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頭魚尾傳說
金門「雞頭魚尾」的傳說,相傳和以前島民「落番」有關。
曩昔金門「荒埔茫茫,飛沙填壓,不可耕作」,島民為謀生計,競往海外打拚。清代末葉,鴉片戰爭後,廈門成了對外的通商口岸,往來南洋的交通更見利便,金門再掀移民熱潮。南洋自此成了金門移民的首選,許多金門人更視其為第二故鄉,經由歷史的推波助瀾,今日的金門已是知名的「僑鄉」。
當時,金門的少年郎十七、八歲時,就拎著包袱出洋打拚。家鄉的父母為了怕他一去不歸,早早的讓他在家鄉成了親;一來用以增加勞動人口,二來可保子嗣不斷。部分離妻別子的出洋客,或因生活需要,或實寂寞難耐,便在異邦另結良緣,金門為此平添了許多「王寶釧」。
故事的主角是金門的李姓青年。李某前往「番邊」(南洋)謀生後,因緣際會的,再娶了當地酋長之女,並有一女。李某事業因得酋長之助,不久便飛黃騰達,成了當地顯貴人士。十多年過去了,李某卻始終掛念家鄉倚門盼郎歸的妻兒,意欲返歸,酋長女兒為防丈夫一去不回,便在餞行的餐食裡暗中下蠱。李某女兒知悉後,不忍父親遭禍,便暗示父親吃魚務必從魚尾吃起,如果肚子痛,記得多喝水,就能逢凶化吉。李某按照女兒提醒,吃魚定從魚尾先吃,返金途中,腹痛難耐,亦遵囑多喝水,當下便從喉間吐出一尾活蹦亂跳的魚,轉危為安。
從此,金門人認為在筵宴中先動手剪斷魚尾的人,就跟帶頭吃雞頭的人一樣,都是擁有好運的人。「雞頭魚尾」自此成了金門人待客的敬禮;如今,「雞頭魚尾」更衍成席間勸酒的最佳利器,想是當初所始料未及。
其實「雞頭魚尾」的習俗不獨金門特有,只是說法略有不同。
「雞」在廣州的傳統菜譜中居於首位。宴席上還有個約定俗成的規矩,叫做「雞頭魚尾」。即上的第一道菜是雞,最後一道菜是魚,取其「開筵大吉(雞),散席有餘(魚)」之意。「雞」上宴席,一定要用全雞,意表「全吉」,雞頭要向主客,以示納吉。
魚上桌更是講究,並有「魚不獻脊」之說。意即上菜時,要把魚「頭」朝向主客,不能以魚脊對客。吃魚時,客人不能挑眼撥刺,否則,會被主人認為是在「挑眼」、「尋刺」,代表對主人的不滿。魚吃完一面後,要由主人用筷子把魚骨撥開,一般稱「劃」開,忌諱用「翻」,以保討海人船行平安。
雞的意象,迄今則有些混淆。傳統上人們以「雞」喻「吉」,更相傳雞是天宮落入凡間的吉祥鳥,視之為吉祥物。然迄今,「雞」卻往往成了娼妓的代名詞,台灣更有尾牙宴時,老闆把雞頭對著誰,就是請誰走路的習俗流傳。雞的「社會地位」,頓時有了雲泥之差。昔︽韓詩外傳︾(西漢韓嬰編纂)有云:「雞有五德。首帶冠,文也;足縛距,武也;敵前敢鬥,勇也;見食相呼,仁也;守夜不失,信也。」如此「文武勇仁信」五德之雞,如今卻以娼妓、辭退聯意,想上了筵席的雞,死了,都不會瞑目!
老者有云:「雞無首,不能行;魚無尾,不能游;無主客,不能成席。」在金門,雞頭魚尾會朝向你,表示你是受禮遇的主客,但在其他地方可就不一定能夠比照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