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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待的承認

發布日期:
作者: 米妮/金湖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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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我講最多的一句話是:我終於跟你一樣了!

是啊!終於,終於│我領到了中華民國的身分證!

嫁來八年半,小孩都已讀了書,而我才終於在這個社會找到了一個實在的『名份』,從此戶口名簿上我的名字,再不單單是先生的配偶、兒女的母親,而是有了身分證號的家庭成員。拿到新的戶口名簿的時候,我竟然不太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連看著剛出爐熱騰騰的身分證,我唯一的意識也是虛虛渺渺,如夢似幻,盯著自己的照片和名字,對照許久,好像那名字跟照片至少有一方是錯誤的資料而完全不屬於我。

讓我有如此強烈的不真實感的主因,得歸功於之前那遙遠而漫長的等待。初結婚時,我拿的是一張探親證,每在境內居住半年,不管我願不願意,我都得乖乖離境,再由先生申請我來台灣探親,我生了兩個小孩,小孩隨我回大陸,須辦中華民國護照、台胞證,他們是正統的台灣人,而十月懷胎生下他們的母親,卻要在某些法規的制約下,無奈的繼續『外籍新娘』的身分,每隔半年,就要嚐一次骨肉分離的滋味,(小孩跟我回去,先生、公婆都想得要命,小孩留在這邊,我又難捨難分,)說那種制度是個笑話太過輕鬆了,相信每個跟我相同經歷的人都笑不出來,那些年的聚少離多,最好的代名詞就是:殘酷的折磨。我一直不解的一個疑問是:許許多多的非大陸籍『外籍新娘』,如『印尼新娘』、『越南新娘』、『菲律賓新娘』等等,為何結婚兩、三年就可拿到居留證,相反,同是炎黃子孫的大陸人士,卻要輪到如此『禮遇』,我們不是從小就學過『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嗎?還是我們偉大的台灣當局,尤其偏好『大義滅親』的壯舉,越是華夏同胞越要冷血對待?當然,不解歸不解,疑問歸疑問,儘管全中華民國有二十多萬的大陸配偶,儘管她們因不公平待遇一次次走上街頭,想藉此引起社會對她們的注意,但是,掌權的大人物們依然故我玩著他們樂此不疲的政壇遊戲,沒人願意正眼瞧她們一下,被『吵的』不耐了,還不惜卸下偽裝的斯文面具,歇斯底里的大吼:『那就滾回去!』,我們五千年的禮儀之邦形象何在?我們的『性本善』教條早已盡毀?

每次在電視看到『大陸新娘走上街頭抗議遊行』的新聞報導,我心裡都會難過且不捨。我難過我們善良的同胞,至今還執迷不悟的相信街頭上還會有正義;我不捨的是很多的同胞揹著襁褓中的嬰孩在烈日下做無謂的吶喊與掙扎。我每次都會說相同的話:『就算我在台灣,我也不會去參加抗議。』我是說真的。群情激憤的抗議,聲嘶力竭的疾呼,結果呢?誰甩你?區區小老百姓的福禍甘苦,遠不比『大人們』作秀來的重要!抗議完了,日子照舊,住滿半年妳還是得乖乖回大陸,妳還是得慢慢等妳的居留證、定居證,我不去參與遊行,不是我沒怨氣,不是我不敢去,而是我清楚的知道遊行的結果。反正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才是遊戲的主角,規則怎麼訂全看他們怎麼高興,這場遊戲中我們是捏在他們手中的棋子,除了任其擺佈別無選擇。入境後住滿四個月才能申請健保,這是什麼亂七八糟的規定?我忘不了我生小孩因差一個月沒領到健保卡而需要自費,結果一次剖腹產花了新台幣五萬元。我更無法忘記,每次在中正機場要出關的時候,一對對難捨難分的夫妻,一個個要離開父親(或母親)的嬰孩,他們的眼神是那樣痛苦而無奈!我們的政客永遠不會知道那一幕包含了多少家庭的辛酸和無助,他們只熱衷表演藝術,各種版本的作秀、立法院裡的功夫片及膾炙人口的桃色傳奇,越演越精采,每人都該頒個金馬獎。朋友從台北打來告訴我她要參加明天的抗議,我說妳別傻了,浪費那個時間還不如陪小孩去玩溜滑梯,玩溜滑梯會給小孩一段快樂時光,去抗議只會在曲終人散時嚐到更苦的絕望。

拿到身分證,我該謝天謝地,感激涕零,但是在朋友的恭喜聲中,我提不起一絲力氣感染喜悅,等得太久,怕是已等到無悲無喜、心神麻木了吧?我面對眾人的祝賀,心裡的感謝都化成短短一句:『謝謝。我終於跟你一樣了!』至於那裡面的『終於』所包括的酸甜苦辣,只有我們『新娘族』才清楚、才刻骨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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