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談李光前將軍的最後官銜

發布日期:
作者: 鄭瑞堅。
點閱率:3,364

今(一○五)年是古寧頭戰役的六十七週年,論述戰役的偉大事蹟之際,應緬懷參戰官兵。在古寧頭戰役為國捐軀的官兵中,李光前(見圖)的階級、職務最高,惟其最後的官銜究竟是團長或代團長,坊間有不同的說法。李光前為保衛金門而英勇犧牲,金門人建廟祭祀成為地方的守護神,以佑我黎民,值得吾輩敬仰。因此,稱呼其官職應慎重其事,不宜有所差錯。為了釐清此一問題,引用相關的文獻加以說明,俾讓鄉親瞭解其正確的官職名稱。
李光前字帆夫,湖南省平江縣人,生於民國六年,幼年時聰明且具膽識,並懷有從軍報國之大志。長沙市雅禮中學畢業後,於二十七年考入杭州筧橋中央航空學校。其同鄉也是軍校的同學歐陽禮將軍,九十八年十月在《歷史月刊》(第二六一期)撰述〈古寧頭戰役李光前殉國事略〉,提到:「當時政府規定,空軍軍官須先入陸軍官校(按:全稱為成都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畢業後,再轉入空軍官校學習飛行,乃入第十六期第一總隊步兵(第三大隊)第七隊受訓(按:該隊代訓空軍學生計九十七人,二十七年十月十日入校,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結訓),畢業後,因體檢不合格,無法進入空軍官校受訓,經航空委員會分發航空特務旅任職,深感後方警衛部隊無殺敵良機,特申請到前方野戰部隊服務,並邀約同隊同學金少石,由四川背負簡單行李,志願投效陸軍第十八軍第十一師。」
民國三十一年九月,李光前到十一師報到(駐地湖北三斗坪),當時的師長是胡璉將軍。五十八年十月,金門防衛司令部發行《廿年-古寧頭大捷廿週年記》,其中收錄胡璉將軍所撰寫的〈悼李光前團長〉,憶及報到情形:「兩個英俊少年,攜介紹書謁予,得悉原在空軍警衛團任連長,由昆明來鄂投效,一為金少石;一即李光前。當詢以何故捨繁華就艱苦,答謂:『少年久逸不祥,願得一嚴整而富正氣的革命軍隊,冀能上進,免染時習,刻苦耐勞,衝鋒陷陣,乃男兒事業,固樂為之。』予聆其言,深感季世猶有賢哲。令石去三十三團任七連連長,留李任師部(參謀處)上尉參謀。此李光前來歸我軍之始,動機的純潔,胸懷的磊落,在予的腦海中留下深刻記憶。」
對日抗戰時,在常德會戰(三十二年十一月二日至十二月二十六日)之後,李光前任十一師三十三團八連連長,並被選派隨其團長李樹蘭赴桂林接受美械換裝前師資訓練。民國三十三年冬,十八軍駐守湖南常德等地區,奉命換裝美式裝備,由於李光前的英文程度高,負責協調美軍顧問辦理換裝事宜。後來,十一師成立突擊隊,李光前任隊長,部隊在湖南常德接受美裝後,突擊隊改編為師搜索連,李光前再任連長,偵搜部隊換裝美式裝備後,其戰力大增,參加過幾次重要的戰役,戰績輝煌。
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對日抗戰勝利,十八軍奉令接收武漢,軍長胡璉將軍特選李光前任軍部特務連連長,擔任武昌重鎮衛戍勤務。三十五年部隊整編時派任整編十一旅三十二團副營長,南麻戰役(三十六年七月十七至二十三日)之前,升任整編十一旅三十一團三營營長。三十七年九月,整編十一師恢復十八軍番號(轄十一、四十九、一一八師)。十一月,十八軍擴編為十二兵團(轄十、十四、十八、八十五軍)。李光前因工作勤奮,戰功卓著,擢升十軍七十五師二二三團中校副團長。後來十二兵團奉命參加徐蚌會戰(三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胡璉將軍時任兵團副司令官,部隊遭共軍圍困於雙堆集,作戰失利後,胡璉將軍突圍到上海養傷。
