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祖父是出洋客
晚近興起研究國家二級古蹟酉堂命名,我認為『酉堂』及『黃氏別業』一定要還原其石匾所在的位置再論才有意義,同時對比黃俊的生平,黃俊在清乾隆三十年(西元一七六五年)興建酉堂時已是六十四歲,此之前論財力其居處在他處必可觀,另築「池台亭榭、園林池沼」當「別業」是理所當然,故稱『黃氏別業』,「別業」亦稱「別墅」或「別莊」,黃俊居處酉堂十八年後逝世(西元一七八三年),其後文獻未曾有紀錄,直到清道光十五年(西元一八三五年)林焜熿纂修︽金門志︾記載:「黃氏酉堂別業,在前水頭鄉,有園林池沼之勝,舊址猶存。」時距酉堂興建歷史是七十年後,常理推不太可能建築群殘破不堪,僅二十二字形容金門唯一園林池沼稍嫌簡略,但「黃氏酉堂別業」確定是『酉堂』及『黃氏別業』兩塊石匾的簡化稱呼,今有研究者提出是林焜熿誤解,不該再將錯就錯引用,應正名為「黃氏酉堂」,不必贅添「別業」二字云云。我在此提出反駁,並期盼主管單位重視此田野資料,能重塑『黃氏別業』石匾在院門之上,讓後人對古蹟的憑弔更具真實性。
再探討環繞酉堂潭的宅第,北方位及西北方位竟然「蔡姓」所有,講究「地界」的宗族社會這是令人匪夷所思!其中必有蹊蹺,從上述北方位近月池處國勝伯公宅第興建始末即可知;西北方位近月池處是叔公(叔祖父)蔡開烈(西元一八九二年至一九五九年)興建的宅第(今前水頭門牌號碼六十五號),訪查開烈叔公子嗣得知本筆土地亦是向酉堂子嗣購置的,開烈叔公是祖父的親堂弟,與祖父感情甚篤,祖父引領其下南洋,經營米及香料生意,其子嗣現仍居住在印尼蘇門答臘中西部小鎮巴爺光務,開烈叔公見祖父在家鄉置產隨即跟進,本宅第建於民國十七年前後,原是大九架番仔厝(民國六十八年翻新並加蓋一樓),屋建成開烈叔公舉家遷回,但因氣候因素造成小孩水土不服,數月後再度赴南洋。可以想見『酉堂』及『黃氏別業』尚未變更時,那可是一大片園林呢!只是未知還沒轉賣給蔡家時,其地上物的格局與氣勢必足夠令人瞧。就宗族聚落發展而言,不同姓氏其田宅一定作完整的塊狀空間配置,蔡姓進住水頭鄉晚李厝李姓三百三十年、晚黃厝黃姓三百年,核心精華地早被先到者佔據了,剩下落腳地當然是聚落的邊陲,蔡姓從一家人繁衍成一族人而稱蔡厝,若非有強大的財力怎能拓展其生計空間?正巧酉堂族人家道中落需要土地買賣,否則怎麼可能讓別姓氏的宅第環繞其風水池呢?據此彰顯一個事實:近百年來水頭聚落多姓氏之間的生存競爭造成田宅空間配置的消長、或是彼此的聯姻關係、乃至於互相提攜在南洋拚事業等等,將各宗族水乳交融,衍生成互助的生活方式,就是這些真實的故事把水頭聚落的生命徹底豐富了,而『出洋客』正是故事的主角。
解決建地問題後,開盛伯公邀集石匠、瓦匠、泥匠、大木匠、小木匠、彩繪師及一位通曉文墨的前清秀才一併參與起大厝,形制是傳統的雙落大厝及右護龍,護龍後半部是仿歐式巴洛克式洋樓,建材及型式皆洋化,一樓以紅磚(雁只磚)砌成拱柱,柱子上方所作的收頭線角是以磚片相疊,作突出或縮入處理,施作相當精巧,此稱為「磚疊澀」線角;以紅磚砌成不同彎曲度的拱圈(圓拱),以此相同的型式在淡水荷蘭人建造的紅毛城及英國領事館皆可看到,環遶二樓拱廊,所見之西洋建築語彙,更是突顯出洋客在僑居地荷蘭屬地印尼的富貴身分,就我的推想,祖父曾與三祖母居住鼓浪嶼,鼓浪嶼的洋樓建築群一定是匠師取法模仿的藍本,而且此時期護龍後落塔洋樓在水頭聚落是首個案子(另外兩棟護龍塔洋樓皆晚於民國十四年),匠師知悉建屋資本額度之後,緊接著就是要將建築物樣式以繪圖或照片交付起造人選擇,投主人之所好是必然的。匠師及建材如石料(泉州白、青斗石)、木料(福杉)、紅料(指磚、瓦)皆來自大陸唐山,鄉人亦有以小工身分賺取工資參與興建。從文獻得知落成時間在民國十四年,由於木雕、彩繪、聯對甚是精緻,施工期亦達兩年之久,耗費白銀近三萬元,據悉開盛伯公常給與鴉片煙犒賞匠師,匠師們亦回報真功夫展露才藝,是故本建築物處處工法精湛,鄉諺:「好師傅,主人意」,然而若無雄厚財力怎堪如此花功夫琢磨,伯祖父仗著親弟弟「南洋錢」足夠大興土木,住宅越造越考究,越是美輪美奐,這也是揚棄「作穡厝」步入「生理人厝」的好時機,更何況出洋客家眷的生活憑藉是靠僑匯、收借貸利息、以地主身分向佃農分收田園農作物,也許長期貧窮、生活困頓,伯祖父急切擺脫貧窮、彰顯財富的心情是可理解的。(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