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愛「抖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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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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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來,我常在網路固定收看一些直播主的節目,每當欣賞完後,往往會自動加入了「抖內」的行列,感覺上就像以前在路邊欣賞了精彩的才藝表演,現場觀眾就會掏出口袋的鈔票,向演出者表達支持。
為什麼網路使用者喜歡用「抖內」這個詞彙呢?其實它是來自英文的「donate」,代表的就是捐獻,不過,採取直接音譯的「抖內」,更能突顯出中文上的趣味。這也可以解讀成,從內心裡把錢抖出來。事實上,網友會主動捐錢給網路直播主,完全取決於網路節目能否吸引人,只要言之而物,內容可以吸引網友,當然就能得到大家的鼎力相助。這可以看成是商業社會中最基本的運作原理,如果商品能激起消費者購買的動機,就可以創造出銷售量。而網路直播節目,所賣的就是直播主所提供的資訊內容,只要能打中網友的心,讓他們深有同感,必定得到實質的回饋。
往另一個角度來看,網路直播的興盛,也透露出代表話語權的改變。人人都有機會當媒體,發表自己的聲音,進而成為具影響力的意見領袖。如果在過去,發聲管道往往是由傳統媒體所控制,社會大眾的想法,很容易被主流媒體支配,而缺乏主見。但現在則是完全改觀,因為資訊藉由網路傳播,能夠充分的流動,任何人都可以在最短時間內,得到不同面向的訊息,如此一來,更能有助於思考,而不是侷限在單一觀點的視野裡。對我來說,會成為一些直播主的粉絲,就是因為他們可以從不同角度來探討社會現象,我每一次收看,總是能在其中獲得啟發,這正是一般媒體所無法提供的菜色。
網路所帶來的「抖內」風潮,代表著整個社會的包容力,無論是誰,都能用開放的態度,接納網路的聲音,這也促使了台灣的進步。大家能夠自由、不受拘束的「抖內」,也是寶島旺盛生命力的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