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憶往》「白線」的故事
──看什麼?反正就是白線未停車,還囉嗦什麼?
──好歹也要讓我看清楚,否則,萬一上面寫著要槍斃,豈不是死得太冤枉了嗎?
──你娘ㄟ!猴死囝仔,汝是不是甲天借膽,敢對我講這款話!
或許,姓呂的員警看我沒有立即簽名,還敢頂嘴,真的氣炸了,怒目齜牙瞪著我咆哮,口水噴滿我的臉龐,發出一陣陣的酒臭!還未等我掏出手帕拭淨,員警愈罵愈起勁,並順手一把把我推倒在地,正欲補踹一腳的當兒,被躲在路旁樹叢裡吹哨的其它兩個警察把他架住,迅速推進一部白色的救護休旅車,朝金沙的方向揚長而去!
我掉頭迴車回到單位裡,撥「裕民」電話向警局值日官報案申訴,隔天,一個黃姓的督察前來了解,只淡淡的問了幾句,說會進行調查,可是,在軍政一元化領導「官官相護」的年代,那樣的投訴仿如一塊石頭丟進大海,結果杳無音訊,一點都不令人感到意外!
■ 白線未停車罰款 等不到收據
兩年後,又是一個寒冬的夜晚,在十點宵禁前,我騎著「蘭蒂」機車,路過金沙鎮公所︹舊︺前的丁字路口,再次被躲在行道樹裡的警察,以「白線未停車」吹哨攔下開罰單。
其實,那是天大的冤枉,認定上的問題,如果套用形容詞,那叫「啞巴吃黃連,有口難言」!本來,我的身材並不矮,「堂堂五尺以上的男子漢」,理應騎野狠重型機車,才能顯出男性的豪邁。然而,因為重型機車管制進口,要報廢一部舊車,才能進口一部新車,一張牌照喊價四萬多元,連同新車要十萬塊,對一個月薪二千三百多元的約聘僱人員來說,那是天文數字,礙於現實,只能買輕型的機車,但是,一個大男生騎著「袖珍」型的機車,仿佛騎著一頭小綿羊,身體要扭曲、腳不能伸直。換言之,規定白線前停車,必須左腳著地察看沒有來車,才能再起步通行,而我確實是減速停車、也依規定左腳著地,再起步前行,可是,暗夜裡警察躲在樹叢裡,沒有拍照做依據,僅憑自由心證認定,何況,騎士孤獨一人,警察是二、三人一組,假如他們硬要「趕淡水魚落鹹水網」,能辯得過他們嗎?搞不好「妨害公務」的大帽子一扣,那才叫「百口莫辯」!
事實上,那天晚上,我確實是遵守規定白線前停車再開,只是寒風怒吼,四野無人,並沒有停車很久,就像打籃球,許多犯規動作,悉由裁判哨音認定,因此,當警察的哨音響起,知道大勢不妙,但心裡卻很不服氣,當警察要我在紅單上簽名時,心裡很不爽地問:
──我有停車呀!怎麼寫白線未停車?
──但你沒停穩,沒有停穩,就是視同未停車!
這時,一位年長的警察走近,又補上一句:
──攏是為你們好啦,要不然天氣這麼冷,我們也不願在這裡吹西北風,下次記得停穩一點,簽個名,到所裡去辦個手續!
我真的搞不懂,騎車違規被開罰單,是持紅單到監理所繳納罰款,為何三更半夜還要進附近的警所辦手續,禁不住員警的催促,我進了警所,承辦人告訴我:
──本來,白線未停車是罰九百,還要登記一次,累積滿兩次,就吊銷駕照,如果現在繳罰款,只算六百元,而且,可免登記!
──但是,我身上沒有六百元現金!
──這樣好啦!特別准你明天來補繳!
我心裡明白,「兩害相權取其輕」,既然紅單上已簽名,除非動用特殊關係,否則無法抽單,屆時不但要多繳三百元,還要被登記一次,何苦來哉!
隔天,我依約前往警所,我繳六百元現款,承辦人費了一番工夫從一大疊被吊扣的駕照裡面,好不容易才找出我的駕照,一手交錢,一手歸還駕照,銀貨兩訖。但承辦人告訴我,因為開收據的人正巧休假不在,所以,收據改天會補送到我家裡,只是,快三十年了,我等不到那一張收據,而且,我很多同事和朋友,也曾經遇到類似的情形,同樣等不到收據。
■ 白線停車,救了我一命
有一天晚上,我很晚才下班,騎車從新市復興路欲右轉往黃海路,適時在白線前停車,左右察看有無來車,正準備起步前行的時候,發覺從迎賓館的方向,有車燈急速狂飆而下,正準備瞧個仔細的當兒,一眨眼的工夫,一部小貨車像一陣風似的從眼前飛過,車斗上還站著幾個年輕人在唱歌,想必是剛喝完喜宴,酒精在司機的體內澎湃作怪的結果!
我確實被嚇了一大跳,如果地上沒有劃那一條白線,而我也沒有依規定停車察看再開,勢必被撞個正著,後果真不敢想像!因此,我寫了一篇六、七百字的短文投到「正氣副刊」,很快獲刊登,題為「白線救了我一命」,還被警局剪下引為村里民大會宣導資料,說明白線停車很麻煩,但卻是維護交通安全的保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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