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地金門史話》參加國慶閱兵大典
基幹隊隊員還執行一些特殊任務,例如遺送大陸的偷渡客,蔡福祿先生回憶說:「那時規定大陸人士不得登陸金門,即使是投奔的理由也不行,所以不論是迷航的大陸漁民,或是投奔的大陸人士,不論任何原因都要遣送回大陸。如果由部隊來執行會比較敏感,所以叫我們基幹隊去執行這項任務。」曹文生先生回憶說:「這其中還有遣送大陸客,這些任務都由那些還未佔到正式公務人員職缺者負責。那時我們也是分配在各個單位,遇有遣送大陸偷渡客的任務,就臨時調派幾個人來負責這項任務。這項工作從六十七年開始就有,那時大陸偷渡到金門的人數雖然沒有很多,但次數蠻多的。」
到了民國七十二年自強隊成立,未佔缺的基幹隊隊員中,有部分成員就被派到自強隊擔任區隊幹部。七十四年四月一日因結合地區人事政策,奉命將基幹隊轉移警察局運用。
卅三、參加國慶閱兵大典
自衛部隊自六十四年迄七十六年間,每次國慶閱兵均參與大典,選拔地區優秀男女隊員施以嚴格訓練後,赴台參加國慶演出,歷次均能圓滿達成任務,榮獲各級長官及中外來賓的讚許。
民國六十四年,首次由總隊長張修壽率領民眾自衛部隊男女隊員四百人赴台,與馬祖民眾自衛部隊會合,組成金馬民眾自衛部隊,合計共六百人。由許績永大隊長率隊,以整齊劃一的步伐,雄糾糾、氣昂昂通過司令台,向大閱官致敬。這支軍容壯盛的隊伍,獲得中外人士大為讚揚;透過電視畫面,也深入每一位國人的腦海。
此後,每次國慶閱兵,金馬民眾自衛部隊都要派隊參加。大隊長由各鄉鎮長輪流擔任,每次都有一位大隊長參加,但他只負責行政管理,不用下場。許明鴻先生回憶說:「那時自衛隊集訓,每日的伙食費是固定的,但每週週六晚到週日放假,伙食費可以節餘;此外,金門各界慰問的獎金,到臺灣後國防部及各界的慰問獎金,這些零零總總集中起來,稱為福利金,整個活動結束後再把福利金平分給每一位隊員。為昭示公信,自衛總隊不管這些慰問金的事,各界慰問的獎金由大隊長負責收納。」
參加國慶閱兵是地區的一件大事,各級長官都非常重視,所以承辦單位必須當作一件重大的工作來辦理。每遇到國慶閱兵的季節,總隊部因籌辦國慶閱兵的事務,上至總隊長下至一般幹部都忙翻天了,從隊員的選拔、集訓、行程的安排、長官的視導都要有詳細的規劃和確實的執行,上級長官都很重視,所以每年的國慶閱兵相關事務都由總隊長親自主持;初時參加的人也視為一種榮譽,黃錫安先生回憶說:「這項任務我們定名為『自強演習』,總隊部接到參加閱兵的命令後,必須先到各個村里去挑選隊員,那時身高有一定的標準,必須符合標準才能錄取,所以當時參加國慶閱兵的隊員是一種榮譽,不是每一個人想去就能去的。」
但想要參加國慶閱兵,首先身高必須符合規定,男生的身高要超過170公分,女生身高要158公分以上。挑選的過程,蔡福林先生回憶說:「籌備參加國慶閱兵慶典,一直是本地區最慎重的大事。人選的選拔一般由自衛總隊依隊員人數,按比例分配給各行政村,由各村依體位身高先行篩選,然後將初選的人員集中到鄉鎮公所,再由總隊部進行複選。那時我們金湖鎮的人選是集中到新市里的里公所,再由總隊部派人來挑選,被選到的隊員,不久即會接到公文,然後依指定時間到第二士校報到。」
但國慶大典頻頻閱兵,隊員產生壓煩心理,自願參加的人不多,為平均負擔,人選按中隊人數的比例來分派,各村里也是依照自衛隊員額的多少,按比例來分配人數,基層人員得設法達成,但被點到的人,是無法推辭的,倪鳩靖先生回憶說:「六十四年以後,金門自衛隊開始參加國慶閱兵,這項任務也成為副村長的工作。(八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