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裡的排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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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飛毛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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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尋找對象時,會設定對方的財力標準,像是月入十萬以上、職業必須要是醫生、律師等高收入的專業或是豪門第二代、有自己的房子車子,否則不考慮交往。在她們心中,設定了明確的排窮條款,其原因很簡單,經濟條件不好的男人,不具備當長期飯票的能力,沒有辦法提供女生穩定的生活,當然沒有資格求愛。
值得玩味的是,會設定這類標準的人,自己的經濟狀況也不會太好,每個月只能領22k薪水,手上帳單付不完,永遠買不起房子。她們境遇有如灰姑娘,希望能變身為白雪公主,得到豪門公子的青睞。更深入來看,她們真正的心態,是物質慾望太高,永遠沒有滿足的一天,就算她們找到了年薪數百萬的對象,順利結婚,每月有超過十萬的零用金,還是會到處血拼敗家,整天叫窮,覺得老公賺得不夠多。如果有人建議她們離婚,她們也沒有勇氣結束婚姻,因為自己完全沒有謀生能力。她們只能一輩子依賴夫家,終日自怨自艾。
換個角度看,真正具有經濟條件的人,選擇伴侶的標準,自然也會提高,那些喜歡設定排窮條款的女性,本身條件通常都不佳,看在這些男性眼裡,她們也會成為第一個被剔除的對象。如果眼光太高,嫌別人太窮而不屑一顧,恐怕到了年紀增長時,還是孤家寡人。想要扭轉這種局面,就要放下排窮條款,自立自強,努力拚事業,提昇自己的經濟地位,不靠男人也能過得很好,如此一來,才有可能遇到理想的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