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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場病痛之後─我的小學教師夢碎

發布日期:
作者: 林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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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才瞭解這幾年,經過那麼多挫折,我還能這樣一直往上努力的動力,就是因為有這個理想在支撐著,當這個鷹架拿走之後,我發覺之前的奮鬥,對我來說已經毫無意義,想到這裏我已經決定做最壞的打算,放棄了,也準備把在師院三年的資料、教師甄試、教具、海報等等東西送人,希望這樣一來能夠讓自己徹底死心,免得看了這些資料,又勾起痛苦回憶,如果受贈者能因這些資料而成為正式教師,也算是替我了了一樁心願。
只是想到要做這樣的決定,心還是痛,而且當初一起奮鬥的朋友一再鼓勵我再試看看,叫我去找立法委員,因此我親自到我自己縣市所在處的立委服務處寫陳情函,服務處的人很熱心,馬上幫我把陳情函傳真到台北市的國會辦公室,每隔一段時間我就打電話問助理處理的結果,希望她替我們講講話。
誰知等到的結果還是一封讓人失望的公文,公文主要內容是拿大法官會議做成的解釋文來答復:所謂純屬法規適用對象,主觀之願望或期待而未有表現已生信賴之事實者,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反正整篇公文都在咬文爵字,結論就是要我用「新法」來辦理複檢。
我知道在這動輒咎的年代,如果法令解釋得嚴苛,會造成不便民的困擾,要是解釋從寬,又會有圖利人民之嫌,一件事處理不好,往往不是丟了官位,就是被彈劾,在兩權衡其輕的考量之下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法規的適用,解釋得最嚴苛,就是對承辦人員的最大保障,將心比心,想到這裏,我也不怪教育部的作法。就這樣公文來來回來的,轉眼已經到了七月中旬,反正教育部既然這麼堅持的話,最後準備死馬當活馬醫,乾脆自己寫信給總統、立法院院長、李姓立法委員、教育部次長等人試試看,信中把我所要訴求的事項來龍去脈說清楚,請他們替我們講講話,希望教育部能夠從寬認定,讓我們適用舊法,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和院長服務處馬上來函說明,已經在處理當中,只有李委員從頭到尾沒有隻字片語。
等待的滋味很苦,這時候已經將近八月份,幾乎所有的考試都快舉辦完了,等於今年是來不及參加甄試,後來一起奮鬥的朋友告訴我,她戶籍地的所在N縣政府可以去辦看看,她要我準備一些資料,其實複檢的業務及年資的認定是由地方政府所主掌,教育部只是負責發放合格教師證而已,所以直接找可以通過的地方政府辦理即可,我自己的故鄉K縣政府確定是不會過的,聽到她這樣說,我像一個快溺斃的人抓到一塊浮木一樣,趕快照她的話去做。
先去辦理戶籍遷移,因為複檢是在戶籍所在地辦理,所以我要把戶籍遷到N縣三姨家,等遷完戶口,想要再趕到縣政府,那天的時間上是不允許了,只好再請假辦理,第一次去縣府時,承辦人員出差不在,第二次又碰上颱風天停止上班上課,第三次終於碰上她,我把準備好的證件拿給她看,她說還要我畢業的學校開具一張於「八十七年六月廿八日」之前「完成報到」手續的證明,才能適用舊法。
於是我十萬火急的回學校要這份證明,學校的師長聽到這個情況,非常樂意的馬上開具證明,拿了證明之後,馬上再趕回縣政府,不過這次倒是複檢的磁片做沒有完整,列印出來的報表不對,必須重新再複製一份列印出來,可是縣政府的列表機不對外開放,只好回家做,承辦人員說可以用寄的,回來之後我用限時掛號寄出,八月中旬就收到合格教師證。
