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飼養的禽畜
鄉下人家,照例總會飼養幾隻家畜和家禽,尤其在早期的金門,以農維生,牛馬是農村必備的生產工具,貓狗則為防止老鼠與守門,雞鴨則可充當年節佳餚,這些人們的「助手」和「朋友」,平日各司其職,各竟其功,令人欽佩;吾家因無田產,自無豢養牛馬,其他則或多或少、時有時無,交錯飼養。
在吾家飼養的家畜當中,「豬先生」稱得上是老大,因為體型最大,母親在我年幼的時候,便開始飼養,在陳坑即與鄰居「面啊」共飼一豬;住在浦邊期間,大都飼養一隻,偶而二隻,最多一次是三隻,起初豬圈就蓋在自家門側,與住家毗鄰,難免臭氣沖天,蚊蠅孳生,後來鄉村整建,規定一律遷至圍牆外的門口埕,附近幾家豬圈集中建成一列,整齊劃一,衛生美觀。
養豬是一件辛苦的工作,為了料理豬的三餐,母親須借地種菜,劈材煮豬飯,要清洗豬圈,為豬洗身,糞坑滿了,母親還要捲起衣褲,挑著豬糞去菜園施肥,難怪ㄍㄚ ㄇㄨㄚ菜長過半人高。這時才真正體悟「誰知盤中『肉』,『塊塊』皆辛苦」之真諦。
養豬也是一門學問,母親大概知豬善養,注重衛生,勤於餵食,曾養一隻重達三百多斤超大肥豬,據說連大秤也秤不了。養豬算是一項生財事業,歷經數月的辛勞,宛如「吾家有『豬』初長成」一般,殺豬的會主動前來打探,彼此談好斤兩價錢,約定抓豬時日,為了多賣幾個錢,母親通常會在當日凌晨三、四點再進一餐,以增加體重,並拭淨豬嘴,以免豬商起疑心;而豬商也不笨,天剛亮就來,一來就用腳踹豬身,使豬嚇得屁滾尿流,以能減輕重量,省點成本,看來買賣雙方各出奇招,都是為「錢」。
金門的狗,盡忠職守,因而兇猛無比,只要你步入牠的地盤,絕對毫不留情;浦邊幾乎家家養狗,有的甚至狗族成群,就有幾處應可列入「恐怖地區」,一處是周成來住家附近,一處是烏區住家附近,只要某隻發現陌生人蹤跡,先吠一聲,其他鄰狗,便會立即呼應,而後群起衝出,七、八隻狗團團圍住,環伺四周,「狗」視眈眈,露出獠牙,令你進退不得,嚇得魂飛魄散;小孩更是嚎啕大哭,呼爹喚娘,迄今回想,仍有餘悸。
金門的狗,善解人意,有人情味,且聰明過人;三舅父家的狗,知道我是他家親戚,總是對我搖頭擺尾、笑臉迎人;吾家的狗,更是記憶超強,即使我每半年返家一趟,牠仍未曾忘掉;難怪有人說:「千里狗,萬里貓」,再遙遠的路途,也難不倒牠們。
金門的土狗,大多數是黑色的,中等體型,十之八九都叫「阿力」,所以只要見到陌生的狗,你就叫牠「阿力」,牠一定莫名其妙─你怎知我姓名?
吾家曾養過三隻狗,第一隻是黑色的,極其兇猛,後來被人宰了,妹妹為此哭了幾天,由於飼養不久,印象較不深刻。第三隻是白色的,叫做「小白」,體型較小,令人憐愛,家和弟整天抱著,愛不釋手;後來生病,我曾放在紙箱,用腳踏車載至東門看獸醫;看了幾次,未見好轉,終至不治。
飼養最長、相處最久、感情最深的是第二隻狗,大約十多年,毛呈咖啡色,也叫「阿力」,住在浦邊期間,由於我家後面是一條斜坡馬路,每當父親騎腳踏車回家時,煞車發出的嘰嘰聲,在我們尚未聽覺,牠即先感應,急速衝向圍牆外相迎,真是佩服狗兒的耳力。居住浦邊時,牠管轄的領域相當遼闊,圍牆內外一大片幾乎都是,實在太辛苦,也太多管閒事了。遷居後浦之後,牠的轄區變小了,一時適應不來,常與隔壁李贊發校長的狗,為了爭地盤,兩狗形同仇敵,見面就咬,互不相讓,咬得難分難解,皮開肉綻,主人看了都不忍心,如何勸架都無效,最後只好拿起整桶水往狗身上潑去,總算勉強暫停,幸好兩家都甚明理,未因狗兒傷感情。
記得某日,「阿力」不知何故跑進李校長家,忽然一陣強風吹來,把大門關上了,「阿力」見狀,驚慌失措,奮力一躍,跳上圍牆,這才真的見識到「狗急跳牆」之實況。
狗會捉老鼠,也是新鮮事,只要這些不速之客闖入我家,「阿力」會不斷吠叫,叫得小老鼠手足發軟,宣布投降。
