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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迷藏憶童趣  

發布日期:
作者: 張添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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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迷藏」,指的是一人蒙住眼睛或不矇眼,摸索捉他身邊來回躲避或探索躲在隱密處的人的一種遊戲。它的一般正常規則是須由一個人當捉人者(捉人者通常稱為「兵」、「鬼」),其他人當匿藏者,捉到了人便當作勝利。「捉迷藏」是一種簡單、好玩的遊戲,每個孩童幾乎都喜歡玩耍遊戲之一!
民國四十年代的農業時代,一般家庭生活比較窮困,不像目前的3C時代,幾乎家裡有收音機、電視機、電腦及城市有多家電影院等設備可供童年的大家欣賞娛樂節目,早期的小孩為了消遣星期例假日及漫長的寒暑假,小孩又無多餘的零用錢可到電影院看電影或戲劇,「捉迷藏」便是較為盛行而不需花錢遊戲之一。
母親務農,她為了維持家庭生計而忙著家裡的農事及替人做些小工以貼補家用;農忙的三穫季節裡,小時的我便幫忙她做些農事,如:挑水、煮飯、餵豬及曬穀等。此時,幾乎所有的家長都出外工作,只有小孩留守在家,母親也非常放心我跟鄰居玩伴們一起玩些遊戲,如:捉迷藏、玩彈珠、丟紙牌及射橡皮筋、跳繩、釣魚、及其他等安全遊戲。
小時,我們在玩「捉迷藏」遊戲前,便先準備一個已經吃完而洗乾淨的空小罐頭筒,遊戲開始時,匿藏者一人代表大家將該筒踢到遠處後,大家便快速分散躲藏在戶外各地的隱密處,如:破草房、稻草堆、及農用器具等,當捉人者將踢出小筒撿回放到原處後,他便可以立刻到他認為匿藏者可能匿藏地方捉人。
但是當捉人者四處去捉人時而已經離開匿藏者的視線後,還有匿藏者又會趁機偷偷跑去將筒撿回原處後再踢到別的地方,然後他又立刻躲藏起來,此時當捉人者一聽到小筒又被匿藏者從原處踢走後,又必須將筒再撿回原處後,他才能繼續去捉匿藏者,如此情形可能會反覆的發生,直至捉到了人為止,他才算是勝利!
此時,被捉到的人,就變成「捉人者」,原先的「捉人者」變成「其他人」,等大家回到原處後,「捉迷藏」遊戲又重新開始。當時,因為農村地大人少,所以遊戲中的「其他人」可以躲藏的地方便多,「捉人者」並不容易捉到人,遊戲過程中雙方都為求快速,而相當緊張刺激,運動量也大!
在我的童稚時光裡,家裡僅有我和年老的祖母及母親等三人相依為命,相當好動的我便經歷過許多我覺得有趣的遊戲,我認為最好玩的莫過於是捉迷藏,因為此遊戲方式容易、安全及有趣,且它可以運動健身,更不論自己當「捉人者」或「其他人」,都要花腦筋如何快速捉到人或慢點被捉,甚至於不被捉到的方法。
每每憶起童年在窮鄉僻壤的故鄉屏東縣佳冬鄉玩有趣的「捉迷藏」遊戲的一幕,我認為它讓小孩動動腦、流點汗,且在寬廣的地方吸收新鮮空氣及曬曬太陽,更可以度過快樂的童年。目前,親師生何不多多推廣此種遊戲,它總比現代會讓小孩眼力受損及僅動手眼的電動玩具或身手不離玩著手機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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