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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蔡獻臣的「親翁」與其他

發布日期:
作者: 羅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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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蔡謙光的岳父會變成「林釬」,諒必就是在這種窘境下造成的--在康熙初年之後的某次修譜時,瓊林的蔡氏族人愕然發現族譜中關於蔡謙光的婚娶記載部份有缺損、不知道「岳父」是誰了?結果,耆老們努力回憶下,關於第一位姓林的岳父,得出了像這樣的零星片段:「是漳州人」、「是位探花」。而由「姓林,漳州人,探花」這三個特徵去找尋明代晚期的符合者,金門人最容易會想到的就是「林釬」,於是便把「妣林氏,探花大學士林諱釬公之女」這一句寫入族譜的蔡謙光記錄中。至於蔡謙光續娶的傅氏女,其實亦係世家之後,是巡撫傅鎮(同安人,嘉靖十一年進士,官至南京右都御史)的曾孫女;但可能耆老們那時實在是想不起什麼了,於是關於傅氏的上代,「浯江瓊林蔡氏族譜」中未有一字描述--而在耆老們的回憶過程中,其實是有將「林汝詔」與「林士章」混淆的情形:林士章才是「探花」、而林汝詔僅是三甲第十四名進士。這樣「誤父為子」的情形其實非屬罕見,過去也有人在記述蔡復一的婚娶時,誤以為曾任潮州府知府的同安人李春芳是他的岳父;其實蔡復一的岳父是李春芳之子、曾任吳江縣主簿的李璋。「探花」這名頭,比僅僅是「進士」來得令人印象深刻;就像「知府」比縣級「主簿」大得多、自然就容易被想起了。
敘過蔡謙光的岳父問題,筆者於此趁便談一下關於蔡獻臣生平中一件大事發生的時間。在「金門縣志·人物志」的蔡獻臣傳記中載,他曾在天啟年間獲朝廷「召為南光祿少卿,為璫所誣,削籍歸」。「金門縣志」於此的記載,是承襲「金門志」中的蔡獻臣傳記而來,但其實此處有誤:蔡獻臣是在幾乎要當上「南京太常寺少卿」時,遭權宦魏忠賢阻撓而失之交臂。關於此事,在蔡主賓先生編著之「年譜」第157頁,天啟六年丙寅(西元一六二六年)、蔡獻臣六十四歲那年的記事中有如此言:
正月,獻臣被推為南京太常寺少卿(南奉常),但因魏忠賢矯旨,閑住。獻臣為此而寫了四首〈推南奉常得門戶閑住旨有作〉(見寫本卷十二下)七言絕句……。
早於蔡主賓先生之作,張建騰先生於銘傳大學應用中國文學研究所所撰「金門蔡獻臣研究」碩士論文(印於民國93年1月25日)、其中附錄一便是「蔡獻臣年譜」。而在張建騰先生所編的年譜中,天啟六年開頭部份的記事是這麼說的:
魏璫亂政,忠良多逮繫。獻臣於正月被推為太常寺少卿(南奉常),但因魏璫矯旨,閑住。
關於天啟六年蔡獻臣失官之事,蔡主賓先生與張建騰先生兩位的年譜中都認為是發生在正月,但其實不然。查「清白堂稿」寫本卷十二上有「丙寅除夕作」一詩,是蔡獻臣在天啟六年年末所作,詩中有兩句曰:「秋深奉常啟事時,聖明一筆抹去之」;蔡獻臣遭魏忠賢矯旨導致失官閑住,事情發生在「秋深」、並不是年初的「正月」。關於將此事記於正月發生的依據,在蔡主賓先生的「年譜」中沒特別說明;至於在張建騰先生所作年譜的註文,則是提到了在「清白堂稿」寫本開頭的「虛臺公小傳」(筆者按:寫本開頭的這篇蔡獻臣小傳原無標題、亦不知作者何人;張建騰先生將之稱為「虛臺公小傳」,筆者從之)。查「虛臺公小傳」中,有「丙寅,正推常少,魏璫矯旨閑住」一句,蔡主賓與張建騰二位先生顯然都是將其中的「正」字當成「正月」理解,故二者所製作年譜都認為事情發生在正月。但這是個誤解:在此「正」字與「推」字不應斷開,應作「正推」才是。所謂「正推」,是相對於「陪推」而言,二者係明代朝中進行「廷推」時之用語。據張治安先生「明代政治制度研究」一書中的說明:「所謂廷推,即大臣有缺員之時,由吏部集會九卿等官推舉合格者數員,呈請皇帝簡用。(見張著第41頁)」、「吏部按被推舉者適任情形,或官職品位,依次排列,前列者謂之『正推』,列後者謂之『陪推』(見張著第55、56頁)」。通常情形下,若是被列為「正推」,那幾乎是篤定的事了。但蔡獻臣卻萬萬沒想到:連遠在南京的太常寺少卿、距離政治中樞的北京朝廷如此遙遠的職位,魏忠賢都要來搗亂截了去;無怪乎他要為此鬱悶到寫詩紓發情緒了。
