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連載】 老枝伯仔
老枝伯仔本名林萬枝,他因涉及張貼反動標語,被以顛覆政府、為匪宣傳的匪諜罪名,遭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但僅坐了八年牢,即讓他假釋出獄。然而當他返鄉後,得知老婆不守婦道討契兄,一氣之下竟把那個袂見笑的臭查某掃地出門。而萬萬沒想到,老婆的契兄公居然是利用他去張貼反動標語的張永福……。
第一章
林萬枝重獲自由後,首先面對的是一個破碎的家庭,他與在鐵工廠當學徒的兒子兩人相依為命,所有的一切必須重頭開始。尤其是村人及親友們看到他,就彷彿看到妖魔鬼怪一般,無不主動地避開,因為他曾犯下一件顛覆政府、為匪宣傳的的匪諜案。在他們的想法裡,一旦和他走得太近,勢必會受到牽連。尤其身處在這個戒嚴軍管時代,倘若因此而被情治單位叫去調查問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往往會白白布被染成黑,刑求逼供後再送進牢房,或許不可避免,那不就倒了八輩子楣麼?所以他能體會村人及親友們的心境,並沒有怪罪他們的現實和無情。
然而,這件案子的判決對他來說簡直有點荒謬,說他意圖以非法手段顛覆政府,被抓去刑求凌虐承受皮肉之痛也就算了,竟然還處他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六年。實際上他只是受張永福之託,利用晚上沒人看見時,在學校的牆壁上,或是廟宇和祠堂外頭,張貼幾張白報紙大小的標語而已,又不是殺人放火、十惡不赦的罪犯,豈能如此地對待他。林萬枝氣憤地罵著:「駛伊娘卡好咧!這些拿著雞毛當令箭的情治人員,絕對會遭到上天的懲罰和報應,如果冤枉他,他們全家一定會死光光!」
仔細想想,他第一次張貼的是「金門快解放了,大家不要接受征兵征糧」;第二次是「征兵征糧,人民生活太苦」;第三次則是「共產黨快來解放了,大家起來擁護」,至於這些標語的內容會發生什麼作用,他是一個大字識不了幾個的農夫,只聽說過「日軍」、「紅軍」和「八路軍」,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共產黨」?什麼是「解放」?什麼是「征兵征糧」?什麼是「擁護」?對於它的厲害關係更是渾沌無知。
唯一的是每張貼一張標語,張永福會給他五塊錢酬勞,但卻警告他不能對外聲張,萬一被抓,也不能說是受他的指使。於是他除了食髓知味,心裡卻也不斷地想,又有什麼比這更好賺的呢。試想,要賣多少斤地瓜、芋頭或蔬菜才能賺五塊錢,因此,這種好事他何樂不為啊!每次,當張永福交給他任務時,他總會利用夜深人靜、沒人看見的時候,帶著漿糊和小標語,偷偷地張貼在廟宇和祠堂的牆壁上,或是人多的地方,然後找張永福拿錢。即便第二天標語就被人撕下取走,但他五塊錢已到手,縱然張永福耍賴想把錢要回去,他也不會還給他,因為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啊!
儘管張永福再三地警告他要小心,千千萬萬不能被人看見,萬一事機敗露被抓去關,除了不能說出他的名字,所有的一切他一概不負責任。可是林萬枝並沒有把他的話放在心上,也沒有想到後果,更不知道它的厲害關係。何況他只是張貼了一張小標語而已,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他不相信會為了這點小事被抓去關,了不起是被叫去問問話而已,總不至於被抓去殺頭吧。所以他只在意垂手可得的五塊錢酬勞,其他則一點也不在乎。
尤其是鄉下地方,種田人都有早睡早起的習慣,軍隊也會在十點實施宵禁,誰會在三更半夜還在外面閒逛。要不是為了那五塊錢,他早已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了,怎麼還會拿著標語四處去張貼。因此,他幫張永福張貼標語的事,絕對是神不知、鬼不覺,唯一的,或許是野狗的吠聲。但他並沒有吃狗肉,即使再兇猛的野狗,也不會咬他。林萬枝不斷地打著如意算盤。
