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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熟悉又陌生的節氣

發布日期:
作者: 許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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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唐以後的星象曆數,都以禮記為圭臬,只是禮記以立春為節氣之首,漢唐則以冬至起算,不管何為歲首,古老星象家的先賢們,以一年為三百六十度,春分零度起算,每度為一日,每十五日為節氣,節氣各分三候,每候為五日,惟星轉一週天為三百六十五天又四分之一,農曆平年十二月,每月二十九或三十日,全年為三百五十四或五十五日,平均每年約差十日又二十一時,故歲餘積三年一閏,五年再閏,十九年七閏,閏年十三個月,節氣仍以每月兩次,所以每個節氣的農曆,受閏影響,每相距雖仍十五日,但月初、月尾卻不一定,因為有此日、月之差,才會有一年雙春,甚或有雙春、雙雨水的異象發生。陽曆年每年三百六十五天,除二月外,每月均三十日或三十一日,所以需要以閏平衡日數時,僅在二月加一日就可達成。因此之故,節氣在陽曆,每年幾乎固定,最多差一天,在農曆則有多至相差十天八天。

很幸運地從禮記月令篇展示我們的古聖先賢對天象曆數精確細緻的推磨觀察,尤其在幾千年前就把歲序節氣安排配置得井然妥適,是一件令我們敬佩得有點不可思議的程度,可惜這門古老而特有的文化資產,現在已經似乎從主流位置退縮到配屬點綴的景況了。固不論節氣對現代社會百姓生活的影響如何,已不重要,我們要珍惜、珍視、珍重、珍藏的是這已經幾千年的固有文化遺珍,是古聖先賢的智慧與心血的結晶,我們以曾經擁有,已經擁有,並決心繼續擁有為榮。

能盡一點棉薄將節氣的資料忠實獻供方家同好分享,雖外行人做內行事,門外漢管門內事,更是「粗人炊幼粿」,是自不量力得有點過份。不周、不至、又疏、又漏、不齊、不全、欠東、缺西、不倫、不類之處,敬祈見諒,惟一念之誠倒是不假。

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

甲申穀雨前夕于台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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