關於蔡獻臣遭「閑住」一事,筆者茲舉數種明代史料中的記載。「明熹宗實錄」卷之七十一、天啟六年九月癸巳(廿四)日有如此云:「陞尚寶司少卿章光岳為南京太常寺少卿。光祿寺少卿蔡獻臣冠帶閑住。」吳應箕「啟禎兩朝剝復錄」卷三、天啟六年九月間載:「以章光岳為南京太常寺少卿。時正升者,蔡獻臣也。」徐肇臺所撰「記政錄·續丙記政錄」之天啟六年九月間則載:「二十五日,吏部一本缺官事。奉聖旨:章光岳陞南京太常寺少卿。蔡獻臣久係門戶,?冠帶閑住。」從這幾處記錄來看,當時蔡獻臣是「正推」、而章光岳則是「陪推」;但「聖旨」一下,卻是章光岳陞南京太常寺少卿,蔡獻臣則被以「門戶(結黨營派)」為由而被斥。這個結果令人意外,據蔡獻臣稱,當時「舉朝驚問門戶字(「丙寅除夕作」詩中句)」。其實,在天啟六年時,魏忠賢早已久持太阿,所謂「聖旨」,不過是閹黨之利益考量下所作的決定。然蔡獻臣縱使心知肚明是怎回事,也不好直言朝政已為閹宦所操弄(那樣等於指斥「聖上」將權柄授予刑餘之人),也就只能歸之於「聖明一筆抹去之」、無可奈何接受事實了。
關於蔡獻臣則被冠以「門戶」的理由而不得陞官,筆者覺得還有一些事是應該說明的。雖然蔡獻臣在「丙寅除夕作」詩中有云:「丈夫挺立宇宙間,焉用依門傍戶為?」;否認自己有任何黨派傾向、覺得被「門戶」打了一悶棍很冤枉。但,對於魏忠賢的閹黨一派而言,阻撓蔡獻臣可不是亂槍打鳥、而是有憑有據的。在天啟年間閹黨所要打擊的「門戶」,便是東林黨人。蔡獻臣曾為東林黨巨擘顧憲成之著作寫了「顧涇陽小心齋劄記序」、「題顧涇陽選義序」,而顧憲成也有所回敬、為蔡獻臣寫了「常鎮道觀察使者虛臺蔡公生祠記」(見顧憲成「涇皋藏稿」卷十一)。此外,蔡獻臣還與高攀龍、鄒元標等東林領袖有書信往來;甚至在「東林書院」修建時,蔡獻臣還捐了三十兩銀子作為「佐餼」以贊助(見清人高廷珍輯「東林書院志」卷一)。這種種情事,在擁有特務機構的閹黨而言,自是沒一件能逃過其耳目。對閹黨而言,蔡獻臣就算不是個「東林黨人」,至少也是親附、同情東林黨的人士;閹黨打擊政敵、寧可錯殺也絕不錯放,死於種種構陷者所在多有。蔡獻臣還只是「冠帶閑住」、沒像林釬那樣真是遭到「削籍」,已算幸運的了。至於由「陪推」而將蔡獻臣擠掉的那位章光岳,雖並未被列入崇禎皇帝登基後頒布的「欽定逆案(詳列魏忠賢及其黨羽之罪狀與處分)」,但也是個「雖名不麗『逆案』,而為清議所抑者(見清初李天恨「爝火錄」卷十)」;此人於崇禎朝繼續為官,而在崇禎九年時刑科給事中王都彈劾他的奏章中便有言:「今又有原任通政使升刑部侍郎章光岳其人者,於璫燄正熾之日,以狼籍監司,夤緣卿寺,已足為生平附逆之明證矣(見清初林時對「荷片臿叢談」卷之三)」。章光岳雖諂附魏忠賢之跡未彰,但他能於「南京太常寺少卿」一職出線,便證實了他是受閹黨栽培、捧出來「佔大位」者。魏忠賢出手「抹」掉可能成為敵人的蔡獻臣、扶植自己的羽翼,不是好沒來由的。蔡獻臣雖自許為挺立宇宙間的丈夫,也免不了在黨派鬥爭對壘中被貼標籤、遭排擠;縱使潔身自好,亦由不得「紅塵自染人」也。
關於蔡獻臣的「親翁」、蔡謙光的岳父林汝詔,雖在蔡獻臣的祭文文題中未直呼名諱、而是稱其號「光璧」,導致在辨識身分上有點麻煩;但若稍注意一下其官職、卒年資料,應還是不致與「林釬」混淆成一人。蔡主賓先生應也對林釬之生平資料有所知悉,只是因見到「浯江瓊林蔡氏族譜」中的「妣林氏,探花大學士林諱釬公之女」一語,認為族譜不致會在這種地方出錯,才會跟著把「林釬」當成是「林汝詔」了。族譜雖說在「自家人」的資料上,似是有不言自明的權威地位,但也避免不了文獻流傳中可能有的謬誤,過度盡信將有「失真」之虞。無論是修纂一人之年譜、抑或一族之族譜,除了地方上易得可用的文獻,最好還是儘可能多方參考檢覈各種史料、糾謬辨誤,才能為前人留下「信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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