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手
青蔥的歲月,已經離我們遠去;從我們的下一代(子女)望前方的視角,父母的背影漸行漸遠,像兩輪疲勞的橙紅色太陽,緩緩徐徐地沉下山海。
拚搏的日子,也已經隨著日曆一頁頁地飄落而流逝,只能在電影的倒敘鏡頭一一掠過,往事只能回味。樂觀者,還可以此情不悔地與往事乾杯,乾杯。
孑然獨行,形影相弔,未免慘情,如果有條件,有可能,有福氣,我們何妨「執子之手,與子諧老」?增加多少人生的絲絲溫暖。
縱然是長達五十年、六十年、七十年,在人類的歷史長河裡,也不過是一瞬間而已,在世,能夠「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幸運兒不多啊。
年輕時候,我們攜手虎山行,當年,思梅老師讀了《虎山行》那本書,對我們說,你們現在是「行虎山 走天涯」了!是的,當年前路荊棘滿佈,需要借力相扶持,才能闖過無數景陽崗;而今,結伴還鄉,牽手走天涯。
年輕時候,我們相望相擁:年長歲月,我們相牽相助。
牽手,我的理解就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詩經》的〈擊鼓〉篇的整句原文是「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就是不論生死離合,我們都牽手,一起慢慢變老的意思。好美的願望,好美的意境,多時,我們已經忘記了美好的人,其實就是牽手相愛的。但如今許多人將牽手只當作精神上的意念,而忘了或早就廢棄了這美好的行動,只當作一種愛情的意象和象徵。
在夫婦的稱呼中有許多俗稱,如老公老婆、倆口子、老伴、另一半、伉儷、夫妻、內子外子、愛人、我男人,我女人,廣東稱老婆為「煮飯婆」,閩南和一些地方更有將老公叫著「死鬼」「老不死的」,將老婆叫著「我屋裡的」,最美的就是「我那牽手的」。
古時候,男女牽手是大事,這個保守的思想觀念一直影響到今天。西方開放早,在紳士們抓起淑女的手來親,表示禮貌的時候,我們的古國還封閉嚴密,講的是男女授受不親,女性的手萬一被男的摸一下,那還得了?那彷彿就是一軀鮮活的女性肉體被玷污了似的,女子馬上降值為二手貨了。說來也很奇怪,世界性的普遍禮貌,擁抱、握手、觸臉、吻額等等,都不會有什麼大顧忌,唯是不可用手指在異性的掌心裡騷癢,那是嚴重的性暗示;女性的手掌放在檯面,男的更不可輕易用手掌覆蓋上去,以手覆蓋手,那是更大膽露骨的暗示,比某些親暱的挑逗動作還嚴重。我不知道在公共場合為什麼男女牽手的那麼少,是受這些傳統的觀念影響,還是婚姻多時處於危機狀態,或者是羞澀於這被認為過於純真的、親暱的甚至有點「孩子氣」其實很美的舉動?
翻抄我和她的那些舊照片,摟得親密的很多,牽手的居然也那麼少。
在同行婚姻長路,牽手是愛,是美,其實也是一種需要。或者因為拚搏了大半生,如今雙腿勞累而不良於行了,牽手,就是給力,鼓勵他走下去;或者是前方有千花萬果,有稀世美食、有玉液瓊漿,值得一起觀賞嘗試,那就一起去;牽手,就是有苦同擔,有福同享的意思;或者是長途跋涉,路上有太多的坑坑窪窪、凹凸不平,牽手,就是有助於甩掉所有的瓶瓶罐罐,平衡身體,預防跌倒;或者是過馬路時,有鑒於市虎就在街的當央埋伏,虎視眈眈,張開血盆大口,隨時將不慎的你吞噬,牽手,就是為你化解意外的危險於無形;或者是人生只是單程路,買不到來回票,因此分外珍惜在世的日子,於是,牽手瀟灑走一回,牽手,就是一種深刻的關愛,珍惜一生只有一回的情緣。
牽手,在月明星稀、聲音絕滅的千山萬壑之間的陡斜小徑中;牽手,在驚濤駭浪一浪高過一浪的大海上動盪飄泊的小舟裡;牽手,在石屎森林、玻璃幕牆構築的現代化大城市的大街上;男女牽手,該是前世訂下的情緣?
有緣就來牽手,一直到天老地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