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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明代人物故事十之三黃偉─廟堂江湖兩相忘

發布日期:
作者: 顏炳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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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字孟偉,號逸所;金門汶水頭人。生性機敏而樸實敦厚。他曾經在府衙裡當一名小差,每日抄抄寫寫,做一些無關緊要的瑣事。胸懷大志的黃偉隱忍一段時日後,終於在某日起身把筆一拋,嘆道:「大丈夫不應該如此虛耗青春呀。」,因此,辭去小差,每日登臨太武巖,發憤苦讀,終於在明正德甲戌年登進士。

之後,被授與南刑部主事,出守南雄,後改掌理松江府。黃偉敬慎仁恕、潔己愛民,施政期間深獲各方認同,博得「清慎明恕」的聲譽。此外,黃偉仍然勤勉不輟,更師從南四先生研習經書,領受其中更為細緻的涵義。

明嘉靖初,黃偉奉旨入朝,分條陳述九件治國之道:希望聖上可以親近賢士、遠離小人;重用老成持重的股肱之臣,而非圓滑世故卻缺乏擔當的人;要裁減賦稅、避免浪費民脂民膏;要剷除不事生產而只會魚肉百姓的惡霸;要慎選能夠忠謹諍諫而非阿諛奉承的直臣;要倡導守法重紀的觀念;要努力培養人才;要明確朝廷各級官員的職掌;要端正君臣禮法與體統,勵精圖治。

此外,他還上了「定大禮」疏,斥責大臣張璁希寵信小人、喜好一些荒謬誇大的怪異行徑;還上呈「申明舊制」疏,希望能夠一改京城御史官員只會抄辦下屬舊案,而未能親自主動訪查民情的缺失。黃偉的奏章力陳時弊,無所顧忌,敢於言人所不敢言,因此,往往令忠貞之士大感快慰,而奸邪小人卻恨之入骨!

在南雄為官期間,按照慣例原本每年可得金萬餘兩,但他都推卻不願接受。出入府衙時則儘量免除前導或隨行的騎士隊伍,減少義務性的勞役,倡導禮儀教化,禁止婦女嬉遊,燒毀濫設的祠廟。掌刑名按劾的按察使想要徵召百姓充當腳夫去扛官府巡行的牌匾,黃偉加以婉拒說:「我不忍心煩勞百姓啊!」。當時的巡撫想要重新丈量田地以便加稅,黃偉也堅持不肯。不久,便被彈劾罷官,離任時男女老少沿路相送。

後朝廷某些友好的大臣推薦他轉任松江府,可是,當時張璁當國,黃偉的同窗,時任吏部侍郎的霍韜私下跟他說:「您以前曾經上疏議論過張公而得罪他,我已經幫您化解誤會,而張公也很仰慕您的為人,您應該前往拜見」。黃偉聽後,便藉故說自己因為從馬背上跌下來、摔傷了腳,而不願意赴任。

返鄉後,黃偉耕讀講學以安養雙親,淡泊自適,與世無爭。親喪期間,不曾入內室歇息,每次前往墓地回來時,都會哀傷難忍、以致沿途失聲痛哭。每日清早,穿戴好衣帽後,就前往祠堂家廟祭拜。黃偉的孝行感動鄉人,也逐漸導正許多不合於禮法的舊日習俗。

嘉靖十六年,泉州一帶發生大饑荒,巡按李元陽敦請黃偉出來主持賑災事宜。黃偉日夜費心苦思籌畫,務求照顧到每一位受難災民、絕不延遲賑災物品的送達、絕不肯浪費升斗米糧;最終心力交瘁以致舊疾復發而逝世,聞者莫不哀傷痛惜,慨歎「蒼天真是無眼啊!」。

黃偉天性孝友,廉節奉公,進退之際能夠顧全大節。不應得者絕不存半點覬覦之心,即使生活困頓拮据也不肯曲意阿附;當時之人都認為黃偉針砭時政的識見宏論,擲地有聲;為人謙沖淡泊,居官進退則有如陶淵明,不肯輕為五斗米折腰。只可惜一生未能被當朝重用。時人蔡元偉認為黃偉和朱鑑、李聰、蔡清、陳琛、張岳、林同、顧珀、吳銓、林性之等十人堪稱「溫陵十子」,都可說是人格圓滿,道德、學識、行為極度完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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