沒有「蚵民證」或「漁民證」,哨兵豈敢放任一個士兵,帶著侍應生在海灘戲水。甚至某逃兵帶著侍應生私奔,雖然武裝憲兵四處尋找,卻沒發現他們的蹤影,最後則是每人身綁一個籃球,現身在漆黑的海邊,準備游泳到對岸投共。如以當年戒備森嚴的海防班哨而言,休想摸黑私竄軍事禁地,哨兵一旦發現異狀或回答不出口令,即可開槍射殺。況且,籃球又是管制品,設若沒有機關團體出具證明,想取得亦非易事。
綜上以觀,豆導為了突顯戲劇的張力,刻意地做了一些背離史實的加工,即使用心良苦,但如果站在歷史的角度來看待,真是一個荒謬的年代啊!
縱然,電影是戲劇的一環,也是人生的縮影,無論其故事人物或情節,即便在戲劇中有它獨特的表現手法,但卻離不開人生。所謂「人生如戲,戲如人生」,自有它的道理。不可否認地,豆導出道甚早,九歲即進入演藝界,一九八三年更以《小畢的故事》入圍第二十屆金馬獎最佳男配角,而後演而優則導,二○○八年以《我在墾丁·天氣晴》入圍第四十三屆金鐘獎戲劇節目導演獎,二○一一年以「艋舺」榮獲第十一屆華語電影傳媒大獎最佳導演。他的作品不僅具有深度和廣度,更有自己獨特的風格,除了充分展現他的藝術才華,亦已達到娛樂觀眾的目的。
可是「軍中樂園」這部影片,雖然豆導係以「一個荒謬的年代,阿兵哥被禁錮在一座風光明媚的小島,等待著一場永遠都不會發生的戰爭」為主題,但其時代背景則為六○年代的金門,涉及的又是一段獨特的軍中樂園文化。即便我尊重他在電影中所欲表達的意象,也深信這部片子必能超越他之前的作品獲得觀眾與方家的肯定;因為「電影歸電影」。然而,身為當年軍中樂園業務承辦人,身為《金門特約茶室》這本書的作者,當這段歷史遭受電影的扭曲而有誤導觀眾之虞時,卻不得不挺身而出為歷史做辯護,並同時還原它的原始面貌;因為「歷史歸歷史」。
二○一四年九月於金門新市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