正當我喜滋滋的跟有同樣情形的同學講,要她也趕快準備複檢的資料,結果她說,她問K縣政府的承辦人員,如果有這種情形發生的話會怎樣?承辦人員跟她說,勉強通過複檢是違法的,要是有人提出檢舉的話,教師證他們會收回,等於一切要重新開始,上次就有人被檢舉,即使請人關說也沒有用,所以她交待我不要讓人家知道我通過複檢的這件事。
聽到她這一席話,簡直是青天霹靂,心裏一直猶疑著,到底還要不要去參加甄試?我並沒有用強暴或壓力等不正當的方式拿到這張合格證啊!為什麼承辦人員要說我們是違法的,想收回就收回,我也是循正常的程序辦理。
照他這樣的回答,我拿了這張合格證,等於是廢紙一張,我的心又開始浮動了,萬一我考上了,也辭掉工作,教育部才說不可以,我不是毫無退路了嗎?而且政府的政策變來變去的,一下子說可以,一下子又說不行,到時候損失的權益要向誰討回呢?想到這裏,心裏好茫然。
雖然我可以低調的去參加考試,可是我不要這種偷偷摸摸的感覺,我要光明正大的當一位小學老師,既然現在還有這層被檢舉的顧慮,我想還是算了,也許我沒有那個當小學老師的命吧!上天才會給我設這層層的關卡,讓我知難而退,而且這其中接到總統公共事務處及院長服務處轉來教育部的回函,還是上一次的回答:要我們適用新法。
就在我這次真的決定要全盤放棄,完全不再受這種折磨的時候,十二月份教育部寄來一份掛號的書函,書函的內容說,只要我修習教育學分的學校,願意開具證明,「報到時間」係在實習辦法修正前生效,即可適用舊法,我終於可以明正言順的參加考試,收到教育部這份公文,心裏真的好高興,雖然是一份遲來的正義,終於可以落下心中的一塊大石頭,我還想把這份公文護貝起來當做永遠的紀念呢!
時常看到在選舉的時候,一些候選人的訴求主軸是「人生有夢最美」,也曾感動於這句話,可是我卻因為追求「夢想」而必須經過這許多的心路歷程,只是這樣一來,我也浪費了一年的時間。
至於為什麼會有這些曲折,教育部拖到這個時候才給我公文?是因為有人去抗議,讓這些人通過等於多了一些對手,所以教育部不敢讓我們通過,其實我們不是硬拗教育部違法,這只是法令的解釋問題,在民主社會,憑著自己的能力競爭,大家的機會都平等,如果我考輸人家,我也只會自我檢討,自己準備得不充份,那會去怪考試的人這麼多呢?
這一條教職路真是崎嶇不平啊!過程真像在洗三溫暖,一會兒冷,一會兒熱,體質差的還真受不了,會被淘汰出局,不過最後還是要謝謝所有曾經替我們講話的人,因為有您們的幫助,讓我離夢想的距離更接近。
經過那麼多人生的經歷,知道自己最愛的是什麼?所以當我費盡千辛萬苦拿到這張教師合格證時,我告訴自己要珍惜這得來不易的機會,所以隔年我在參加甄試時的教學檔案裏面寫著,「如果我有這個榮幸成為貴校的一份子,我願意把這個工作當做是一輩子的事業來經營,可以幫助貴校訓練學生參加國語文競賽,而且我還讓我的另一半來學校當義工,他可是打字高手,我喜歡用電腦幫我處理教學上的問題,我會把資訊融入各科的教學裏,願意做個隨時隨地吸取新知的老師,只要給我機會」。
「如果我有機會當小學老師的話,我要當個點子王老師,每天有想不完的新點子陪學生玩,會把每一個學生都當做自己的孩子來愛、來帶,營造一個像家一樣溫馨的讀書環境,我是個媽媽老師,願意把別人的孩子當做自己的孩子來教,對孩子的付出無怨無悔,不去計較自己的付出有多少,得到又有多少,時常在報章雜誌看到許多感人的師生故事,我告訴我自己,那就是我想要做的事業。
首先我會在教室的講檯旁的一個小角落,擺一張小圓桌,放張小地毯和幾張小椅子,讓小朋友可以脫鞋子在上面看書,孩子可以在這裏喝茶、聊天、看書、討論事情等等,後面則安排一個讀書角,整排的圖書可以讓學生自由借閱。
書的來源包括我會捐出那兩個已長大成人的孩子讀過的童書,還有可以讓小朋友從家裏帶來交換看的書,圖書館借出來的書,班費買的,請家長支持,甚至於可以寫信給各兒童圖書館,請求他們提供多餘的複本書,採購的時候,打聽那裏有折扣很低的圖書等等圖書來源的管道,隨時提供新書資訊,設計一張借閱排行榜讓學生選填,做為增加圖書的依據。(六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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