民國三十八年二月,胡璉將軍接任第二編練司令部司令官,轄第十、十八、六十七軍,負責收容舊部及徵召新兵加以訓練。五月底,第二編練司令部恢復第十二兵團番號(轄十八、六十七軍),胡璉將軍仍任司令官。嗣於七月入閩,八月開赴廣東汕頭。至於李光前何時奉調團長,胡璉將軍說:「徐蚌之敗,我將校陷匪者眾,四月之後李光前脫險歸來,沉默寡言,不怨不尤,其知恥圖雪之情,……予固知其內心之痛苦與積恚,將放於疆場相見之時,擢為團長。」由上述可知,李光前從徐蚌會戰脫險歸來之後,由於表現優異,胡璉將軍特拔擢為團長。
有關其調任團長的確切時間,歐陽禮將軍提到:「三十八年九月,於廣東汕頭接任第十四師四十二團團長(原團長夏超昇任副師長)。」四十三師舊屬溫仕忠,民國九十年七月十六日,在《金門日報》發表〈李光前烈士追諡將軍之由來(下)〉,也有相同看法:「夏超將軍原係第十四師第四十二團團長,後昇任該師副師長,遺團長一缺,則由李光前調任。」九十八年九月,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印的《古寧頭戰役參戰官兵口述歷史》,刊登一張「歡送超公榮升副師長留影紀念」照片,註記的日期是:「三十八年九月十日于潮安」,研判這是李光前調昇團長的生效日期。
李光前調任團長時,其上級單位十四師原隸屬於十八軍,民國三十八年十月五日,十九軍於潮汕成立,當日十四師移編十九軍。十月十三日廣州失守後,十二兵團改隸東南軍政長官公署指揮,十九軍原奉命增援舟山群島,十月十九日依令改為增防金門。接到命令後,開始集結部隊,十月二十二日清晨在汕頭登輪完畢,並起碇直航金門,當日二十時駛達金門料羅灣。十四師師部暨四十二團於十月二十四日黃昏登陸,進駐金門城南、吳厝及金門舊城之間。依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國防部史政編譯局所編印《金門保衛戰》,記載當時的防衛部署是:「以第十八軍指揮第十一師、第四十五師,守備金東;第二十五軍指揮第四十師、第二○一師(欠六○三團)守備金西;另以第一一八師所屬三個團,各配屬戰車兩個排,為機動打擊部隊。」
十九軍到達金門後,奉令擔任金門島瓊林迄水頭間守備,劉雲瀚軍長受命後,指示四十二團即刻至後浦集結,並向一三二高地前進,以協力二○一師六○一團作戰。十月二十五日晨六時許,十四師之四十二團、四十一團與安岐南方高地及一三二高地南竄之共軍遭遇,發生激烈之戰鬥,兩個團雖然兵員裝備不全,但幹部奮不顧身的向敵發起攻擊,共軍終不支,向北潰退,四十二團則乘勝向安岐追擊,十時稍前,安岐之敵已全部肅清。十時三十分,十四師兩個團,繼續向浦頭一帶攻擊,十一時左右,一一八師三五三團與十四師四十二團分由東南及正南方向協力圍攻浦頭,十二時三十分攻佔浦頭。
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劉雲瀚軍長在《中外雜誌》(第二十六卷第六期),發表〈追述金門之戰-古寧頭大捷三十週年紀念作(二)〉,說明李光前團長向林厝攻擊的戰況,以及殉難的經過:「由浦頭潰竄林厝之匪軍與當地之匪軍會合,仍利用原設工事與堅固之石牆房屋,負隅頑抗,其濃密之機槍火力與火箭筒彈,不時自高地及牆緣窗口射出,由於林厝前面是一片平坦沙灘,致使我步兵與戰車均難接近。惟自十四時起,我軍仍不顧犧牲,逐漸向敵近迫,十五時許,……第十四師方面,第四十一及第四十二兩團亦繼續向林厝之匪圍攻,十六時許,第四十二團團長李光前為圖迅速殲滅匪軍計,乃身先士卒,勇猛前進,於進至埔頭北方五百公尺處,挺身揮軍前進時,不幸中彈殉國。」
