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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地金門史話》戰鬥村民防編組的調整

發布日期:
作者: 董群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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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樣安排船位而發生困擾的鄭慶利先生回憶說:「在我就任之初,金門民航機尚未開航,金門民眾前往台灣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軍艦,軍艦有二種:一是登陸艇,另一種是太武輪之類的客船。太武輪的設備較好,但載客量有限,而且也不是每航次都開船,因此一般往返台金的民眾都是搭乘登陸艇。太武輪的客船扣除金門的休假官兵外,所剩的名額其實很有限,上級再將所剩的缺額平均分給各鄉鎮,這些名額鄉鎮長有權自由分配,結果每一位鎮民都來找我安排,但上級只發給三十個床位,當然無法滿足每一個鎮民的需求,所以很多人都來和我拍桌子。你想這種情形就是找總統來排,也無法讓每一個人滿意。有一次我還因這件事和金防部的參謀長翻臉,我說:『我們金城鎮是金門最大的鄉鎮,人口最多,你不能以鄉鎮數來平均分配名額。這對金城鎮不公平呀!』但上級還是沒有設法解決,這個困擾一直到民航機開航才獲得疏解。」

那時金門的鄉鎮長還有一項特殊的「批豬」工作。民國六、七十年代,金門人口外移嚴重,部隊也因進行精實案,部隊人數日益減少,而政府又實施保價政策,農家因而大肆飼養,結果造成豬隻生產過剩,為調節供需,豬隻的宰殺都要經過官方的批可,而權責就在鎮長。鄭慶利鎮長回憶說:「那時養豬戶要賣出豬隻,必先到鎮公所登記,依規定先登記者先批示宰殺,後登記者後批示宰殺。但是如果承辦人未依序辦理,先登記者會來找你鬧事;或後登記者想先批,也會找你請託,他們會說:『當初你選鎮長,我們全家都支持你,現在只是拜託你批一下,你都不幫忙。:::』結果造成很大的困擾。其實我有我的難處,每一位都是我的選民,我又如何遷就某一位而犧牲了另一位呢?這絕非是我所願,因為如此會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戰地政務時期,其實每一個官職都只是一顆棋子,許多事情縣長有時都不能做主了,何況是鄉鎮長。表面看鄉鎮長兼任民防的大隊長,擁有很大的權限,可以將抗命的自衛隊員送去關禁閉,甚至透過一程序將違反命令的百姓者送去管訓,但一般鄉鎮長都不願意這樣做。除非隊員自己違反規定,上級又非關不可時,就只好下令給副中隊長,將違規的隊員送去關了,因為鄉鎮長是民選的,所以通常都不願自已來做這種事情。

廿六、戰鬥村民防編組的調整

民國五十七年戰鬥村體制建立以後,民防隊的任務從消極的軍勤支援轉為積極的直接參加戰鬥,為配合本島防禦作戰,全面組紃民眾,使人人成為戰鬥員,村村成為戰鬥堡,以阻擊敵人,消滅敵人,同時配合軍隊作戰,爭取軍事勝利。

戰鬥村在編組上,純係以軍事著眼,根據地形因素以及村莊位置編成一個堅強的戰鬥體,將全村民眾皆納入編組,區分為民防隊、預備隊、勤務隊和疏散隊。各隊任務分明,責任確定,可以說是人人納入編組,個個參加戰鬥,平時各就工作崗位,戰時又能迅速動員。

民國六十年十二月,民防指揮部改為民防總隊,韓卓環於十二月一日就任總隊長,配合組織改制民防部隊內部編組也進一步調整,為配合國軍作戰,補充國軍戰力,並能迅赴事功,於是將民防隊重新編組,以行政村里為單位,每一行政村里為一中隊。每一中隊有機動隊、守備隊、婦女隊、幼獅隊等編組。機動隊由十八歲至三十五歲的男子組成;守備隊由十六歲至十七歲男子、三十六至五十五歲的男子及十八歲至四十五歲之已婚女組成;婦女隊由十六至三十五歲未婚女子組成;十二歲至十五歲的青少年男女,也編為幼獅隊;其餘之老弱婦孺則編為疏散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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