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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婦人週記》不能示範的事

發布日期:
作者: 小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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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某報上的一篇「被女兒抓姦在床」的爆笑文章,老公意味深長地招我一起欣賞,那文章大意是說:作者夫妻半夜正在「恩愛「時,門沒鎖好,不小心被八歲的女兒給撞見了,女兒指著被單下赤裸的他們語出驚人的說:「你們不用解釋了,我都看到了,我知道你們剛才是在『交配』,你們不是說不再生弟弟或妹妹了嗎?」如此被女兒「抓姦在床」,窘得作者夫妻不知如何是好::::。看完以後,我和老公相視噗嗤大笑;我們夫妻倆也曾有「被兒子糾正姿勢」糗事發生。 

  老公有感於年歲漸長,肚子日漸「堆肥」,偏又因工作的緣故少有做運動的機會,於是總在洗澡前做仰臥起坐和伏地挺身, 並要兒子幫他計算次數,父子三人常常一邊做一邊嬉鬧,運動時間倒成了最佳親子時間。兒子覺得爸比的動作很好玩,常常跟著做,老公偶而會糾正他們一些動作;因怕他們年記小會造成運動傷害所以也會限制他們做的次數,久了,他們做的伏地挺身竟也姿勢標準,毫不含糊。 

  有一夜我們正在「恩愛」,正當「愛到最高點」時,有個軟嫩的聲音緩緩地響起:「爸比你的姿勢不對,做伏地挺身要雙手撐起來做才對,還有;要在平地做不可以在床上做,尤其是更不該壓在媽咪身上做,這樣太危險了,而且你自己說過做太多下對身體不好,你忘記啦?」小夜燈下,不知站在我們床前到底有多久的大兒子,抱著他的寶貝熊,一臉嚴肅的糾正了我們---。   大被單下的我和老公不知是該把頭蒙住,還是對兒子說:「是!是!兒子所言甚是,多謝指正::::」。 

  有一次和閨中好友阿君閒聊,她說到她女兒四歲那年做了一件讓她至今想起仍想找地洞鑽進去的糗事:::。 

  阿君平日上班時女兒婷婷就委由婆婆照顧,有一天睡午覺時,小妮子鬧彆扭堅持要脫光衣服睡覺,那時是冬天,做阿媽的怕孫女受涼堅持不允,祖孫倆僵持不下,弄得很不愉快。 

  晚飯時分,小叔、小嬸和住在附近的小姑和妹夫全家人都回來吃飯了,婆婆心中仍有氣似地在飯桌上說起這件事:「這個番查某不知去叨位學的,竟吵著要脫衫脫褲脫光光才要睏。」 

  「婷婷妳怎麼不聽阿媽的話呢?這樣不對哦!」阿君輕責了女兒。  

 「我沒有不對啊!阿媽為什麼不讓我脫光衣服睡覺?爸爸和媽媽晚上常常都是衣服脫光光睡覺為什麼都可以?我就是跟爸爸媽媽學的呀!」婷婷不服氣的說。

 當全桌的人「意會」到是怎麼一回事時,立即爆出連串大笑,阿君和她老公窘得恨不得挖個地洞鑽了進去:::::。   

「那妳怎麼處理?」我問。  

 「從此以後我和老公要確定她完全熟睡以後才敢『開始』,不過也意識到孩子慢慢長大了,該有自己的房間了;想起小時候全家大小擠一間房,阿爸阿母是怎過來的?他們怎麼還有辦法生五、六個孩子呢?實在是太『難為』他們了!」 

  的確,人生有很多事情做父母的都可以也都樂意示範指導給孩子看;你可以示範教孩子如何寫字、打球、下棋、做菜、掃地、工作:::唯獨這件事情最多只可以「言傳」或「意會」,就是無論如何都沒法「示範」給孩子看的。 

  所以如果真的不小心讓孩子給「撞見」了,一定要謹慎的處理;小一點的孩子就告訴他(她)爸爸媽媽因為相愛所以相親,大些的孩子就讓他(她)們知道這是爸爸媽媽相愛才會做的事,切勿斥責或閃避回答問題。 

  當然,情況允許的話:確實的鎖上房門避免被「撞見」那是一定要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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