四十二團於十月二十四日黃昏登陸金門,不到一天的時間,二十五日十六時,李光前團長衝鋒陷陣而身殉,胡璉將軍哀曰:「李光前戰死沙場,固然他的精神仍將照耀我將校們的心靈,但是模範主流的喪失,使人不能不有哲人日以遠之感念!」李光前於三十八年九月中旬接任團長,任職團長不滿兩個月,十月二十五日為國捐軀,歿年三十二歲。金門各界為感念李光前團長的英勇殉國,民國六十年,西浦頭村民鳩資建廟祭祀,每年農曆九月初八為祭祀將士殉難日,村民以五牲菜碗祭拜,並作醮及舉行地方巡安活動,簇擁李光前將軍的金身遶境,祈求保境民安。
李光前作戰陣亡後,其長官與同僚撰寫專文表達懷思,都稱呼其官銜為團長。
民國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是殉職的兩週月,胡璉將軍在《正氣中華報》,發表〈悼李光前團長〉,感傷的說:「金門戰役中,我十四師四十二團團長李光前,也和我們許多成仁取義的官兵一樣,為黨國盡了大節!凡是識與不識的人,都非常惋惜,匪焰方張,良將遽喪,予身為主帥,哀情尤甚!」三十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十四師的舊屬崔方岩在《正氣中華報》,登載〈憶李故團長光前-為他成仁半週年紀念而作〉,感懷的表示:「時光荏苒,李故團長光前,於去年『十、二五』金門剿匪戰役中,壯烈成仁,迄今已整整半週年,我們無時無刻不在緬懷先烈的忠貞與果敢,謹追述其忠史烈績,以為紀念。」
至於官方所發行的文件,有總統府辦理追晉及褒揚的命令,也皆稱呼李光前為團長。趙域將軍在《古寧頭戰役參戰官兵口述歷史》,發表〈艱苦過往盡付笑談中〉,述及:「我們在古寧頭陣亡的李團長最年輕,他那時候是中校,後來追贈為上校。」也就是李光前團長殉職時是中校,後來追晉為上校。三十九年一月三十一日的《總統府公報》(第二四六號),發布追晉全文:「三十九年一月十七日,總統令,故員李光前著追贈為陸軍步兵上校。此令。代總統李宗仁,行政院長閻錫山,兼國防部長閻錫山。」
民國三十九年二月十四日,《正氣中華報》報導:「忠烈永不朽,李故團長壯烈殉國,總統昨日明令褒揚。」經查三十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的《總統府公報》(第二四七號),褒令如下:「三十九年二月十三日,總統令,行政院轉據國防部代電請明令褒揚陸軍第十九軍十四師四十二團故團長李光前等情,查該故團長於三十八年十月金門古寧頭戰役,身先士卒,奮勇殲匪,為國捐軀,殊堪悼熄,應予明令褒揚,以彰忠烈。此令。代總統李宗仁,行政院長閻錫山,兼國防部長顧祝同。」
綜上所述,官文書或長官與同僚皆曰李光前的職銜為團長,但地方偶會出現稱呼李光前為代團長的報導,不知其依據為何,也找不出何時開始引用,或許是相沿成習,但作者查了很多的史料,並沒有看過李光前出任代理團長的相關記述。而且人事所謂的「職務代理」,通常係指「出缺之職務,尚未派員或分發人員時」,由人事權責單位派人代理。十四師四十二團原任團長夏超調昇十四師副師長後,其遺缺即由李光前接任,並無上述的狀況,所以不存在代理的問題,也就是說李光前是正式派任的團長,不是代團長。
民國六十八年十月二十五日,紀念古寧頭戰役三十週年時,國防部軍事新聞社發表〈李光前團長壯烈成仁〉,概述李光前團長的經歷與所獲之勳獎:「李光前烈士驍勇善戰著稱,歷任排、連、營長、副團長等職,後升至團長,並先後以戰功獲頒忠貞獎章、勝利勳章、七等雲麾勳章等殊榮。」李光前是團長或代理團長,其直屬長官最為清楚,第十二兵團司令官胡璉將軍是李光前團長的上三級長官,強調是在徐蚌會戰結束,李光前脫險歸來後「擢為團長」,用詞極為肯定,並無人事案的「建議」或「呈報」字句,所以研判李光前團長的人事命令就是胡璉將軍所發布的。另外,李光前團長殉國之後,總統府的追晉與褒揚令都是稱呼團長,官方的文件是非常嚴謹的,不容有絲毫的置疑,希冀鄉親閱讀本文後,不要再稱呼李光前將軍的職銜為「代團長」。(照片係羅幼芳將軍提供)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