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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背屋下的童養媳

發布日期:
作者: 黃國龍。
點閱率:2,016

前水頭的房屋,除了洋樓,就是傳統的閩南建築了。而閩南建築,就有燕尾和馬背二種類別。財力雄厚的,大都蓋燕尾的屋子,但也有低調的富商蓋馬背式的房子,雖然它沒有華麗的彩釉面磚和泥塑,但要蓋得漂亮,也是不容易。在眾多的師傅中,只有由被人尊稱「香師」,而忘其姓名的「土水師」,他所蓋的馬背式古厝最有名。洋樓和燕尾住戶的社經地位較高,屋主和家人的故事被傳誦的很多。馬背式的房屋較平民化,所發生的故事雖少,但也比較容易被普羅大眾所感受、理解。下面介紹的,是發生在一棟馬背屋頂下幾個童養媳的故事,如有村民和文中人物雷同,純屬巧合。
蔡金鑾五歲便被賣到前水頭當童養媳。她原本是古崗的一個小女孩,五歲那一年的九月份,媽媽下海去工作,不幸被類似瘋狗浪的巨浪捲走。死亡後,家族的人怕她在南洋的丈夫知道,便請寫信的人騙他太太在生病。但是,當時唐山、南洋之間,不但經常有旅客商人來來往往,華僑和故鄉的書信往返,也絡繹不絕,紙哪能包得住火,她父親知道消息之後,憂傷成疾,十月份就在南洋病歿,故鄉古崗留下一個年老的母親和四個兒女-二男二女,以及一個他太太(落海而亡的死者)抱來的童養媳。食指浩繁,祖母忍痛把自家生的二個孫女,姊姊給了前水頭,妹妹給了安岐,去當人家的童養媳。本來姊姊是由後浦一位名叫津振的貨鼓郎居中介紹,要給一位原籍內地的人家當養女,而且對方的訂金-手環也收了,後來有位「好心」的鄰居善意提了個建議:給內地的人當養女,萬一有一天他回內地,要上那裡找女兒,即使知道地址,跋山涉水去找她,那多辛苦呀!給了他,對待女兒是好是壞,也打聽不到,而前水頭離古崗很近,主人還是剛回唐山的華僑,經濟狀況富裕,何必捨近求遠呢?祖母一聽言之有理,便退了賣貨郎的手環,姊姊蔡金鑾因此來到前水頭,當了陳家的童養媳。
八歲時,養父母和二個兒子、一個女兒到南洋,沒把她帶走,留在唐山寄養在附近同宗添箸的家。她一大早和鄰居的黃大娘下海「擎蚵」,添箸對她很好,在下海之前,會煮一碗熱騰騰的地瓜加麵線給她吃,過的生活比在養父母家還好。十一歲,養父宏宥回家了,因為太太和印尼的當地人語言不通,生活上難以適應,就舉家遷回前水頭,而女兒則嫁給原籍庵前的一位華僑,留在當地。二十一歲時,身為童養媳的金鑾和養父的長子華勝結婚。婚後的華勝,行為放蕩得有如浪子,和三個鄰居終日沈迷於賭博,有人譏笑他說:「塔仔埔嘛嘸夠鼓」(鼓,是抵帳的意思),換句話說:把茅山塔前邊面積那麼大塊的土地賣掉,也不足以還清華勝欠人家的賭債。起初幾年的婚姻生活,讓她「怨心翠命」(心力交瘁),幾乎沒有再活下去的勇氣。也許是時來運轉,也許是劫數已歷盡,有一天晚上,她做了一個夢:有個陣容龐大的儀仗,簇擁著一位身著蟒袍,頭戴類似城隍官帽的官員,成群結隊慢慢的走過來,接著轉向金水國小的方向而去,忽然看見有一位白髮的老人家從隊伍中竄出,個子矮小,穿著布鈕扣的唐裝,向著前面她小叔的大門方向走來,穿牆而過,進入小叔房子後方的她家,開口就說他肚子很餓,她回說:「我剛好煮了一鍋粥,你坐一會兒,等我去廚房盛一碗給你吃。」,到了廚房打開鍋蓋一看,咦!奇怪!好好的一鍋稀飯怎麼摻雜著樹枝樹葉,不能吃了,說好要請飢腸轆轆的阿伯吃的,眼前又是這般景象,該如何是好?這一急,就醒過來了,思來想去,無法參透夢境,整夜輾轉反側,不能成眠。
