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樂園」的創議人
拙文︿為走過的留下痕跡﹀脫稿後,心上的疙瘩仍未冰釋。月初,在一次詩友聚會後,特向一位自國防部情報局退休的詩友許將軍,請教「軍中樂園」的幕後推手,及台灣女囚犯被遣送金門「軍中樂園」等兩個問題。巧得很,這兩個問題,他都曾聽過一位早在金門主管過這個業務的同學聊過:(以下為概要)
一、關於第一個問題,起因於當時陸軍官兵未滿二十八歲不得結婚的規定,而那時的官兵都很年輕,無論前方後方,都發生過軍民間男女的感情糾紛,因而有人向蔣經國建議,倣照日本的軍妓,設置營妓,以便紓解官兵的情緒。於是,便准予在金門、台北兩地成立「軍中樂園」,台北的設在台北大橋附近的延平北路,靠近風化區。
二、關於第二個問題,那是因為台灣在「掃黃」期間,抓到了不少私娼關在拘留所。於是,有人慫恿她們:「與其在拘留所坐牢,不如去前線勞軍。」因此,便有些「女囚犯」以志願登記方式,經體檢及安檢及格,照章簽約,發給安家費,代辦好一切赴外島的手續,便前往高雄候船。
過了兩天,許將軍來電告知,他特為此事去拜候了一位老長官(遵囑隱名),據老將軍告知,推動創設軍樂園的大功臣,是澎湖五十二軍政治部楊銳主任。因為他們軍裡發生了強姦民女的特殊事件,在檢討和討論時,他就建議倣照清朝的「營妓」,日本的「慰安婦」,來解決官兵的生理需要,經反映到總政治部後,竟獲准試辦,便在澎湖設立了「軍中樂園」。至於侍應生,則向台灣各地的風化區去召募。有些姑娘一聽票價不高,興趣缺缺。經曉以「票價雖不高,但是客人多,醫衛條件好,沒有流氓地痞搗蛋。合約期滿,如不願續約,即可回台,此外,有固定休假,並發給安家費」等種種好處,這才打動了一些姑娘的芳心。
這個口述歷史的忠實度及價值都相當高,因為,老將軍的位階很高,而且也沒有必要對老部下的許將軍信口開河。
綜上以觀,可得到一個更為清晰的輪廓,即創議設立「軍中樂園」的,是五十二軍政治部楊銳主任;批准試辦的,是總政治部蔣經國主任。侍應生係向各地風化區召募而來,而非強迫,更無將女囚犯遣送去外島「勞軍」的不法和不人道的情事。不明內情者,不要再亂蓋。
另一方面,在上述這些資訊的基礎上,當然還有些可資正面想像的空間:
一、由五十二軍楊主任的提議,到總政治部的批准(實際是參謀總長)這個作業流程中,各級幕僚、主管、指揮官,必經過許多的諮商、研考、協調、討論,才能定案。可以想見,其中必有總司令孫立人將軍,及美軍顧問的敲邊鼓相助,甚至,蔣經國身邊那位廣東籍的美軍顧問楊帝澤中校,也可能助了一臂之力。因為,他們都習慣重視官兵的「性需求」。有了這些「鼕鼕邊鼓」的相助,蔣經國才敢面報總統。而若不獲首肯,他也不敢獨斷專行。畢竟,這是個突破國民革命軍傳統的道德問題。
二、五十二軍的建議,不可能單就澎湖地區著眼。尤其,單位層級越高,著眼的範圍越大。設立的時間或稍有先後,試辦的地區則不止澎湖,因為,金門在民國四十年冬天就有,台北的也可能在那時設立。五十二軍是三十九年夏天到澎湖,經過特殊事件的處理,到建議案的成熟、呈報、批准,沒有年把時間不行。所以,澎湖的軍中樂園,大約也在那個時候試辦。
三、由拘留所裡「女囚」(流鶯),變成外島各特約茶室的侍應生,決非軍警方面的強制。因為,當年的娼妓,十九來之貧困,其中更有養女。她們都受特種營業集團的控制。娼妓被抓,老鴇們急得跳腳,當然要設法營救那些「搖錢樹」。而慫恿她們去外島「勞軍」,是最冠冕堂皇的「對策」,警察都不好擋駕。同時找關係說項,並連絡各軍方的召募站,問題就迎刃而解了,流鶯得救,必感恩於心,豈有不孝敬之理?日後回台,仍將誓死效忠,老鴇們可永收漁利。而軍方,何罪之有?
四、在金門方面,也發生過類似澎湖的「特殊事件」,胡司令官可能沒空思考到這個問題,原因是金門係接敵地區,且幾乎是不毛之域,軍需民用,所費浩繁,所以,他在備戰與經建方面的著墨最多。其次,則戮力於精神層次的建構與提升。至於官兵的「性需求」,他就是想到了也不敢提,尤其金門是個民風純厚的地方,護之惟恐不及,豈敢引進娼妓來顛覆金門優良的傳統?及至國防部有了政策性的指示,就不得不下海做「將軍老鴇」了。這也許是他從不提這項「德政」的原因吧?另一方面,依他的個性,凡辦新鮮事,必先找專家,粵華合作社的石讓齋,莒光樓的沈學海,其他如製酒、燒窯、種樹、搞水利、乃至捕鼠,莫不如此。但是,開娼館的專家在那裡呢?陳長慶兄︽日落馬山︾中,那位曾在上海經營過色情行業的徐文忠,應是胡司令官親自或派人透過警政或保安方面的故舊覓得的。徐先生於民國五十六年左右解聘時,年近古稀,他離金門時,島上共有大小十個特約茶室,不可謂不「神」。依此推斷,他是金門特約茶室的「開山祖師爺」,應無疑義。
關於金門特約茶室的問題,前前後後已談了很多,目的只在「存實」。江山依舊,人事已非,沒有必要去說假話,且讓一些訛傳或惡傳止於智者吧。
後記:本文謬承老將軍及小將軍許兄錯愛,提供珍貴口述歷史,特此一併敬禮致謝。文中所提楊帝澤中校顧問,參自劉毅夫︽風雨十年‧大陳忍痛撤守︾。
二○○五、一、十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