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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三論

發布日期:
作者: 倪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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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文學?如果要為文學下個簡單的定義,綜合學者的見解,「文學」是作家運用優美的字句、辭采、結構、聲律,以語言為工具,呈現人類的思想、情感與想像,以反映社會、美化人生。一般分為小說、散文、詩歌、戲劇,併稱為四大文學體裁,我們也可以據此區分文學與非文學,基於篇幅,本文僅就散文、小說、詩歌等三類,試談如何評之,以就教諸先進。
一、評散文
散文,絕非坊間所謂「煽情式」的感嘆語,而是有其嚴謹的筆法。一般言,散文是一種沒有韻律和篇幅限制的文學形式,易言之,凡與韻文相對者即是散文。我國散文從先秦諸子散文發展而來,歷史悠久,並有所謂哲理、歷史、山水散文之分類,代有散文名家名作,新文學後之現代散文,仍衍於傳統之筆法。
基本上,散文可分為廣義與狹義的解釋,其中,廣義散文即所謂「形散而神不散」之文體。易言之,不講究音韻、排比,沒有任何束縛及限制的文字梳理方式,均可稱之為散文。
廣義上的散文,採用了大多數口語對話,全面運用於文學,報紙、雜誌、百科全書、廣播、電影、歷史研究、哲學、法律和許多其他形式的交流。雖說廣義散文應用如此普遍,但「散文」一詞,仍多稱呼於狹義散文,以我國為例而言,最早的狹義散文甚至可追溯至先秦。
狹義散文是單指文學範疇內,非韻文之作品。正因鬆散帶來的自由,散文作品表達出的思想,通常有著豐富與圓滿的特色。
  而所謂的現代散文,係指民初新文學運動以來,以白話文為基礎,承襲古典文學之神髓,復取西方及日本風格,在大時代風潮中,以鷹揚多情,橫槊賦詩的章法,為這新時代所賦下的散文。以梁啟超的《政論》作為代表,他的文體淺近,間雜俚語,已與桐城派的古文大為不同。
1917年,胡適和陳獨秀等人提倡文學革命,以白話文為中國文學的正宗,主張建立通俗易懂的社會文學,一時群起風從,成為與詩歌、小說和戲曲並列的文學主流。
 此期間,或強調散文的真情實感;或力主時代的脈絡;或疾呼散文美的實在,在這些波瀾壯闊,轉折崛起於二十世紀初,其主要特色,多用語體,較為平易,較少摹仿古人,較歐化,著重個性,題材也較廣。其易讀、易寫的特性,使這種文體被運用得極廣,可說是人人懂寫。此文體就意境上,依然可略分為知性及感性兩類散文。
 就歷史言,古今中外的散文都是感性、知性同時或者參差發展。在我國,雖說傳統散文,向以議論為主,但早在先秦諸子中,已不乏抒情文字,許多議論性文,就常有精彩的感性流瀉,太史公的《史記》最為動人。就初學者言,若能掌握到這兩種特性,對散文之入門,自有潤色開花之效。
 感性散文的最大的特色,是作者真性情的浮現,其重要的特徵是真摯性和抒情性。抒情性係指以情代事,以情感人。情真意切,感天動地,行之於文,纏綿悱惻。由於有上述特質,墨氣所射,每多呈現作者的真情愫,所以閱讀感性散文,就如同結交一位親近朋友,讀者日漸熟悉作者的生活、人格、情懷,以致最易與作者之間融融泄泄。
 而知性散文係用一定的立場、觀點、闡明客觀事物的道理。其最大特色是避開作者個人的情愫,以表現其思想、見識、智慧。重要特徵有議論性、說理性和邏輯性。千巖競秀,論是辨非,以議論為主旨;說理性係指層層推進,以理服人;而邏輯性則是以邏輯思維來論斷事物。由於有上述特色,知性散文,作者與作品的關係是超然玄遠的;不像感性散文,給人一種摯友促膝握談的溫馨親切感。
 散文是一種流露自我的文章,若全力抽離情感,放棄與生俱來貪嗔癡愛,紅塵慾念的感性,則似乎走進了有筆無文的荒漠;但感性散文又往往流於濫情。因此與其他藝術一樣,圓融是非常重要的。若能中和兩者之長,所謂知性題目感性寫之;感性文章以知性申之,會通為感性與真摯的筆意,自有另一番水活石潤的風貌。
二、論小說
小說是一種敘事性的文學體裁,通過人物的塑造,及情節、環境的描述,來概括表現其境界。「小說」一詞最早記載於《莊子‧外物》:「飾小說以干縣令,其於大達亦遠矣。」而我國現代意義的小說,是從先秦散文中的寓言所濫觴,經過漢末六朝的筆記,到唐傳奇、宋話本等而成熟,再傳至明清以四大奇書(後《金瓶梅》被《紅樓夢》取代,成「四大名著」)為代表的長篇小說,和以聊齋志異為代表的短篇小說。至於西方文學,一般依小說長度區分為長篇小說、中篇小說及短篇小說等,然而,一般言,小說也都緣於虛構。
雖說小說這名詞直至《漢書》才出現,且列在十家之末、九流之外:「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為也」;但若從其敘事功能來看,二千多年前之古典文學,如《山海經》、《楚辭》等神話、寓言、志怪等,均已具備了小說之基本條件。而以白話寫就之唐代傳奇,宋代、元代話本等,更為明清小說之盛世奠下基礎。
但真正現代白話小說之出現,要到五四時期。始於鴉片戰爭、終於五四時期之中國近代小說,可說是現代小說之先聲,顯者如康有為、梁啟超等人所倡之「新小說」和「翻譯小說」。這些小說在「戊戌變法」,到1917年文學革命十年間,風行一時。可說是中國小說,由傳統過渡到現代之橋梁,其歷史價值不容忽視。
尤者,彼等在觀念上,均已拋棄過去視小說為閒書之陳舊看法;在功能上賦予小說之較高期待,如康有為所言:「故六經不能教,當以小說教之;正史不能入,當以小說入之;……。」梁啟超在〈論小說與群治之關係〉中更直言:「故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說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說始。」
當然,康、梁等人之說法,雖提高了小說之地位,但彼等將小說功能過分高估,也不切實際。五四以後,現代小說在時代環境更迭,及西方小說之影響下,開創了中國小說發展新紀元,湧現了大批優秀小說家,及深具影響之傑作。1949年以後,兩岸文學雖各自發展,但都為小說界,貢獻了許多足以傳世之作品。
小說紛陳各具其道,應如何論評?以西方來說,十八世紀末,義大利劇作家(Carlo Gozzi)曾經宣佈,世界上只能有三十六種劇情;德國的(Schiller)不相信,費了多年想要突破這說法,結果還是服輸了。直到二十世紀初,法國的(Georges Polti)引證了一千部戲劇,兩百部詩歌小說,重申此說。而在技巧上,以歐洲傳奇之「垂直透視」為例,這種以意義的掩映重疊為中心,不重邏輯次序,與水平連接的筆法,較之於左傳敘事之境界,深而論之,毫不遜色的。
凡此種種,均已直指,如將小說作為一項文類,是有其條件的,而非「說故事等同小說」者,所能憑空舖敘的。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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