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的悲歌 ──話說《老枝伯仔》
二○一九年,我邊寫村史邊寫小說,兩件事同時進行對我來說並沒有衝突,因為它們已在我腦裡醞釀了一段時間。但相較之下,村史根據的是史實,只要資料蒐集齊全,不難發揮;小說創作憑藉的則是想像,要構思出一個完整的故事並非易事。而村史只定位在某一個村落,只有村人或關心它的讀者才會想去閱讀完;文學的領域則是無限地寬廣,讀者群來自四面八方。故此在我看來,創作的價值勢必凌駕在資料蒐集上。
但即使如此,當我把村史《阮的家鄉是碧山》與長篇小說《老枝伯仔》同時呈現在讀者面前時,內心的興奮不言可喻。一方面對村人有所交代,另方面想要告訴讀者們的是,一個在黃昏暮色裡徘徊的老年人,並沒有怠惰,仍然在島鄉這塊文學園地不斷地耕耘。即便《老枝伯仔》這部小說是衍生自民國五十三年,警總一份判決書給予我的創作靈感,也是島鄉小人物的一個縮影。但我欲詮釋的不僅僅只是它的故事,而是在以軍領政的戒嚴軍管時期,軍方對島民所造成不能彌補的傷害。而想不到多年後的現下,這段不欲人知的事,卻豐饒著我的創作靈感與故事情節。可是它畢竟不同於史實的呈現,而是一部以爾時為背景的現代小說。因此對於文中的人物和名字,讀者們毋須加以揣測。
回顧爾時,金門防衛司令部位於金城南門的新生大隊,它是情治單位針對思想有問題的政治犯,或是被歸類為匪諜的嫌疑犯,刑求逼供做記錄的場所,裡面全由經過訓練的情治人員負責掌控。一旦被收押而不配合詢問,為了達到取供的目的,他們往往會施予電擊、灌辣椒水、拔指甲、吊掛、鞭打、掌摑……等刑求,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甚而不達到目的不罷休。倘若真是思想有問題,或是顛覆政府、為匪宣傳的匪諜,為了一網打盡以免危害社會,被抓去刑求逼供還情有可原。可是卻有許許多多的冤案,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文中的林萬枝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若依彼時的處境,林萬枝遭人利用張貼反動標語,涉及為匪宣傳,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可是當他被抓到新生大隊時,為了講義氣與信守承諾,甚至為了每次拿了人家五塊錢報酬,故而始終未供出指使者的姓名,以致遭受非人性的對待,而且還被判十二年有期徒刑。在爾時那個非常時期,一旦涉及「思想有問題」及「匪諜案件」,無不移送軍法審判。一經軍事檢察官依「戰時陸海空軍懲治叛亂條例」提起公訴,其刑期勢必超過一般法律數倍。但判輕或判重,多關幾年或少關幾年,公平或不公平,無不涉及受刑人的權益。尤其在戒嚴軍管時期的戰地金門,一經押解到新生大隊問口供,遭受刑求逼供的苦痛,以及身心承受的折磨,或許比失去自由更恐怖,更難於令人接受,這或許就是島民的宿命。而不管島民承受多少苦難,終究已事過境遷,何況,人只有享不了的福,沒有受不了的罪,這也是身為現代人應有的體認。
然而當林萬枝不幸遭遇命運的磨難時,則萬萬沒想到,自己被抓去關後,老婆竟忍受不了寂寞而紅杏出牆去討契兄,而且還生下一個兒子,甚至與她勾搭的就是指使他去張貼反動標語的張永福。當他假釋出獄知道這件事,內心的激憤不言可喻,回到家拿起菜刀就往學校跑去,他要殺死張永福這個忘恩負義的王八蛋。可是一個銅板不會響,自己的妻子也必須負很大的責任,一個不守婦道的女人,她還有什麼臉在這個純樸的村莊住下,又怎能為人妻、為人母?於是他決定把那個袂見笑、討契兄的臭查某掃地出門,以消心頭恨。
儘管這部十萬餘言的小說只是島鄉一個小人物的悲歌,然不也是人性的寫照和時代的悲劇麼?或許,碰到這種不幸的家庭變故,只好各自認命,怨不得任何人,而這個悲劇又是誰造成的呢?倘若沒有國共對峙,想必純樸善良的島民,怎會誤入陷阱、受人利用,去幫人家張貼反動標語;然後被抓,再受到電擊、灌辣椒水、拔指甲、吊掛、鞭打、掌摑……等等的刑求凌虐。設若林萬枝沒有被抓,他的老婆又怎麼會難忍閨房的寂寞去討契兄?故此,無風不起浪,事出必有因,與彼時那個動盪的時代必有很大的關聯。
