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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言抗戰史觀

發布日期:
作者: 倪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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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民國27年6月至10月):從開封陷落至武漢陷落。此後國民政府重心轉移至西南大後方。
後期(民國27年10月至34年8月):從武漢陷落到抗戰勝利。為對峙迂迴時期,此期各戰線大體穩定,日軍只佔領城市和交通線,我軍據守鄉村。本時期又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民國27年10月至29年3月):與日軍相峙於桂南、粵北、湘中、鄂北、晉南等地。著名第一次長沙會戰於本階段爆發。
第二階段(民國29年3月至30年12月):與日軍相峙於綏中、晉東、晉南、豫中、豫南、鄂西、湘中、粵北、粵南一帶。戰爭幾全由陸軍擔任。第二次長沙會戰,及第三十三集團軍總司令張自忠將軍殉國均發生於本階段。
第三階段(民國30年12月至34年8月):自太平洋戰爭爆發到抗戰勝利。此階段特徵有三:其一、美援加強;其二、蔣委員長任遠東戰區盟軍最高統帥;其三、中共乘機擴張。而有名的第三、四次長沙會戰亦於此階段發生。
雖然世人每以八年抗戰來描述中日之戰,主要係緣於民國26年盧溝橋事變後,蔣委員長發表盧山講話,指出犧牲已到最後關頭,中華民族再也忍無可忍,毅然對日宣戰而計算起的。其實日軍侵華行動早在民國20年,藉口柳條溝鐵橋被炸,強佔瀋陽,即世稱九一八事變即已開始,其間經歷了民國21年1月28日上海的一二八事變等侵華行動,故抗戰經過理應自九一八算起,共計十四年之久,此期間計會戰二十二次,重要戰鬥一一一七次,小戰鬥二八九三一次。
從國府對國軍官兵撫卹數字可看出:整個戰局,以前三年最為激烈。而最艱危險惡者當為民國三十三年間,當時日軍因其本土與海洋交通漸受美軍威脅,遂決定在河南及湘、桂發動大規模攻勢,圖打通粵(平)漢鐵道,於是舉精銳部隊五十餘萬連陷洛陽、長沙、衡陽、桂林、獨山(距貴陽六十公里),陪都震動,美方尚建議我作遷都準備,國軍除星火急調駐陝及空運滇緬遠征軍回師拒敵外,並決於黔北佈防、堅守重慶。至12月8日,援軍收復獨山,戰局始穩。無論如何,我國在這場戰爭中所蒙受的浩劫卻是無法形容的,綜合各項資料顯示,國軍傷亡高達三百二十一萬餘人,動員數達一千四百餘萬人,戰債一兆四千六百四十億元。民間傷亡及財產損失,則更難以計算。亦間接造成戰後中國政府分裂為二的原因。
史觀意在分析,以為後人殷鑑。為了化繁為簡,擬就組織動員、人員任免、傷亡撫卹及軍備比較四方面來探討:
組織動員:曾參與抗戰的旅美歷史學者黃仁宇先生曾言:幾百年後,當人們讀到這一段中國歷史(抗戰),可能會懷疑:中國的領土比日本大,人口比日本多,歷史也比日本悠久,為何是日本打中國,而非中國打日本?這個問題,我們現在就可以答覆:因為中國根本沒有組織軍隊,與日本戰鬥的資格,始終缺乏動員的準備。為了加強讀者印象,他特別提到事實上一直到民國五○年代:街道上所見的全是軍用汽車,可見當時擁有機械交通者只有軍隊,像這種情形,一旦發生戰事,軍隊就毫無後援了。
且以本文所述的抗戰前夕內戰兵變之頻繁、軍隊號令之不統一、中央政府政令未能有效貫徹全國之情況下,欲求全國資源統一調撥之動員工作,其困難可想而知。僅舉徐永昌履綏遠省主席一事,就可看出來當時中央號令之阻礙性及鈍重性,反觀日軍調動之靈活性及機動性,益見其動員之完備。當然這與日本明治維新後,習得西方之資本主義有關。而整個中國,當時仍處於內亂兵變之階段,在此情形下,雙方組織動員能力之優劣可想而知。
戰爭的掌控者是人,若有完善的人事制度,不但可培育出較優秀之軍人,亦較能激勵士氣,國軍人事制度大部份學自德、日,雖有完善之法令,但徒法不足以自行,由於政治環境的紊亂。使得人事作業一直無法上軌道。因此不管是正規部隊或是地方部隊,首先需注意的各單位的歷史,及其部隊長與統帥部的人事關係,有些尚是鞭長莫及。為了深入探討,僅舉任免及撫卹來分析之:
人員任免:自袁世凱死後,中國進入軍閥割據時代,軍隊僅知有私人團體,不知有國家。至北伐統一後,政府逐步推行人事制度,力矯積弊,但除中央軍外,仍多遷就現實。及抗戰軍興人事變化大,更無法講究制度,一般團長以下任免,均由軍長先行處理,後再備案。不過若干部隊主管,由於引用私人積習未改,致造成大量黑官。而地方部隊更是嚴重,如晉系是「學會五台話,就把洋刀挎(閻錫山為五台人);湘軍何鍵是「非醴毋視,非醴毋用」(何鍵為湖南醴陵)。
一般來說,中央軍由於流動性大,因此較講求師生、同學、故舊關係;而地方部隊則較講求血緣、地緣等鄉土色彩,西北馬家軍(馬鴻逵)的用人標準「甘、馬、回、河」,即甘肅人,姓馬,回族,特別是河州籍人最易受用,尤為一大典型例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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