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極短篇】自首

發布日期:
作者: 陳得勝。
點閱率:1,608
字型大小:

「我來自首,我殺了一個人,請把我移送法辦。」
「張先生!我們仔細調查過,你確實沒有殺人,你是電視界當紅名人,如果被媒體知道,你最清楚後果會怎樣。」
「這個人經常出現我面前,一開口就厲聲責備我:『你又偷我的東西!尤其最近這幾年,你不斷偷我的東西……』我明明沒偷他任何東西,真的不堪其擾……今天我要從休息室出去開新連續劇記者會時,他又忽然出現堵在我面前,又氣呼呼地說我偷了他的東西,要我還他,否則記者會要揭發我--」。
「你助理說,當時根本沒有你所說的這個人。」
「有!真的有這個人,記者會完他又尾隨我衝進我公寓,說要通知媒體揭穿我,在爭吵中我忍無可忍,把他從十樓陽台推下去,他當場摔死。」
「你工作壓力太大了,請你助理帶你回去好好休息,也要看醫生。」
助理從警察局帶他回他豪華的公寓,當助理回去後,他一面整理衣物、資料準備入獄;一面回想今天與那個男人的衝突--長得神似年輕時的他。
這個年輕人嘴角一直浮現一抹嘲諷的微笑對他說:「你是個賣夢的人,心中如果沒有夢想,光偷別人的東西,即使做得出受歡迎的作品,遲早也會被揭穿……你快完蛋了!『夢想』是自我的夥伴,找得到才活得下去,找不到就死定了!」
這個年輕人不斷貼近他,幾乎與他臉貼臉了,這麼近端詳才發覺這個人不但外貌長得像他,連神情、氣質都像,卻是像二十多年前正年輕的他--那麼意氣風發、自信洋溢。他的妒意急速竄升,當他聽到自己驚叫一聲時,已把這個年輕人推下陽台……。
他繼續整理資料與思緒--將note book這些來年來不斷複製的自已年輕時作品,連同過去的作品全數刪除淨盡,他舒了口氣喊道:「我總算自由了!」
入獄的東西都已打理妥當,雖然電腦不能帶進去,但還有紙、筆,他雀躍歡呼喝采:「紙、筆是我自由的天空!」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