假如沒有時代動盪,也不會有國共對峙的情事發生,這座小島怎會有匪諜潛伏,島民不就可以過一個幸福安康又快樂的太平時光麼?然而事與願違,國民黨軍隊偏偏在大陸打敗仗,被共軍部隊一路追趕,最後不得不撤退到這座小島整軍經武,並以「一年準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為終極目標,並以金馬地區為跳板,試圖為反攻大陸舖路。也因此而在島上各海岸線遍佈地雷,並實施戒嚴宵禁,又以戰地政務委員會的名義,訂定一些不合理的單行法來約束島民,善良的百姓除了被以次等公民對待,多數均噤若寒蟬,敢怒不敢言。
彼時,倘若三五好友聚會,說幾句對當局或時政不滿的話,一旦被那些狗腿子線民聽到向上級反映,馬上被傳喚去問話,然後再羅織一些莫名其妙的罪名,最常見的就是思想有問題,必須移送到軍事法庭究辦;往往好好的一個人進去,出來時則精神異常。公務員下班或假日無聊時,打打百分、釣釣紅點,或是在旁邊觀看,萬一被人密報,馬上被以賭博罪論處,記兩大過後撤職。
當年因涉及賭博案遭撤職者,職位最高的公務員有薦五主任兼課長,警佐一階保安股長,國小校長;一般則有委任的主計員、衛生稽查員、副村長、村幹事、事務員、營業員、書記及教師、技士、技工、生產工……等等。在單行法實施的幾年間,因涉及賭博案被撤職者約有五十餘人。然而,當戰地政務終止後,銓敘部卻也有一份函件顯示:「金馬地區實施戰地政務期間,因賭博案或觀看賭博者,而依金門地區肅清賭博實施辦法規定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之公務人員,於戰地政務期間,該地區公務人員之管理本有其特別規範,因此是類人員之免職處分與當時法令規定雖無不合,惟以現行及當時之相關法律規定對照衡酌,此等處分對金馬地區公務人員權益之維護及衡平性確有值得研究之處……。」它也是後來參照「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之精神,給予「再任職」或核發「救濟金」補償之依據。
即使林萬枝並非公務員,《老枝伯仔》故事中也沒有涉及這些情節,但我欲凸顯的是彼時的社會樣貌,以及那些拿著雞毛當令箭的情治人員,在這座島嶼為非作歹、凌虐島民的醜態。當然,在以軍領政的戰地政務時期,我們也親眼目睹高官的無恥嘴臉。君可知,今天他高興時讓你風風光光上台就職,明天看你不爽就讓你黯然下台,這並非是依法行政或是適才適所,而是憑藉他們的喜惡、展現他們的官威和權勢。
而那些喜歡奉迎拍馬,或是以年輕貌美的老婆陪同高官吃喝玩樂,復蒙受他們特別關照和提拔者似乎也不必高興太早。如果沒有真本事,往往爬得愈高、摔得愈重,自己怎麼死的有時竟渾然不知,留下的則是鄉親茶餘飯後的笑柄,以及自身所受的窩囊氣。如此之景象,在爾時的島鄉經常可見,島民亦是見怪不怪。誰是什麼來頭,誰靠的是什麼裙帶關係,彼此心知肚明,只是不願拆穿他們虛偽的面目而已。
縱使島民生長在一個不一樣的年代,有些人甚至要承受身心的雙重磨難,但他們卻也不得不認命。當林萬枝假釋出獄面對老婆討契兄的醜事後,有時不得不當著春蘭的面罵幾句粗話來出出氣。然而,即使內心的憤懣難消,但罵歸罵,卻不忍心對春蘭討契兄所生的兒子海建加以苛責。因為他始終認為孩子是無辜的,出生時並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
而且孩子申報戶口時,春蘭竟然矇騙識字不多的村指導員,在父欄裡寫下林萬枝三個字。當孩子叫他「阿爸」時,起初他並不能接受,可是孩子卻有異於一般同齡兒童的天賦,待人也彬彬有禮。縱然與他沒有血緣關係,豈能忍心傷害他的自尊心、不認他這個孩子。故此,除了對他關懷有加,也一路栽培,讓他受完整的教育。而相較於討契兄的春蘭,並沒有孩子的好運,他經常以不堪入耳的粗話來辱罵她,兒子結婚也不讓她參加,簡直恨她入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