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手記》」勵新「外另一章
這個週六輪到我假日值勤,週六值勤有項「重責大任」:要負責「勵新」。
所謂的「勵新」:就是學生犯了可能是服儀不合格、遲到早退或其他情節較輕微的行為不當等等的小缺失;師長處罰學生利用假日到校「勵志自新」的一種方式。「勵新」排在假日,是要藉由「不能休假」的「痛苦」達到警告、懲處的目的。「內容」嘛!通常「就是「罰」學生們打掃校園或社區環境或清潔廁所之類的工作,「藉由勞務的付出為懲罰,用以達到讓學生自省的功能,讓不慎違反校規之學生有勵志自新之機會」││學生手冊上如此寫著。
我很不喜歡這樣的「勵新」方式,我並不贊同用這樣的「思維」來教育孩子(我的孩子們都是十七、八歲的大孩子),因為有太多孩子根本是「累犯」。但是「校規」如此寫著,其他同仁前輩如此做著,我也提不出更好的方案,只得奉行罷!
「打掃不該是一種懲罰;否則我們的家庭主婦們豈不是天天在被懲罰?辛苦的清潔工作者難道是因為犯了什麼錯? 更有父母對著孩子警告:『好好讀書,否則將來只能去掃地』。這下打掃又成了『落魄、低下、沒出息』的代名詞了。我在報上看到了一篇短文,作者如此語重心長的說著,我深有同感。
「打掃」該是件和吃飯穿衣一樣自然的事。早上起床要疊被、漱洗整裝;臉髒了、手髒了要洗,這都是一種生活的「自然反應」,為什麼自己生活空間裡的桌子髒了、地板髒了卻不懂得要清潔?如被要求去做,就被看做是一種「苦差事」,問題出在我們的生活教育││今天我要說的是:打掃應是生活的一部分,但,我們給了孩子關於生活的教育和學習機會嗎?
有一次我叫一位「勵新」的孩子打掃走廊,他把掃把拖在身後,來回的拉過來拖過去的簡直是「拖」走廊:「教官,我在家裡從來沒有掃過地,我不知道要怎麼掃?」他對我的質疑,帶著些許的「委屈」回答。
是孩子故意跟我搗蛋、狡辯嗎?也不盡然!
現代家庭孩子生的少,每個孩子都是寶都倍受呵護,但學齡起就可能在學校和補習班之間穿梭奔波,「把書讀好就好了」家長只有這個要求和「指望」,於是孩子茶來伸手,飯來張口。我到朋友家拜訪,朋友那個唸明星高中的女兒奉母命倒來的茶,杯杯全都是「十分滿」,從廚房到客廳沿路走沿路灑;那唸大學的兒子奉父命幫忙盛的飯也碗碗都是「一坨」在碗緣,碗口沾滿米粒││這麼大的孩子不懂得倒茶應該只倒八分滿嗎?每天在吃飯難道從沒察覺盛飯之前先要鬆飯嗎?││他們在學業成績上表現都很出色,但是這些基本上的生活教育考試又不考,還真的沒人教(要求)過他們哩!
所以一個已經唸到高中的大孩子對我說:「不會掃地」,我並沒有太多的意外。
我們自己也做過學生,從「藉由勞務的付出為懲罰,用以達到讓學生自省的功能」,這有多少成效?我們自己心知肚明。在放假日要學生來校,分配一塊清潔區域要他們打掃,然後要他們打掃完,你再去檢查,完畢後「放行、銷案」││「我心裡除了『幹!』以外,其他什麼的感覺都沒有」。有個來「勵新」的孩子在掃完地以後,說出了他的「心得」。
請問「自省功能」的成效在哪兒?
但學校用「打掃」來處罰犯錯的孩子,可能從幼稚園到高中皆然並且行之有年,或許是因為大家都這麼做,也或許是暫時沒有想到有更好的方法可以取代。老實說:儘管我不十分認同這樣的方式,但也有「要不然能怎麼做?」的無奈。
於是我只能盡量把「勵新」時的打掃工作,變成一種「教育機會」:如果現代孩子們的家庭教育裡沒有「機會」學習打掃,那麼我就藉這個「機會」給孩子們一點「收穫」,也算是稍解我的無奈吧!
我教他們掃地要有幾個大原則:
「遠攻近交」:掃地應該從外圍而向內掃進匯集,也即就是「口袋術」。
「先攻城再掠地」:當清掃範圍較大時,就要把清潔區域分為幾等分,個別突破,一一瓦解。
「能屈能伸」:必要時要彎腰、要屈膝,才能把桌椅底下的髒污清掃乾淨。
「教官,原來連掃地都是門學問啊!」總算「學會」把地掃好的孩子說。
「教官,原來我還蠻厲害的嘛!」「會」掃地的孩子發現自己的「能力」竟還「不遜色」時,充滿自信的說。
「灑掃」的學習在生活上是可以和「應對、進退」相提並論的;所以不管你是男人或女人,要有:「學會打掃是為了成就自己,而不是為了取悅別人」的認知,如此一來,就不會再把打掃「污名化」了。
但願我真能給那些「勵新」孩子們一些些「額外」的收穫,或者給讀者諸君提供一些對孩子生活教育上新的啟思,或者說:您有更好的想法可以提供給大家參考,給我們指教、解我們的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