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墾竹塹王世傑生平釋疑
壹、前言
探討竹塹地區開發的研究,幾乎所有文獻都指出最早進入竹塹的墾首是王世傑,率子侄及泉州鄉親百餘人至竹塹,最先開闢的地方在鄰接竹塹社的暗街仔(東前街36巷),成立了南庄二十四社和北庄十三社,兩大個墾區共三十七個莊社,富甲一方,同時糾集業主修建四百甲圳,灌溉新墾地區,但是始墾年代卻未能有明確認定。近年來,對竹塹墾首王世傑生平與開墾年代的考證再度引起關切,在眾說紛云的觀點裡,重新釐清竹塹始墾年代的工作,不僅是進行各項紀念活動的重點,更是緬懷開墾先賢王世傑和墾民們艱苦奮鬥的精神,他們為子孫拓殖萬古基業,締造竹塹成為清季北台第一要邑的豐功偉業。
明永曆十五年(1661年),鄭成功率軍二萬五千人進攻臺灣,登陸鹿耳門,荷蘭兵敗退出臺灣,前後據臺三十八年。明永曆十六年(1662年),鄭成功三十九歲病薨,鄭經繼任。鄭經棄金門、廈門兩島,盡撤軍返回臺灣。竹塹社名義上雖隸屬臺灣府天興縣,後屬天興州管轄,但實際上並未派官治理,是屬於原住民部落內德高望重的酋長自理,漢人無法於竹塹地區進行有效的屯墾經營。
王世傑家族在竹塹開發史上是居功厥偉,連橫稱讚其「以一匹夫憑其毅力,鼓其勇氣,以拓大國家版圖,功亦偉矣!」除了開墾土地、興築水利外,在宗教慰靈上亦多助益,大抵在乾隆中期以前竹塹的寺廟土地,幾乎全由王世傑家族捐充,廟內都有他的長生祿位。以城隍廟為例,除捐土地外,並敬獻北門內百間屋店地基租銀,做為寺廟支出經費之用。可惜王家乾隆初期即因訟案家道中衰,後人又鮮少躋身士紳階層,以致無法維持其聲譽,其功蹟亦在史冊中失色,除五世王士俊自取中秀才,在家設塾,誘掖後學,以教讀為業,竹塹人士素慕其名,爭先遣子弟前來求教,「開臺進士」鄭用錫和其堂弟「學界山斗」鄭用鑑皆為其高足。六世裔孫王鳴猷,曾任林占梅的「潛園」管事。七世裔孫王青錢,為新竹縣武秀才。王氏家族子孫原本多恃其祖產大租權之收入,稱富竹塹,又因日本據臺後,大租權均被政府收回,而家道中落。
因此釐清王世傑開墾事蹟的年代,重估其在新竹的貢獻,自為首要之務。造成始墾年代混淆的原因大致有:
一、文獻記載不足:有關竹塹開發的記載,無論是道光十三年(1833年)鄭用錫等纂《淡水廳志稿》或是同治十年(1871年)陳培桂所修《淡水廳志》對王世傑的墾務均未加著墨用筆。諸如《淡水廳志稿》有「在廳治東門外有二,一曰四百甲圳……該圳原係業戶王世傑開築」,《淡水廳志》亦僅「四百甲圳在廳治東門外,業戶王世傑置」的記錄。《新竹縣制度考》中,有「王世傑獻充北門內地基百間」的記載。這三項最早的竹塹歷史記載,只有在水利部份稍為提及,對王世傑開墾的事蹟則未見詳述。最早記載王世傑開墾竹塹埔的《新竹縣採訪冊》,卻在光緒二十年(1894年)完稿後,因乙未割台之故,由總纂陳朝龍攜往內渡,未見刊行,遲至明治四十年(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波越重之的《新竹廳志》,才有王世傑開墾竹塹埔年代的資料,由於距離始墾年代相差約有二百年之久,也造成研究上的困難。而「淡新檔案」是清乾隆四十一年至光緒二十一年(1776-1895年)淡水廳、臺北府及新竹縣的行政與司法檔案,所記載年限尚不及王世傑墾荒之期。
二、王氏族譜的簡陋:王家現存在台的族譜手抄本,是民國六十四年歲次乙卯五月十七日抄錄,僅記載王世傑「開拓竹塹始祖,在明朝時代與延平郡王鄭成功來台,官封護糧大司馬,生於辛丑年(順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十五日,卒於康熙六十年(1721年)八月十五,回歸在祖籍別世,享壽九十三歲」,然而此項記錄頗有可議之處,依記載享壽實際應為六十一歲,與家族傳述的九十三歲不符。也正因如此,有關王世傑的生卒年代產生不同的說法,不論是依據文獻所稱「康熙三十年,王世傑率族人開墾竹塹,時年三十二」,或是耆老相傳「王世傑與鄭成功,董小苑同庚」的說法,都增加在王世傑身世研究上的謬誤。
貳、王世傑身世平議:
金門明清時代屬舊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翔風里綏德鄉十七都的浦邊村,就是王世傑的原鄉。依據《金門王氏族譜》中所列〈學法公(浦邊)裔派譜序〉記載:「浦邊社始遷祖學法公,按其出生年代及昭穆字行推計,係開閩王審知公之第廿三世孫。生於大明年代,由福建泉州府同安縣遷來浯江,……至第四世春公,字友夏,傳子有三:長公喜,次公愛,三公祿。」浦邊社的王姓譜系記載,始遷祖學法公之昭穆字行與金門山后社相同,是按「崇上維鴻學,念子甫元士,爾孫敦孝敬,奕世為公卿」二十字排行,浦邊一世始遷祖是第五字「學」字輩,至第五世是元字輩,所以世傑兄弟公喜、公愛、公祿等分別以元會、元美、元安為字。