金鑾好不容易挨到天亮,立刻準備金、香、燭及「順盒」(祭拜物品的通稱),找了當時最「興」(靈驗)的神明來解夢。原來華勝是養父向原住「北頂」(東北省份的通稱)的「內地」(泛稱大陸)人買來的,他父親因為死後沒人祭拜,要來「討吃」,所以讓他行為放縱,稀飯內有雜質表示家人「吃不成飯」,用來警示有血緣關係的兒子,要辦理祭祀事宜。從城隍的隊伍中出來,表示華勝生父已經向城隍爺「祂」老人家稟報過了,不管是「有令」(正式公文允許),還是默許,城隍這一關他已通過。但因為華勝是養父用「錢」向他生父買的,所以不能像祭拜自己祖先那麼「正式」的在廳堂中拜拜,只能用「呼請」(沒有立牌位,望空中報出欲祭拜的人士)的方式拜祭,而且僅限於在華勝這一代才能祭拜,下一代就不用了,所以逢年過節,金鑾便在門口擺設飯菜祭祀。事後,回家問丈夫小時候家庭狀況,雖然他被賣掉時,年齡只有七歲,不知自己是何方人士,但對瘖啞的哥哥還有很深的記憶,原來是他七歲的時候,母親又生了一個小孩(不知是男是女),感染了「月內風」(坐月子的時候受了風寒),病得很厲害,所以只得將他「賣身醫母」,沒想到「解夢」的乩童還能知道他有位啞巴哥哥,實在太神奇了。
不知是事有湊巧,還是華勝迷途知返,浪子回頭,逐漸改變吃喝玩樂的惡習,辛勤的下田工作,到了民國55年,就蓋了一棟國民住宅。他從13歲回唐山,到如今,才算是真正的「成家」,也擁有一個自己的新家,共花了幾十萬的新臺幣,折合黃金100多兩(當時的黃金一兩新台幣四十幾元)。在那個年代,除了經商之外,從事農業的民眾,能建造新房子的,實在少之又少,可見他認真打拚的程度。
華勝的父親宏宥總共去了二趟南洋,一次在結婚之前,一次是走日本,和太太、女兒及二個兒子一齊「落番」,兼營各種行業,做橡膠買賣則是大宗,原先住的這一棟馬背是他向陳氏家族,用1000多塊白銀典了塊土地來蓋的,限定居住20年,如同「光陰似箭,歲月如梭」的老詞,時間一到,管理土地的黃舜全夫人李氏唄想要拿回土地權狀,拿了1000元的新台幣,要贖回這塊地,拿回權狀。宏宥聽了很生氣,說:「以前我用1000袁大頭換取20年的土地使用權,現在竟然要用買不到一斤古崗的臭魚(金門童謠:水頭鱟、金門城肉豆、古崗澳,澳,就是臭味,古崗的魚即使是剛捕上岸的,還是有一股臭味,此事另有一段傳說)的價錢(1000塊的法幣),來贖回土地,地的權狀可以還妳,典契可以註銷,但1000塊我絕對不會收。」馬背的房子土地所有權被贖回後,雙方並沒有因為這個事件而撕破臉,宏宥一家人還是繼續租著這間房子居住,租金先是120斤「蕃薯簽」,最後改成120斤白米,一直住到他過世為止。
宏宥的死亡,也代表一個時代的縮影。那個年代和現在不同的地方,一項是當時老百姓燒水煮飯的燃料都是來自山上的「柴草」,僅少數人間雜使用煤球或煤油爐;另一項則是海邊遍佈地雷及鐵絲網。時間是民國53年的炎熱夏天(農曆八月底),他一如往常,中午略事休息,下午兩點就拿著鋤頭及繩索出門了,雖然沒有告訴家人要往那個山頭去砍柴火,但他有個好習慣,每天大約下午五點左右就會回家,奇怪的是今天大兒子華勝和媳婦回來後,看不到他的人影(做晚輩的,平時當然要提前回去準備晚飯),一時之間也沒有其他念頭,心想:只是今天回家時間可能稍微晚了一點罷了,再等一會兒看看。隨著一次又一次的等待,心中不祥的預感越來越強烈,趕快到山上四處去找,宗親、鄰居們都拿著手電筒加入搜索的行動,最後向村落指揮官-住在「中山仔」的步兵連連長報告-因為夜間要搜尋,所以軍方也派出阿兵哥加入尋人隊伍,並且提供一個重大的線索:老人家今天上山的方向是「塔阿後」,塔阿後就是泛指茅山塔的後面(茅山南麓),現在氣象局以及240「砲塢」(砲陣地)一帶,從山谷進入,東方是牛嶺山,西邊是茅山,谷口有兩個崗哨,因此衛兵會知道他有到海邊去砍柴。方向確定,大家便在茅山靠海的南側搜尋,一直到名為「舉沙溝」的鐵絲網旁才發現他的屍體,下半身及雙腳都被地雷爆炸的碎片所傷,慘狀令人不忍卒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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