然而,人若衰運來到時,不管是否吃狗肉,都有被狗咬的時候,而且瘋狗比野狗還厲害,一旦被牠咬,即使不會死,也會頭破血流,甚而罹患「肖狗病」。果真,當他蹲在宮廟的地上把標語抹上漿糊,準備拿起來張貼時,隨著一道電筒的強光,以及一聲尖銳又大聲的「不要動!把手舉起來。」當他還來不及反應時,三個武裝軍人已把他團團圍住,另一個則腰插手槍,怒指他說:「你這個死老百姓,不想活了是不是?竟然敢張貼反動標語,為匪宣傳、顛覆政府。」然後對著同夥說:「把他綁起來,連同標語一起帶走,如果不說出是受到誰的指使,嚴刑伺候!」
林萬枝不疑有他,也是這輩子未曾遇見的事,一時被嚇得目瞪口呆。只見身旁的士兵個個面目可憎,尤其是那個帶隊的軍官,就像土匪頭子一般,除了不停地「操你媽的屄」,還不斷地出言恐嚇,要把他抓去槍斃。即便他沒有完全聽進去,也不知道張貼標語的嚴重性,但面對這幾個荷槍實彈、面目可憎的土匪,他雙腳已癱軟,全身直打哆嗦,雙手高高舉起,從蹲著變跪下,不敢哼聲,驚嚇的程度不言可喻。可是繼而一想,貼一張標語又有什麼大不了的事,這些土匪未免小題大作,他倒要看看他們能用什麼罪名把他槍斃,難道沒有政府了?不禁打從心裡罵了一聲:「駛恁娘卡好咧!恁這土匪。」
兩個士兵把槍枝靠在牆壁上,然後把他從地上拉起,其中一位拿出繩索,兩人七手八腳,只費一會工夫就把他五花大綁,甚至有一位拿起槍托朝他的屁股戳下,正好戳到他的尾椎骨,即便既痠又痛,卻也必須忍住。帶隊的軍官高聲地說了一聲:「帶走!」他就像一頭要死不活的老牛,任由飼養者擺佈,如果腳步稍慢,不僅會用槍管戳他的屁股,還要被「操」幾聲,林萬枝再怎麼想,也想不透貼一張標語會那麼嚴重。幸好現在是夜晚,沒有讓村人看見,要不,一旦被人看見,還以為他是犯下殺人放火的滔天大罪,才會被五花大綁,而且還由荷槍實彈的軍人押著走;假如犯下的是一般小案子,怎麼會用這種非人道的手段來對待他。
縱然這只是一般小老百姓的想法,但他們似乎忘了自己置身在一個不一樣的年代。尤其是國軍剛從大陸撤退,無論部隊或民間,都有匪諜潛伏,他們會俟機活動,以各種方式來顛覆政府。倘若不盡快加以肅清,萬一讓他們在這座島嶼壯大,對政府反攻大陸的政策,絕對有很大的影響。所以肅清匪諜是他們情治人員的重責大任,寧願錯抓一百個,也不能漏掉一個人。林萬枝張貼標語為匪宣傳,意圖以非法手段顛覆政府已是不爭的事實,他們並沒有抓錯人,一旦揪出他們的同路人,嘉獎或記功跑不掉,對於帶隊的軍官往後升遷絕對有所助益,他們莫不暗中偷偷地笑著。
然而,林萬枝卻只是為了五塊錢,並不知道它的厲害關係,如果因此而被判刑,只有自認倒楣,甚至也是替死鬼,因為真正的主謀是隱藏在他背後的張永福,他只不過是貪圖五塊錢酬勞受人利用而已。
張永福因在福建惠安經商失敗,於民國三十五年間投奔匿居於晉江的堂兄張生亞,時張生亞為匪華東局閩南晉北地區書記,遂派其擔任交通工作,負責向惠安、崇武一帶潛伏之匪黨組織,分發「解放淺說」、「社會主義」、「土地改革」等反動書刊。同年六月,經張生亞及華東局閩南晉北地區地委張廷標介紹,正式加入共黨組織。
民國三十七年底,廈門地區地委張天映派張永福至金門協助邱采條展開組織工作,張永福於三十八年元月抵金,邱采條利用其在政府單位擔任科長的關係,將張永福介紹到小學任教,讓他潛伏在學校裡面。當時因限於種種因素,工作始終無法展開,於同年三月初命令張永福回廈門請示,經張天映指示「敵動我靜」之工作原則,並加派匪幹張良才同往金門協助,又獲張天映指示「敵靜我擾」之工作原則,並給了他一筆錢以及一把老舊的手槍和十發子彈。
當張永福返金後不久,國軍部隊也在大陸打敗仗撤退到金門,因此不僅局勢混亂,兩岸也從此隔絕。國軍部隊為了防範不肖份子顛覆政府,保防單位在各村里都佈滿著眼線,以致他們的工作始終無法推展,難以向上級交代,不得不以最落後的策略,花少數錢請人在公共場所張貼反動標語,以達到顛覆政府為共產黨宣傳的目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