就資料中顯示,學法公裔派自第五世王世傑移墾竹塹後,裔孫分居台灣者甚眾,所以第五世起另編昭穆字行曰:「世德際美士,鳴和國家盛,忠孝承先業,詩書啟後昆」。所以第五世的世傑兄弟三人,又以世什、世傳、世傑為號,將兩組昭穆排行接續對照連結起來。王士傑乃是公祿公,字元安,號世傑,生於明末桂王永曆十五年(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十五日,是年鄭成功據台灣,順治帝崩,由康熙即位,八月欽命戶部尚書蘇納海至閩,遷海邊居民於內地,離海三十里,村社田宅悉招焚棄,百姓失業流離,死亡上千累萬,世傑與父母及兄長隨鄉人撤至同安城內地。父尚春公,生於明神宗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正月十六日,卒於清康熙三年(1664年)四月初四日,年四十六。母何氏媛娘,生於明熹宗天啟四年(1624年)正月廿五日,卒於清康熙四年(1665年)五月初二日,年四十一。四歲失怙,五歲失恃,父母均葬於同安城外。
永曆二十九年(1675年)世傑年十五歲,在兄長應允之下,以青少之齡投身軍旅,隨同鄭軍運補軍需輜重之後勤工作。
明永曆三十五年(1681年),鄭克塽聽聞清兵即將攻打台灣,除命劉國軒駐守澎湖外,又因雞籠(今基隆)、淡水地進福州,恐清軍由此地登陸,遂命將領何祐、李茂守雞籠、淡水,為防備清兵來犯,著手修築此二處毀棄的砲臺。明永曆三十六年(1682年),時清降將施琅,在對岸訓練水軍,準備進犯台灣。明鄭王朝急修堡壘防戰,王世傑擔任軍糧督運,年輕有為的王世傑被鄭克塽官封為謢糧官,自台南安平運糧北上至雞籠、滬尾砲壘,途經竹塹埔,見本地只有少數平埔族人,從事原始耕種和狩獵。當運糧的任務達成後,因而王世傑馬上申請開墾竹塹,明鄭王朝因王世傑督運軍糧有功,因此特別獲准「跑馬定界」的方式,在竹塹刮地墾荒。王世傑從鳳山崎(今新豐山崎)馳馬至老衢崎(今苗栗崎頂),以馬馳驅停止為界,聽其拓墾。馬行走的行程範圍內之拓墾權利均為其有,獲准領取開墾竹塹埔的墾照令。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八月,因鄭克塽上北京降清,授漢軍公,鄭氏治臺凡三世共計二十三年,明鄭王朝崩亡。施琅同年十二月上陳「臺灣棄留疏」,陳述臺灣棄留之利害,說明臺灣優越的地理位置、富饒的物產,以及指出徙民遷界的困難,其中談及「蓋籌天下之形勢,必求萬全。臺灣一地,雖屬多島,實關四省之要害。」增顯臺灣的重要性,施琅親歷臺灣,深知臺灣良窳,而堅持把臺灣納入版圖。後來康熙亦認為:「臺灣棄取,所關甚大。鎮守之官,三年一易,亦非至當之策。若徙其民,又恐所失,棄之不守,尤為不可。」康熙採納其意見,臺灣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五月,正式納入清朝版圖。清廷遂在置一府三縣以統治百姓及眾番,其中臺灣府和附郭臺灣縣,為原來明鄭的承天府,隸屬於福建省管轄,南路為鳳山縣為原萬年州,北路諸羅縣原為天興州。但初期治理都以南部地區為主,大甲溪以北地區尚未開發,當時竹塹隸屬於諸羅縣管轄,縣治在今嘉義市。由於早期官治、軍防,皆止於大肚溪,自大甲溪而上,非縣令給照,不容出境,然而私渡、偷渡、偷航者仍絡繹不絕。清廷對台灣海禁森嚴,要有良民證又要申請照單。王世傑一時不敢回來,當初他跟鄭克塽之間的協定早已形同廢紙,好在附近竹塹社的山胞(即平埔族),性情和善,人數也不多,加上他們本以漁獵為生不諳農牧,王世傑便召集些許同鄉的軍伕在暗仔街(東前街三十六巷)為基地開始墾拓。
康熙廿七年(1688年),王世傑時年二十八歲,眼見時局已穩,他便第一次趁機回籍,買船返回福建同安泉州,並與長兄公喜(號世什),次兄公愛(號世傳),一同前往同安城外祭拜父母之墳,並於當年十月二十日將父母之靈骨撿入黃金甕攜回金門,合葬於金門蘭厝山翁婆石,坐乙向辛兼辰戌。其家鄉泉州府同安縣,山多地少,再加上飢荒連年,於是鼓吹鄉人共同來竹塹墾拓,宣傳和籌劃赴臺墾田之利,作東渡之準備,此行長兄公喜公即隨世傑前來開墾。
康熙三十年(1691年),王世傑時年三十一歲,世傑再次乘機回籍,率族人及親朋戚屬等約數十餘人渡海來台開墾竹塹一帶,引水灌溉墾耕,從東門街到暗仔街一帶開始,接著是西門街、石坊街到棘仔腳,最後在樹林頭庄聚居。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四月郁永河來台採集硫磺,在他撰寫的「裨海紀遊」書中,描述他目擊的「竹塹埔」情況之詩曰:「自竹塹迄南嵌,八、九十里,不見一人一屋,求一樹就蔭不得。………非人類所宜至也。」足見當年郁永和所經之處尚是一片未完全開發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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