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蔡獻臣的「親翁」與其他
關於蔡謙光所娶林氏女的家系上代,在「年譜」第67頁,萬曆二十九年辛丑(西元一六○一年)、蔡獻臣三十九歲那年的記事中,還有這麼一段:
姻翁林璧東去世。璧東官至尚書,其子光璧與獻臣結為親家,因而獻臣有〈會祭大宗伯林璧東姻翁文〉(見寫本卷九)。
從「年譜」此處的記載來看,「林光璧」之父係「林璧東」、曾任禮部尚書(大宗伯)。但據「金門縣志·人物志·封蔭表」中的記載,「林釬」之父名「林繼盛」、因林釬而獲贈「東閣大學士」。看起來,「林繼盛」自身並沒有功名,是因兒子當官才獲贈官職;這又與「林璧東」不相符了。那麼:蔡獻臣的長子蔡謙光到底是娶了誰的女兒?「林光璧」、「林璧東」究竟是何許人也?為何「林光璧」又會與「林釬」糾結不清呢?
幸好,在金門本地尚存或已出版文獻之外,還是有可以找到蔡謙光婚娶資料的文獻;其中最可靠的,就是蔡謙光本人的墓誌銘了:在2011年6月由何丙仲先生等編纂、廈門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之「廈門墓誌銘匯粹」一書第108至110頁,便有收入「明·蔡君裒卿墓志銘」一文,這是由蔡獻臣的內弟池顯方所撰寫、進士陳瑞篆額、蔡國光書丹的(據文末說明,此墓志銘原物現藏于同安區大同鎮東山村蔡氏祠堂)。在這篇墓志銘中,舅舅池顯方對蔡謙光的生卒年與兩次婚娶的敘述如下:
裒卿生于萬曆乙酉年(筆者按:十三年,西元1585)正月二十四日,卒于崇禎丙子年(九年,西元1636)七月初八日,年僅五十二。先娶參政林公汝詔女林氏,生于萬曆丙戌年(十四年,西元1586)正月十九日,卒于萬曆甲辰年(三十二年,西元1604)九月初三日,先葬白鶴山佛■岩之左;繼娶中丞傅公鎮孫庠生兆榜女……崇禎甲申年(十七年,西元1644)九月二十二日,裒卿與林合葬茲山,而虛其右壙以待傅。
據蔡謙光墓志銘,他的第一任妻子乃是「參政林公汝詔」之女。有了「林汝詔」這個名字,要查其身分就方便多了。查199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之「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所載:林汝詔是福建漳州府漳浦縣人、萬曆十四年(1586)三甲第十四名進士。在清康熙間所刊「漳浦縣志」中,並沒有特為林汝詔立傳,不過該志卷之十二、萬曆十四年進士名錄部份則有記「林汝詔,徽寧參議」,與「少參」官職相合(筆者按:蔡獻臣所撰祭文題為「祭少參林光璧親翁文」,但在池顯方所撰墓志銘中則稱林汝詔為「參政」、是「大參」了;諒係林汝詔去世後一段時間,朝廷曾予追贈故有進秩)。又,清道光八年刊本湖南「永州府志」卷十一上「職官表」部份載,林汝詔於成進士後,自萬曆十四年至廿年間擔任該府之推官;同志卷十三該府名宦部份為林汝詔所立之傳開頭便載他:「號光璧,漳浦進士」,可資確認「光璧」的係其號。此外,「漳浦縣志」卷之十二的舉人名錄部份,在萬曆四年(1576)中列出林汝詔之名時,其下有注:「士章子」。林汝詔之父、也就是蔡獻臣曾為文祭之的「姻翁」其名為「林士章」。據「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之資料,林士章是嘉靖三十八年(1559)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據明人于慎行「穀城山館文集」卷二十三收入之「明故資政大夫南京禮部尚書璧東林公暨元配夫人柳氏合葬墓誌銘」中所述,林士章字德斐,「璧東」係其別號,進士及第後初授翰林院編修,曾歷官國子監司業及祭酒、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後於陞任南京禮部尚書時疏請致仕,歸鄉家居約二十年,於萬曆庚子(廿八年,西元1600)八月二十四日去世(筆者按:「清白堂稿」寫本卷九之「會祭大宗伯林璧東姻翁文」文題下有注「辛丑」,故蔡主賓先生在「年譜」中將「林璧東」之卒記於萬曆廿九年;其實林士章是在前一年去世、「會祭」則在次年舉行)。有了以上關於林士章、林汝詔父子的基本資料,現在可以回頭來看看:何以「林光璧」會與「林釬」產生糾結了。
關於「年譜」之成書,蔡主賓先生在「附錄三、主要參考書目」中,有列出清代蔡鴻略所修、一九九二年新加坡蔡承澤影印之「浯江瓊林蔡氏族譜」。在這部道光元年完成之「浯江瓊林蔡氏族譜」第298頁「新倉上二房十七世」的部份,關於蔡謙光的記載是如此的:
體國長子,諱謙光,字裒卿,號六吉。娶林、傅氏。生員,以父蔭起南京國子監生。有傳,登在上。妣林氏,探花大學士林諱釬公之女,繼娶傅氏,俱無出。合葬同安山山兜前庭(此插入一「山」字)內癸丁外甲庚營建墓。庵名佛■岩,今毀。
很顯然地,蔡主賓先生在「年譜」中記述蔡謙光十六歲成婚一事時的案語:「林光璧諱釬,漳州人,起家一甲探花,後為大學士。」是基於「浯江瓊林蔡氏族譜」中的「妣林氏,探花大學士林諱釬公之女」而來;當然這是有所本的、只不過這「本」卻是錯了。由蔡謙光的墓志銘已確證:他的丈人是林汝詔,並不是金門人熟知的那位「探花宰相」林釬。但為什麼,「浯江瓊林蔡氏族譜」會把「林釬」給誤當成「林汝詔」?這中間必是有了差錯。由「浯江瓊林蔡氏族譜」正文前的各篇序文來看,在明代的嘉靖、萬曆間修譜後,清代的康熙、乾隆年間也曾有修譜之舉。蔡謙光卒於明末崇禎九年(1636),有關他的婚娶乃至墓葬資料,應該是在康熙壬子(十一年,西元1672)那次修譜時記入的;在那時候離他去世還不到四十年,照理說記載應該不致有錯。不過,古來紙質文獻往往不免水火蟲鼠之厄、缺損時或有之。如果是曾刻版大量印刷的書籍,數十甚至數百年後或許都還可找到保存完好的本子(或由數種殘本拼湊出完整內容);但「族譜」若只有一部寫本,一旦中間有缺損麻煩就大了。碰到這種情形發生的話,可能就得靠族中耆老大家聚在一起努力回想、試圖回復原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