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我任教
話說本題,我是為吃飯而找工作,原考入簡師而不讀,自討苦吃,找無工作,臨當義教,由義教取得補缺,得了補缺,即遇裁員,受裁之後,又當義教,於義教中,獲得救星,取得一份為社會服務的工作,計有三年多的工作中,雖然成績不錯,但因與金門酒廠的葉常委不睦,被調小金門去,一時意志堅定,不再拖延,堅持辭職,致有再遇失業之嚐味。直到民國四十七年「八二三」砲戰後,金門狂風暴雨剛過,天氣初晴的時局,有錢人都紛紛往台疏遷,惟我因是窮光蛋的人,只有乘此謀職,才找到一位原本不理想是窮途末路,死路一條,走進之後,永不超生的教師工作。在糊塗的理想中,原先認為那份工作不可觸,現在認為這份工作是我的生命根。
憶我任教,說來話長,因非師範生,想任教不合格,入門之初,先任義教,再做代課,由代課進代用,由代用再進修師範課程,由進修師範課程,再參加檢定考試。得了檢定考試合格後,想找一位受聘的位置,每學期每學年,都要將這份教書匠挑出去賣,在人家的門口,等著買主要出來,看到買主出來了,還要察言觀色,看看人家今天心情好不好,求得人家的同意,才有辦法得到一份糊口的工作,以那時候的金門教師,只可稱謂是教書匠,那有人家會尊重,為了吃飯,做這份工作的人,那有尊嚴。
以當時金門縣政府各科室的主管,因金門的人才尚未培養出來,只有一位人事室的主任是真正金門後盤山人,其他各科室的主管都是外省或外縣人,於找工作中,牽親牽戚,拉攏關係,造成幫派,這也是人之常情,不足有奇,然我們的金門人,性格一向大公無私,不會偏向,以人事王主任為證,凡用人之作法,都以人事法規為依據,絕不會濫用職權,而偏鄉親,以我個人與他的關係,在革命實踐研究所受訓時,我們是同期、同班,還同一個課桌椅的同學,於失業時,我沒有去找過他,因為他完全都是依法規簽呈派任,找也沒有用。至於王主任,做人很誠實,做事很細心,所有的作法,都是一步一腳印,不會亂來,惟因他的學歷,只有實力,而無高學歷的文憑,因之,常受文教科欲濫私權的會公文而諷刺。
在當時,搶飯吃的人很多,若是某校有一個教師缺,欲找人補缺,於爭搶中,一位是在地的金門人,一位是外來寄居的金門,兩人的學歷、能力,所有的條件都是相等,甚以那位金門人會比他強,但上級的選擇,還是那位外來的列優先,為什麼?他們的看法與作法,認為金門人有地瓜吃,外來的沒有飯吃不行,所以,當時的金門人吃虧很大,殊不知有的金門人連地瓜葉吃都沒。
沒有飯吃是小事,而最痛苦的是精神上沒有寄託,以當時失業之時段,我與族親歐陽鍾禁(在金中大家叫他歐陽水禁,他的頭特別大),兩人去當義教,還得不到行政人員的同情,將我們兩人再編入民防組訓,當時之規定,凡非公教人員,無論出操、做工,配合軍方之行動,樣樣都要找民防隊員,將這些人當為是無知識的人,可以拿來當奴隸用。記得於民國四十三年某天,我與鍾禁叔,正在上課的時候,接到鄉公所的通知,他們所裡要建防空洞,鋼筋和水泥,是上級補助,工資與沙石,分配給民防隊員負責,說我們兩人沒有交沙石和工資,叫我們馬上要到鄉公所報到,我們兩人就向學校請假,馬上就去了。到達之後,陳軍事幹事,準備一個房間,要把我們送進去關,我們兩人就和他大吵,陳幹事就用威脅的,要把我們送到縣府軍事科用軍法來辦。我們兩人就合力拉他,趕快到軍事科去,其實他不知道,軍事科長,原本在替我們兩位找無工作已經很傷腦筋了(因為我倆是參加受訓的保安人員)。陳軍事幹事看到我們很不對頭,就趕快去請副鄉長來調解。
過了一天,我們就寫信給保安幹訓班班主任李德廉,以化名的身份寫給他,再經數日,全鄉民防隊集合點名,地點是現在賢庵國小的大操場(當時此地尚未建校)。點到我的名字,我沒有去集合,軍事科人員說:「歐陽揚明是老師,可免參加你們集合」。
為了生活,一生遭遇,旋旋而過,於戰亂之金門家鄉,直到「八二三」砲戰後,乘其人跑我不跑,有錢人遷台,窮人固守找職。由同班同學董群安黃根培於民國四十八年元月十三日至我家座談之互勉,大家就找到了一份教界之職業,並以如軍方之隨營補習,吾等是以隨教進修,原非師範本科,而經層行進修,當時不讀簡師,到後來,還是從高中再轉讀普師,由普師再進修師專畢業後,才得到職業的安定。至民國七十年余以積點調台服務,與一批的金門同鄉們,無論在教界、在政界,均得服務單位一般的好評,讚美金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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