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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情懷

發布日期:
作者: 陳書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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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又稱「小金門」,初次到烈嶼是在民國六十八年六月間隨著部隊由金西地區移防烈嶼守備區,這次移防就金防部而言乃是應變計畫的生效,因為就當時金防部守備部署而言,烈嶼地區是金門戰地的前哨,接防部隊必須先在南雄地區集中整訓後才能接防烈嶼防務。民國六十八年六月間正好發生金東師馬山連連長林正誼上尉一夜之間失蹤事件,馬山據點是金門距離大陸最近的據點,退潮時距離大陸角嶼僅一千公尺左右,據點內有馬山心戰喊話站及五百倍望遠鏡可觀測大陸蓮河、大嶝及小嶝海岸軍事活動,軍事地位重要,後來證實林連長是利用籃球助浮配合退潮時泳渡大陸角嶼投共,林連長原是台灣大學農業經濟系高材生,後因接受成功嶺大專集訓班的影響,轉讀陸軍官校六十四年班,官校畢業後在軍中表現卓越,深受長官器重,據報導現在已為中共北京大學經濟研究院院長。這個事件當時金防部立即下令南雄師三日內接防金東師,接著改由金西師接防烈嶼師防務。

部隊移防烈嶼後駐守在后頭村的虎堡據點擔任連輔導長,虎堡據點的戰備任務是監控金、烈水道的安全,不可讓大陸漁船進出,如發現大陸漁船闖進,必須按戰備程序實施警告射擊、驅離射擊,無效後再用火砲實施驅離射擊。當時大、小金門的交通船每天只有四班,班船由軍方管制,為了航安,海上只要起白浪花,班船就停開,軍人搭船免費,但必須有旅級以上長官核准的假單,碼頭憲兵才會放行。民國六十九年二月間於烈嶼服役時經親友介紹認識內人並經雙方家長同意論及婚嫁,軍人婚嫁是要呈報上級核准,我的結婚日期訂好後並呈報婚報表,可是婚報表有如石沈大海毫無下文,經詢問師部參一科行政官告知,婚報表不准,理由為烈嶼係戰地前線,現役官兵不可申請在戰地結婚。天啊!頓時晴天霹靂,不知如何是好?感謝當時的連長林松彬上尉提示我,結婚是人生最大的喜事,雖然師部尚未核准,你就先請事假回去結婚,但不要發喜帖到部隊來,連上就裝作不知道,同時連長也會交代弟兄宰殺一頭豬加菜,表示全連弟兄的祝賀。

第一次在烈嶼駐守達一年的時間,烈嶼地方不大,四面環海,山巒起伏,傳統的閩南聚落,樸實的農村景色,展現了烈嶼的純樸本色;當時最感不方便的就是水電資源不足,據點內經常停電,沒有自來水,必須靠水車送水,一年後部隊移防回台南新化,我的婚報表拖了半年才批准下來,方能憑著婚報表到金湖戶政所將內人由「寄居」修正為「配偶」。

第二次駐守烈嶼是在民國七十七年八月間,任職師部政二科首席參謀官,駐地在龍蟠山坑道,主要的任務是負責推行全師政訓文宣及民運工作,當時主要的工作是配合年節舉辦守備區軍民聯誼,比較特殊的是舉辦烈嶼地區計程車好友聯誼座談,邀請東林村婦女隊組成烈嶼文康隊,巡迴離島大、二膽、獅嶼、猛虎嶼勞軍。每月農曆初一、十五陪同師部長官到青岐烈女廟上香祈求平安,據說烈女廟香火鼎盛,遠近馳名,有求必應,當時烈嶼守備區曾發生「東崗事件」。

民國七十六年三月間,烈嶼守備區東崗據點哨兵發現海岸有大陸漁船靠近,經回報後按戰備程序實施警告射擊,驅離射擊,但因當時霧大,漁船已迷航,且不理會守軍驅離射擊,執意靠岸,當時金防部的戰備規定,如被大陸漁船靠岸,視同作戰失利論處,非同小可,守軍只有持續實施驅離射擊,不准其靠岸,最後不得已竟將人船打沈,後來據說不是大陸漁船而是越南難民船,這個事件當時金防部並未回報國防部,事件經退伍官兵投訴後,經立法委員質詢,事件才曝光,國防部事後將營長及旅長移送軍法,烈嶼師長及金防部司令官立即撤換調委員。守備區經過這次的重大軍紀案件後,接任的師長不敢掉以輕心,在地方仕紳的指點下,每月農曆初一及十五排入重要工作列管,師部長官及各一級單位主官於早上六點三十分在青岐烈女廟集合,由師長主祭祈求守備區平安,果真有燒香有保佑,往後守備區不再發生類似重大軍紀案件,一帆風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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