「狗改不了吃屎」,現代的小孩不明就裡,質疑狗不是吃骨頭嗎?殊不知早期的狗,那有骨頭吃?大多數吃人屎長大的,當年家裡沒有馬桶設備,小孩就直接在門前大便,鄰近的狗兒聞到「香」味,早已在旁等候,口水直滴,小孩一解完,狗兒便迫不及待,三兩下就清潔溜溜,若是一隻,尚可獨享,飽餐一頓;若是數隻,尚要爭奪一番,打起架來。鄰居有隻狗,主人從未餵食,加上搶不到上等的人屎,只好改吃雞屎,我家門前的雞屎,常被舔得乾乾淨淨,省去我打掃的時間,使我非常感謝牠。
「阿力」就在某日,因病老死,家人傷心不捨,雖然家鄉有句俗語:「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但是二妹婿基於仁道愛心,仍以木箱裝置入土,並燒紙錢弔祭,以誌悼念,一位忠實的「阿力」,就此永別。
貓給我的感覺,似乎是無情的,家裡曾養過幾次,不是被牠抓傷流血,就是一去不返,對家好像沒有歸屬感,經常會偷食餐桌的魚蝦,不如狗兒忠實規矩,比較令人厭惡,與人較不親近。養貓的目的,主要是捉老鼠,所以很少餵食,若餵太飽,牠便懶洋洋地睡覺,只有讓牠空著肚子,牠才會積極認真地執行勤務。
金門人養兔,並不普遍,吾家曾經養過一段時日,只要拿些蔬菜殘葉,或是到山上摘取兔子草,即可餵食,不須花費成本。母親說:「兔子出世目紅紅,
ㄔㄨㄞ呷路邊青草叢」,足見兔子很好餵食。母親生家和弟時,在坐月子期間,三舅每週宰一隻予母進補,兔肉質地細嫩,鮮美可口。母舅偶而販賣,以資貼補家用。
浦邊的雞,是自由快樂的,父親在門口蓋了一棟五星級的雞舍,每天一早,雞門一開,牠們便直奔我家後面,整片山野,幾乎都是牠們覓食活動的空間,自由自在,快樂逍遙,母親若要餵食,只要往屋後一喊:「雞ㄗㄨ──,咯咯咯」,雞聞集合令,隨即快速跑回,無一敢遲到,牠們大概知道,吃飯時間到了,遲到便會搶不到飯吃。黃昏一到,牠們也會不約而同地分由各處紛紛回舍,也不需要「晚點名」,因此鄉下的雞,很少會遺失的,更不會迷路。
後來因為屋後有人種菜,雞的行動便受管制,只在我家門前活動,然而惱人的雞屎,卻滿地都是,連走路都要步步小心。所謂「頭尖尾尖,放屎臭薰薰,上桌沒人嫌」,若非雞肉甜美,誰能忍受臭味。最後,父親才設法將雞鴨關在門前一片番石榴樹下,總算人雞分隔,各得其所。
母親養的雞,都是咱家孵的,首先要挑選適合孵蛋的母雞,而後再挑選雞蛋,父親用燭火照射雞蛋,如果蛋頭有一點黑黑的,表示有形(指受精卵),如是清澈的,表示無形(未受精),剛孵出的小雞,母親通常以白米餵食,跟人享同等待遇,或米糠攪拌酒糟,以促進成長。在母親的紀錄中,最多一次是養一百零五隻,部分販賣,以補家用;部分則成桌上佳餚,每在宰殺雞鴨時,母親口中總是念道:「做雞做鳥無了時,出世大厝人子兒」,似乎在為宰殺找理由,一方面希望牠們早日結束漫長的雞鴨生涯,一方面祝福牠們投胎轉世為富貴人家子女。
雞鴨一家,養雞常會伴隨養幾隻鴨子,鴨子最喜歡吃小魚,一口一隻,不須咀嚼,直接入肚,或者到池塘畔的溼地挖蚯蚓。溼地蚯蚓,多如牛毛,唾手可得,不費多久功夫,定能滿載而歸,裝在桶內,彷彿成串的麵條,母親拿起耙子,剁成幾節,蚯蚓滾地跳動,痛苦掙扎,不到幾秒,活生生的蚯蚓遂成腹中之物,如今回憶,的確殘忍。
鴨子大便,頻率頗高,每隔幾分鐘,
ㄐㄧㄡ一聲,含湯帶水,又是一堆,為了清洗,不勝其擾。母親在我十六歲時,要我吃鴨角(公鴨),因為十六歲轉大人,大概是為促進發育,但女的好像不能吃,這種論調不知是否正確?
如果不談經濟效益,如果換個角度來看,這些家禽家畜,實在有如人們的「朋友」,有些是得力助手;有些形同僕役;有些則終其一生,為人服務,甚至犧牲自己,成全主人,實在功不可沒,這種精神,值得感佩;因此,我們平日應善待牠們,心懷感恩,即使不在,也該感念在心,永誌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