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武松「饒不得也」
武松是名著《水滸傳》中家喻戶曉的虛構「英雄」人物,個人尤其「欣賞」他血濺鴛鴦樓,像是手持兩把機槍狂打喪屍一樣,連續爆掉十幾顆頭,這故事詳見第三十回「張都監血濺鴛鴦樓」。
出現一般平民百姓無故遭來橫禍,殺人者便是打虎「英雄」武松,「武松道:『一不做,二不休!殺了一百個也只一死!』提了刀,下樓來。夫人問道:『樓上怎地大驚小怪?』武松搶到房前。夫人見條大漢入來,兀自問道:『是誰?』武松的刀早飛起,劈面門剁著,倒在房前聲喚。武松按住,將去割頭,刀切不入。武松心疑,就月光下看那刀時,已自都砍缺了。武松道:『可知割不下頭來!』便抽身去廚房下拿取樸刀,丟了缺刀,翻身再入樓下來。只見燈明下前番那個唱曲兒的養娘玉蘭引著兩個小的,把燈照見夫人被殺在地下,方才叫得一聲『苦也!』武松握著樸刀向玉蘭心窩裡搠著。兩個小的亦被武松搠死。一樸刀一個結果了,走出中堂,把閂拴了前門,又入來,尋著兩三個婦女,也都搠死了在地下。」即使武松一開始蔣門神、張都監還算事出有因。後來連續殺害夫人、養娘玉蘭、兩個小的、出門又碰到兩、三個婦女,即使沒有惡意、也沒有戰鬥力,依然一併被武松殺害了。
試問,殺害女性孩童的英雄豪傑,還真的配得上「英雄」這兩個字嗎?說穿了,終究是土匪肆無忌憚的屠殺到暴力行為而已,尤其後面連續好幾位沒有威脅性的女性,依舊沒有讓武松停下殺意。純粹夾雜著血氣、憤怒,宛若一條噬人的猛獸。針對這個案例,可以再思考應負的武松罪刑。也就是當法學遇上文學,一個跨領域的燦爛美好的論述就此展開,張麗卿教授「施耐庵及羅貫中《水滸傳》--武松殺人,饒不得也」,大力批判武松嗜血的野蠻行為,涉及連續殺人行為,切割屍首以侵害死者家屬的情感,本應數罪併罰。至於較有爭議的武松留下「殺人者,打虎武松也」八個大字,是否符合自首情節?2006年刑法修訂改採自首「得減」的立法,係考量動機不一而足,只不過武松書寫這八個大字明顯就是草莽英雄的自戀而已。
「為什麼要檢討古人(作者、聽眾、虛構人物等)呢?」這樣做的意義與價值何在?除了讓不同學科開啟對話與交流的空間。答案是:為了明白、理解古人的罪惡,我們必須先當好一個現代人,從現代人的角度進行批判,這樣才能再進一步挖掘出文本的各種值得再詮釋的意涵。跨領域固然為未來發展的前景,亦為相當不討好既有秩序、權威的事情,因而兩面夾攻之事頗為難免。只要未來沒有待他人(其他跨領域者)嚴格、待自己寬容(被害者變成加害者),這一些勇於嘗試、挑戰的跨領域者,自然值得享受外界的稱賞。
評價古籍、體貼古人以前,必須要學習當好一位現代人,這點說起來容易,反倒善於閱讀文言文者時常忽略。一般人想要節省精力而不願碰觸二、三十年以內的著作,係屬「錢花在刀口上」的經濟學思維作用的結果。不難體諒。至於研究人文學科的學者,倘若不願意碰觸二、三十年內的著作,卻又期待別人閱讀自己於報刊、雜誌刊登的文章,恐怕已經不僅止於雙標,根本是一連串超級髮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