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歷險記
還記得去年十一月份公司宣佈:「因為公司體諒各位同仁工作辛苦,慶祝工程順利結束,所以年底公司招待出國旅遊!」天啊,這是什麼情形?平常以「節儉是中國之傳統美德」的經營理念,公司怎麼會那麼大方,請我們這些定期契約的員工出國,合約年底就要到期了,炒我們魷魚都來不及了,還帶我們出去出國?算了,反正人家招待我們出國,不去白不去?而且公司還補助眷屬旅費哦,唉:::平常公司主管老愛虧我,說我男友是「老公長、老公短」的,一點都不給我反駁的機會,結果一問到補助費,主管立即不作考慮還給他原來的身份「男友」,而且還再三言明,非直系血親及配偶,是沒有補助費的哦!其實我也知道啊,只是忍不住想試試主管的反應:::
為了這次的員工旅遊,原本非常可憐的月休四天假,被迫不能休假,因為行程是五天,而且我們是從離島飛至台灣,所以來回行程必須多二至三天的時間,換言之,如果你是選第一批次出國,那麼你下個月四天的休假就連出國一起休,算了:::誰叫我們自己愛玩,只能選擇「先甘後苦」囉,回國後就得乖乖工作,別想再多放一天假囉!
在國外度假的日子,多麼是令人感到輕鬆愉快,暫時忘了即將「沒頭路」的慘淡未來,有時候同事也會告知關於未來人事整頓的小道消息,但又能如何呢?「人在做、天在看」,如果真的被炒魷魚了,我想也無所謂,至少「無愧於心」!
吃完中餐,大夥準備到機場搭機返回台灣,在飛機上男友開始感到身體不適,一路上一直上吐下瀉,整個人虛脫到沒有半絲力氣,最後還用推輪椅出關,唉:::沒想到第一次出國就這樣可憐,同行的同事也有相同的症狀,只是我男友比較嚴重,出關時因有鑑於SARS之前的流行,所以立即被扣留下來詢問,並做一連串的檢查,旅行社的領隊見我們被扣留下來,立即交代其他相同症狀的同事,一定要裝作若無其事的出關,以免造成麻煩,說完還交代團員等她才可以解散,因為她要去免稅商店拿煙酒,所以當檢疫中心詢問是否還有其他人有相同症狀時,她立即撇清:「沒有啊,其他人在飛機上休息一下都好了啊,還可以有說有笑地離開機場」,而我們公司的主管呢?見到我男友這樣,還對我說:「哎啊!這可能是中暑吧,跟食物應該沒有任何關係,而且我看你男友,一路上挺有精力地任何水上活動都有參與:::」拜託,我男友可是住在南部,墾丁更是在他家附近啊,這樣的理由實在是令我不能接受,更何況同行的還有其他同事也是有這樣的症況啊!而另一位主管,事後根據同事描述在機場等我們時,臉臭的跟「廁所裡的黃金」沒啥兩樣,讓同事的雙親實在是看不下去,直批公司真是沒人性、沒擔當:::
而我則是獨自一人,陪著男友作一連串的檢查,填了一大堆的表格、另一方面則趕快聯絡附近的親戚來接我們,看見男友這樣的虛弱,實在是令我心疼不已,但公司主管的態度、旅行社領隊的不負責,更是令我氣憤及心寒!在等待親人的過程中,先到機場的診所先作診斷及休息時,還因為太慌張了,偏偏一直找不到健保卡,付費時還詢問櫃檯人員:「請問可以收美金嗎?」只見他們一聽,臉都呆掉了,從額頭上冒出三條線回答說:「抱歉!這裡是台灣,我們只收新台幣」害得我的頭上頓時有一陣烏鴉飛過,連忙到提款機提款付醫葯費!值得慶幸的是,航空公司的一位王督導,十分親切地協助我們,除了陪我們等親屬,不斷地提供我們的需要,幫忙處理原本要繼續轉機回南部的後續事宜,就連轉診後,接到的第一通詢問電話也是她!
結束假期回到公司後,除了同事們的溫馨問候外,也告知其實他們在回家之後也有上吐下瀉的情況發生,確定大家都是相同的症狀-腸胃炎,類似感染到沙門氏桿菌!主管呢?則是猛虧:「你男友身體好了嗎?怎麼那麼虛弱呢?看他瘦瘦的,一副抵抗力不足的樣子,你要好好幫他補哦,可能是他青春期『轉大人』不順利!」天啊!這是哪一國的理論,雖然說食物中毒不是公司的錯,但怎麼能用這種語氣、態度來處理這件事呢?最慘的是:這次的食物中毒事件,公司所投的旅遊險並沒有理賠!算了:::我也只能說:「只要人平安無事就好」!
由於待的是營造業,所以當公司標到哪一個縣市的工程案時,就會聘僱當地的員工並簽訂所謂的「定期契約」,雖然眼見合約到期的日子漸漸到來,公司始終不見出面說明,關於人事的去留問題,漸漸在公司流傳開來,在最後一個星期,經理出面說明:「因為卡在之前公司出國旅遊,所以等到大家都到齊,感謝這一年來大家對公司的付出,大家就工作到下個禮拜:::」雖然這已經是心知肚明,但還是難掩心中的失落感吧!由於年關將近,大家開始向公司爭取是否有遣散費還是年終獎金,畢竟大家在公司也工作了一、二年的時間,由於是簽約的,條文中已經註明「除薪資外、無須負擔員工任何薪資、費用」,所以我們也只能默默接受! 到了最後一天中午吃飯時,不見任何主管出來打招呼,而原本薪資都是直接匯入帳戶的,公司則故意發放現金,單獨叫進辦公室內,要求他們要簽「切結書」,在切結書中除了註明「離職後個人之行為與本公司無關後」還另外標明「本人與任意第三人願意無條件放棄民法第:::條之先訴抗辯權,不得以個人及任意第三人名義向本公司要求支付任何費用:::等」,許多同事不了解這條法律的意義請主管解釋,他又講的十分含糊、吱吱唔唔的:::所以大多數都不願意簽切結書,公司主管就以未辦妥離職手續,就不准我們領薪水,同事們由於趕飛機要回家,不得不簽署切結書才能全然脫身!
輪到我的時候,我就請公司先讓我點交薪水,後來他叫我簽署時,我則狠狠拒絕,因為涉及到法律部份,必須請教相關人士,以維護自己的權益,更何況當初在和公司簽契約時,也沒有註明要簽署切結書才能離職,我都有在合約期限內履行我的工作,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發給我薪水,而且他們扣留薪水就是一件不合理、合法的作法,我自認站得住腳!只見主管們的臉色非常難看,不敢相信平常乖巧安靜的我,竟然敢反抗公司的意思,還作勢要把薪水拿回去,最後當然還是把薪水支付給我!
雖然離開前東家已經半年多了,但這次「難忘的經驗」卻是令我銘記在心,事後公司還透過同事傳話說:「公司原本有打算發年終獎金給『幾位表現不錯』同事,因為不是每位同事都有,所以不敢張揚,只是沒想到我那天反應竟然那麼激烈,不願意簽署切結書,不然我就可以拿到獎金了!」對於這種硬拗的公司,感謝你們十分「大方」地願意招待我們出國,因為你們處理事情的態度,讓我對於人性有了另一層認識!也許是自己剛出社會,當初在簽署所謂的「定期合約」時,沒有細讀相關內容,才會讓自己的福利及權益受損,所以下次自己要多多注意,所謂「上一次當、學一次乖」,現在我很珍惜目前這個「將員工當作寶」的新東家,希望以我自己的經驗,與你們一同分享、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